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网上公开我的IP
有人在网上公开我的IP没有解释直接删除帖子是否不太合适呢?帖子以封闭的形式恢复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27609&extra=page%3D1
我发帖子从来不攻击人,这样子也会被人把IP公布出来?没有任何解释吗?虽然帖子被删除了,可是看到的人还是蛮多的。没人主持一下公道吗?
[ 本帖最后由 Bierchen 于 2005-10-10 17:31 编辑 ] 我来声援MM一下! LZ,这个问题应该在意见薄提,每个版有每个版的分工
不要生气了
[ 本帖最后由 boese 于 2005-10-10 15:54 编辑 ] 没意思了。这件完了,不准备在这儿混了。
我很伤心。埃。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大家发现没有Bettzhang在没有来这儿了。现在很能理解了。这里还是只是某些人得热线?还是我错了。这件事情处理完了,Bierchen也就不会在这儿混了。
可惜。我好不容易才到了白领啊! 原帖由 Bierchen 于 2005-10-10 15:54 发表
没意思了。这件完了,不准备在这儿混了。
我很伤心。埃。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大家发现没有Bettzhang在没有来这儿了。现在很能理解了。这里还是只是某些人得热线?还是我错了。这件事情处理完了,Bie ...
这你扯到哪去了,这里我谁都不认识,这是版规啊,帖子也是老大转的 原帖由 boese 于 2005-10-10 15:56 发表
这你扯到哪去了,这里我谁都不认识,这是版规啊,帖子也是老大转的
不好意思,不是说MM.我就是心情不好,发发牢骚! 原帖由 Bierchen 于 2005-10-10 15:57 发表
不好意思,不是说MM.我就是心情不好,发发牢骚!
乖,不生气,大家其实都没错,站得角度不同而已
BETTZHANGMM我估计不是没来,换了ID而已
老大把帖子转了就是不希望再有针锋了,我代公布你ID的MM向你道歉啊,不过没几个人看到,放心阿:P 原帖由 boese 于 2005-10-10 16:01 发表
乖,不生气,大家其实都没错,站得角度不同而已
BETTZHANGMM我估计不是没来,换了ID而已
老大把帖子转了就是不希望再有针锋了,我代公布你ID的MM向你道歉啊,不过没几个人看到,放心阿:P
不是看不看到的问题。其实IP也不对。我那会在法国啊!不过就是觉得很委屈。不过人和人真的不一样啊!
不过谢谢MM!我向大家都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包括虚无的网络世界! 原帖由 Bierchen 于 2005-10-10 15:47 发表
知道发在这儿不合适,不过有人在网上公开我的IP没有解释直接删除帖子是否不太合适呢?
我发帖子从来不攻击人,这样子也会被人把IP公布出来?没有任何解释吗?虽然帖子被删除了,可是看到的人还是蛮多的。没 ...
你的IP是没有公布出来, 最后的数字没有显示!
你自己应当看清楚。 那请问楼上的这位大斑竹,你把人家的ip(除去最后一位)公布出来是出于什么目的呢?这算不算斑竹滥用职权? 原帖由 Tamsin 于 2005-10-10 16:24 发表
你的IP是没有公布出来, 最后的数字没有显示!
你自己应当看清楚。
我能理解成道歉吗? tamsin斑竹滥用职权,在Bierchenren没有做出任何违规的行为,只是不同意你的意见的情况下,随随便便公布别人的ip,然后又删除帖子逃避责任。
至少应该道歉!!! 原帖由 莉莉的爱情 于 2005-10-10 16:33 发表
tamsin斑竹滥用职权,在Bierchenren没有做出任何违规的行为,只是不同意你的意见的情况下,随随便便公布别人的ip,然后又删除帖子逃避责任。
至少应该道歉!!!
我没有删除帖子, 我出去了, 才回来的。贴字是被管理人员移到回收站去了, 我先在才知道。
[ 本帖最后由 Tamsin 于 2005-10-10 16:57 编辑 ] 原帖由 Bierchen 于 2005-10-10 16:29 发表
我能理解成道歉吗?
我没有公布你的ip, 也没有道歉, 更没有威胁你! tamsin斑竹,你是想说那一串数字不是你公布的吗?不会要告诉我们别人盗用了你得id吧?你从心底觉得自己做的是对的吗? 原帖由 莉莉的爱情 于 2005-10-10 16:57 发表
tamsin斑竹,你是想说那一串数字不是你公布的吗?不会要告诉我们别人盗用了你得id吧?你从心底觉得自己做的是对的吗?
哈哈, 什么时候说过那串数字不是你公布, 数字是不完整的。 这里真是出了一个雄辩家,我无话可说。那你贴出那串数字来公布别人的ip地址(除了最后一个数字)到底是什么目的?是要吓唬她,叫她以后说话小心点吗?再说什么就把最后一个数字也给你公布出来,是这个意思吗? 原帖由 莉莉的爱情 于 2005-10-10 17:02 发表
这里真是出了一个雄辩家,我无话可说。那你贴出那串数字来公布别人的ip地址(除了最后一个数字)到底是什么目的?是要吓唬她,叫她以后说话小心点吗?再说什么就把最后一个数字也给你公布出来,是这个意思吗?
