苍蝇拍子在哪里啊?好大一只绿头蝇哦。。。
绿头苍蝇还能飞,我看这样的应该算 蛆 才贴切。
P.S . 这两天估计婚姻家庭 浏览率暴涨啊。:D 呵呵,刚看完帖子,原来是一坨屎! 这个ID在文学城的亲亲宝贝也经常捣乱发一些变态的帖子吓唬准妈妈们,还说一些变态 的话咒骂那里的准妈妈们,行为极其恶劣!! 怎么了怎么了?我不知道也,这人干人什么坏事么?有JM能告诉我么? 看到了看到了,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好可怕哦,这样的人
同情那个MM,不过也觉得是她自己不够坚强--能让这样的败类欺负
我们德国的MM们可不好惹,不信你来试试:cool: 给个链接吧, 我也想看看怎么回事, 先谢谢了 MM看婚姻的第二页上,“大家好,我是新来的网友”的第二页有链接 公布他的ip,免得他又换id骗人 怎么有这么恶心变态的东西!!! SB!!!
一来论坛,就上什么婚姻家庭版
居心不良!!!! LZ不在你的加州老老实实地呆着,跑德国论坛这边添什么乱啊??
如此“同仇敌忾”?
诸位是否想过?如果事实与你们认为的南辕北辙的话,诸位如何面对自己的评论与“仇恨”?之所谓清者自清,你们捕风捉影的以讹传讹自己给自己增添烦恼树立阶级敌人的思维方式真是还没脱离文革遗风啊。
以后相处的时间还长呢,终有一天你们会知道自己的认知出了问题,太轻信谣言了。要知道,有一点是无人可以改变的,那就是事实。
慢慢看吧。 你要真没做过那篇文章里写那些卑鄙无耻的事, 就应该能够给出足够证据驳斥那篇文章.如果不能, 谁相信你没有做过.你自己说自己清白有什么用, 杀人犯还能说自己没杀过人呢, 你的苍白无力的话语又能说服谁?你有本事就说自己从来没有那样录影和录音.不管什么原因, 做这样的录音和录影都很无耻.
那副picture上那么多clone的LZ就送还给LZ吧. 清着自清后面还有一句呐 叫浊者自浊
大家也没冤枉你呀 你自己就起个网名叫什么老流氓 如果你有女儿的话 碰到流氓你教她怎么对待?总不能不扔臭鸡蛋反而送鲜花吧?
在WXC,通常ID是反着取的
比如:老丑婆,小土妞,仰伟,等等。试想,没有十足的自信,谁敢为自己用这种ID?要学会反向思维,MM。
另,喜欢你们这里的纯净。但人在生活中不能不接触一些病毒,好有免疫力啊。
[ 本帖最后由 笔名密码 于 2005-10-19 09:10 编辑 ] 原帖由 笔名密码 于 2005-10-19 08:44 发表
比如:老丑婆,小土妞,仰伟,等等。试想,没有十足的自信,谁敢为自己用这种ID?
要学会反向思维,MM。
另,喜欢你们这里的纯净。但人在生活中不能不接触一些病毒,好友免疫力啊。
文学城的笔名都比较王朔风 什么千万别拿我当人看那一型 网名越贱越个性
与十足的自信无关吧 只不过是网上的一种生存之道:lol::lol::lol::lol:这里也有啊
你是那个老流氓的马甲吗?没有恶意的问
不是
不能一概而论吧,也有漂亮的ID,谈不上生存之道,只是各有特色,百花齐放罢了。所以人不可貌相,更不可ID相。哈哈。 无耻+厚脸皮PF 该公脸皮之厚,真是让我等JM-PFPF啊
想来与JM的唇枪舌战,让其也过了一把小瘾吧。
这等反角生存之道便是:宁遗臭万年之~~
有人和他聊上几句,便是骂他,他也舒坦了。
若像你说的一样:我们如何知道是否为真,也许骂错人等;那也是如你讲一般:只是名字臭嘛,人可能是好地----那JM们骂的便是那个名--一个自以为高级,时尚,实际低级无聊的名。若是人如其名,那骂的一剑双雕,若~~不~~是??!!骂名何错?:) 来自: 加州老流氓
到: ashi
时间: 2005-10-19 12:06
内容: 还自以为逻辑性有多强,到头来还不是为你与你同类人等骂人找藉口?悲哀啊,悲哀。
垃圾给我发的短信^^好个见不得光的小人 我也收到他的短消息了,给我直接删了。 原帖由 加州老流氓 于 2005-10-19 01:39 发表
诸位是否想过?如果事实与你们认为的南辕北辙的话,诸位如何面对自己的评论与“仇恨”?
之所谓清者自清,你们捕风捉影的以讹传讹自己给自己增添烦恼树立阶级敌人的思维方式真是还没脱离文革遗风啊。
以后相 ...
呵呵,捕风捉影,也要有风和影啊。
至于你所说的仇恨,我想一点也没有,只是作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人,都会谴责那种卑鄙的手段,和做法。
请对事不对人
没有人能证明他干过此事,就不能冤枉了他。但可以对此事,甚至对造谣的人表示愤慨。 他也没法证明他没干.一个人连说自己没录像录影的勇气都没有, 先说与事实有出入, 后来又说别人造谣. 很显然他和这事脱不了瓜葛(要不为什么开始不说是造谣,而是承认有类似的事).大家又判断能力,他既然不能证明他没做, 别人也不能证明他做了, 那就自己判断了.你又怎么知道别人造谣, 凭他说的那几句苍白无力的话和到处给人发短消息的无聊行为?你要不是马甲我还不信呢.
[ 本帖最后由 flyingpig 于 2005-10-20 04:09 编辑 ] 如果这事是真的,受害者一定会报警,警察也不会不管。报警吧,让警方追查他的住址。清白与否,到时自明。
斯文败类,衣冠禽兽,士林耻辱,汝亦可称人乎?
具人之皮囊,行此禽兽所为,无耻之尤。 原帖由 笔名密码 于 2005-10-20 03:18 发表没有人能证明他干过此事,就不能冤枉了他。但可以对此事,甚至对造谣的人表示愤慨。
专门为这个帖子新注册的马甲吧?:cool:
借杨修之语赠君下
原帖由 三一同学 于 2005-10-20 23:15 发表具人之皮囊,行此禽兽所为,无耻之尤。
丞相非在梦中,乃先生在梦中尔。
汝
其行可鄙其心可诛
苟活于世
空耗米粟
如若自裁
尚可饶恕
多行不义
雷必殛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