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utschlandfee 发表于 2017-5-14 11:09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10:54
至少可以爆出论坛ID吧?
本来也就是在论坛上看到骗子的广告才掉的坑不是吗?
没人说她应该爆出现实真实 ...

只能说楼主太单纯,没经历过这等的人心险恶。吃一堑长一智吧,以后应该不会再上当了。前面有人让曝渣男信息,不曝是对的。至于不曝论坛ID,可能是碍于渣男前妻的情面。一个人一个做事方式,虽然我们理解不了。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11:14

deutschlandfee 发表于 2017-5-14 11:09
只能说楼主太单纯,没经历过这等的人心险恶。吃一堑长一智吧,以后应该不会再上当了。前面有人让曝渣男信 ...

你说的对!
各人性格不同
不过说来说去
LZ身边没男人罩着
一个外国女人,孤儿寡母势单力薄的也的确没法给力
算了,还是别纠结渣男了,且认了吧

艾艾123 发表于 2017-5-14 11:35

不知道孩子是不是德国籍?是的话可以去申请一些补助,起码日子不会太艰难。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4 11:36

@ 艾艾123
违反个资保护法会比他欠我钱的处罚还严重,有兴趣上网去查就知道。再则只要他清空银行帐户,没钱又能怎么样,可我还得背负罪名得不偿失。维权的同时也不能违法。

至於他们夫妻间的事,人家不说我不会去问,要尊重个人的隐私权。

如果有人能告诉我如何才能达到我的目的又不触犯德国的法律条文,我会很乐意告诉大家他的个人资料。至於答应他老婆不曝光的事也没办法了,毕竟我也自身难保了。

至少这人不能再利用骗留学生和善良中国人的钱而逍遥自在,替社会除掉一条寄生虫。

p.s. 他公司有网站,Impressum上讯息一清二楚。


@ 给同是匿名的你
谢谢!这次我真的有学乖了,走在路上看到中国人我都会自动让路绕行,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嚒?


@ stella_0183
原来还抱着一丝希望,本著人性本善的幻想,现在看到大家的留言希望已经破灭了。他在论坛有数个不同的ID,感觉在坛子里成天追着外嫁穷追猛打的那几个都跟他很像。



p.s. 我跟不上大家的速度了,我累了要去休息了。


红茶C 发表于 2017-5-14 11:40

不能理解前妻怕丢人的想法。。。我觉得被渣男骗还因为面子要求其他受害者也保持沉默这么做才丢人呢{:5_314:}
lz你至少应该爆个论坛ID,真实信息不用你说,可能也会被人肉出来的,你被骗了,警告一下大家这个或帖是骗人的,有什么需要畏首畏尾的呢?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11:47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5-14 11:36
@ 艾艾123
违反个资保护法会比他欠我钱的处罚还严重,有兴趣上网去查就知道。再则只要他清空银行帐户,没 ...

啊呀啊呀你不要这样好吧?
你觉得你善良,别人也应该像你一样善良?
别人说话不中听就是不善良?
就该像你一样,明明自己老公没了,拖着年幼的孩子
还会去把老公的丧葬费,莫名其妙借给一个论坛上认识的所谓老板?
你别怪我说话难听
你自己好好去想一想,我觉得这里面你们有点事
当初要么是他蛊惑了你,你觉得有利可图
要么是你对他有点好感
不然,我真的很难很难理解,你为什么会这样做
从你今天发帖语气来看,也是一种畏缩的态度连个ID也不敢理直气壮的爆
你怕什么?你有把柄在对方手上?
行了,多了不说了
照理说,这事和我没关系,我看看就成了
没准以后我还得被那个猥琐男屁股后面狂骂外嫁不停呢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4 11:49

艾艾123 发表于 2017-5-14 11:35
不知道孩子是不是德国籍?是的话可以去申请一些补助,起码日子不会太艰难。

我先生是德国人,两个孩子是我们共有的,他们都有双重国籍。我有在重新找工作了,前阵子眼睛动了两次手术差点失明,不过现在正在逐渐康复中。我很感恩还能重见光明,让我有机会能够再重新站立起来。现在想想法院的那些事已经不算什么了,谢谢你们的开导,我觉得心情好多了。谢谢大家!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4 12:02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11:47
啊呀啊呀你不要这样好吧?
你觉得你善良,别人也应该像你一样善良?
别人说话不中听就是不善良?


你想多了,我没什么把柄在他手上。我大他超过一轮,差不多可以当他妈的年纪了。虽然我先生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会是我心中永远的情人。他的遗愿是要我把他的骨灰做成钻戒戴在手上,我已经询问过价钱,不便宜。今后我将努力赚钱替他完成遗愿,这也是我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12:0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5-14 12:02
你想多了,我没什么把柄在他手上。我大他超过一轮,差不多可以当他妈的年纪了。虽然我先生离开了这个世界 ...