你有完没完啊,LZ的问题可以和斑竹短信解决,本来没什么事情的,你一定要挑出事情来吗,我很喜欢LZ,如果LZ真的不来了,都是你弄出来的 原帖由 boese 于 2005-10-10 17:05 发表
你有完没完啊,LZ的问题可以和斑竹短信解决,本来没什么事情的,你一定要挑出事情来吗,我很喜欢LZ,如果LZ真的不来了,都是你弄出来的
我正是因为同样喜欢lz,所以才会为lz鸣不平。我觉得她受到这样的待遇是非常不公正的。这件事情怪到我头上来?太有意思了!! 帖子我已经转到回收站,目的是请大家不要继续争吵。
关于公布网友IP:在此之前,版主可以查看网友的IP地址,但我们确实没有明文规定版主不能公布网友的IP,不过经过本次事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吵,我们取消了版主察看IP的权限。
同时希望大家都能心平气和的排事实讲道理解决问题,不要让矛盾升级。 总的给我个说法吧!帖子没有了,大家还以为我说了什么过分的话。管理员可以把帖子关闭,东西大家可以在看看。 原帖由 Bierchen 于 2005-10-10 15:47 发表
知道发在这儿不合适,不过有人在网上公开我的IP没有解释直接删除帖子是否不太合适呢?
我发帖子从来不攻击人,这样子也会被人把IP公布出来?没有任何解释吗?虽然帖子被删除了,可是看到的人还是蛮多的。没 ...
我没觉得你的发言过分, 要不也不会那么耐心,花时间来解释,其实我有小孩要照顾,很忙, 更本不愿与你争。
而我之所以提出异议,你为什整天要我去与人家付9欧的攀比,在这方面,我没有哪个必要去攀比。 因为听起来好像是市场价格是:50欧, 而有人却纵涌我付90欧。不可思议,第一没有必要。我也解释过了,我所付的不会低于5欧一小时,为什么按月来计, 是不想有时只工作了一小时,不好付钱。
之所以提出你在法国(姑且不理是真还是假),很明显,只是想提醒你,人不在墨泥黑,可能对那的市场就不是很了解, 有的人, 非得要歪曲它,
目的是如此的透明! 原帖由 Bierchen 于 2005-10-10 17:09 发表
总的给我个说法吧!帖子没有了,大家还以为我说了什么过分的话。管理员可以把帖子关闭,东西大家可以在看看。
已经给你说法了阿,斑竹以后都不能查IP的了:mad::mad::mad:
这让我怎么追芙蓉JJ啊,她万一被封了,我就不能在第一时间找到她了:mad::mad::mad: 我的爱情鸟儿它飞走了。。。。。 我没觉得你的发言过分, 要不也不会那么耐心,花时间来解释,其实我有小孩要照顾,很忙, 更本不愿与你争。
而我之所以提出异议,你为什整天要我去与人家付9欧的攀比,在这方面,我没有哪个必要去攀比。 因为听起来好像是市场价格是:50欧, 而有人却纵涌我付90欧。不可思议,第一没有必要。我也解释过了,我所付的不会低于5欧一小时,为什么按月来计, 是不想有时只工作了一小时,不好付钱。
之所以提出你在法国(姑且不理是真还是假),很明显,只是想提醒你,人不在墨泥黑,可能对那的市场就不是很了解, 有的人, 非得要歪曲它,
目的是如此的透明!
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在哪儿呢?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所有的VERSUCH都是想说明,我说假话!再说了MM有点耐心,不用查什么IP,就查查我的帖子,就很方便看到我到底在那呢!
我所有的发言都注明了我说的情况是在慕尼黑。也说了慕尼黑的行价是6欧。
[ 本帖最后由 Bierchen 于 2005-10-10 17:17 编辑 ]
因为Tamsin版主的不当行为致使其他版主权限取消
我觉得很不公平。这件事Tamsin应该负责,不能这样就算了!一个人的过失造成全体版主权限降低,而当事人连道歉都不用??? 原帖由 aero 于 2005-10-10 17:17 发表
我觉得很不公平。这件事Tamsin应该负责,不能这样就算了!
一个人的过失造成全体版主权限降低,而当事人连道歉都不用???
$感人$$鼓励$
如此黑白分明的事情!!!我不过是看不惯罢了,居然成了挑起事端。 原帖由 aero 于 2005-10-10 17:17 发表
我觉得很不公平。这件事Tamsin应该负责,不能这样就算了!
一个人的过失造成全体版主权限降低,而当事人连道歉都不用???
我也不主张把斑竹的这个权力取消!不过要求斑竹选择的时候多些审核! 原帖由 aero 于 2005-10-10 17:17 发表
我觉得很不公平。这件事Tamsin应该负责,不能这样就算了!
一个人的过失造成全体版主权限降低,而当事人连道歉都不用???
是的, 我成心向管理员和版主们道歉,
其他人没必要!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27609&extra=page%3D1
明眼人看看到底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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