好吧,我想多了
你说你孩子们是双国籍
又来个骨灰钻戒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我撤了{:5_333:}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4 12:19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12:08
好吧,我想多了
你说你孩子们是双国籍
又来个骨灰钻戒


我先生当年派驻台湾,我们在德国登记结婚,两个孩子都在台湾出生,为什么不能有双重国籍?
人死后骨灰制成钻戒不是我发明的,上网查查便知道,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

艾艾123 发表于 2017-5-14 12:22

你是善良慈悲的人,到这个时候还不愿为难他,希望他能有所触动吧!是我的话就不会这么好说了,他可能还不是德国籍吧?也许他拿的还是法人签证,事情搞大了不利的还是他。楼主信佛的吧?以后看人要看心!

limit 发表于 2017-5-14 12:31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09:54
至少可以爆出论坛ID吧?
本来也就是在论坛上看到骗子的广告才掉的坑不是吗?
没人说她应该爆出现实真实 ...
对,爆ID,能不能人肉到他就看群众的能耐了,跟LZ不沾边
LZ也可以说说公司名呀,反正不发工资是劳动法,俺还没听说过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不让员工爆公司名的,这跟个人隐私没半毛钱关系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4 12:32

艾艾123 发表于 2017-5-14 12:22
你是善良慈悲的人,到这个时候还不愿为难他,希望他能有所触动吧!是我的话就不会这么好说了,他可能还不是 ...

好,谢谢。我没什么宗教信仰,但我相信因果报应,所以更要谨言慎行。这次的教训也算是在修社会学分,通过了就好了。

limit 发表于 2017-5-14 12:47

善良是对的,但没底线的善良就成了纵容
善良是要的,但人们的善良必须带点锋芒

kaeferin 发表于 2017-5-14 13:05

估计楼主并不确定哪些个ID是她前老板的,她自己猜的,既然不确定当然还是不要随便曝光了。人一但狠一个人,会先入为主的把其他人做的坏事也代到他身上。

骨灰戒指一般是活着的人太怀念死去的人,为了怀念他而做的。死去的人要求活着的人把自己的骨灰做成戒指,要求活着的人一直戴着...我只能说你们俩都还没长大。

vivi_ks 发表于 2017-5-14 13:12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5-14 10:12
这里是德国,在公开论坛曝光个人资料是犯法的行为 (Datenschutz) 。他欠我钱是一回事,违反个资保护法又 ...

大姐,让你把他贴子连接贴出来,没叫你把他名字写出来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4 13:23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7-5-14 13:36 编辑

@ limit谢谢你。但我比较同意#28楼的看法,人不能一时脑子热就往前冲,后果是要自行负责的。我们都是成年人,法院的判定是你有行为自理的能力。之前我也常在论坛分享经验,现在除了这件事之外,也听从生活周遭许多热心人士的建议走了许多冤枉路,人家不是故意错指可能只是生活经验不同/不足,可是后果都得由我一个人独自承担,因为我需要为我的行为负责。
比方说吃瓜群众一声怒吼,我就不计后果的往前冲,警察抓人的时候就只剩我一人呆立原地,笔录时我还真说不出是哪些人指使我这么做的。大家不能因为自已的一时冲动就陷我於危险处境,我已经够多麻烦了,请不要再为我制造问题了。所以现在我要处理任何法律的相关问题我都会先去咨询律师可不可行。
再次申明 发帖主要是让那位前雇主看到,我相信他已经看到了,他要怎么做就随他去了。
p.s. 我不会放弃善良的本心,但将来我会去帮助那些真正值得我这份善意的人。

@ kaeferin我和我先生结婚多年,所有的经历不是外人能够理解的。庆幸的是我找到真正爱我和我爱的人这就够了。

@ vivi_ks你确定这么做了之后会没事?就算你敢保证我还是会先去问过律师再做决定的。

deboraww 发表于 2017-5-14 13:33

骨灰钻戒,我觉得我快哭了。。。

celinecy 发表于 2017-5-14 14:00

本帖最后由 celinecy 于 2017-5-14 14:01 编辑

不明白LZ怎么想的。如果你说的都是实话,那是一个连孤儿寡妇的老本都能骗走的人渣,而且明明白白的知道你找不到他,难道你在这里不痛不痒的发个匿名水帖呼叫几句就能指望呼唤出他的良心让他自动跳出来?这不科学嘛...

要我说,照你这种拖泥带水的搞法,估计最后就是一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果吧。如果法院判定他欠你钱,而你知道靠自己注定拿不回这笔全款,还不如果断点去打听一下找个靠谱点有点信誉的Inkasso把这笔账委托出去算了。吃这行饭的不少都有点自己的路子,找个藏起来的人比你能耐大。当然他们肯定不能白给你干活,你得准备好欠款的相当一部分都成了他们的辛苦费,但是找的合法公司的话你的委托就是合法的。人贵有自知之明,你之前没有识人之明乱借钱给渣人已经是糊涂了,就不要奢望自己扔出去的钱还能从天上全数自动掉回自己的口袋了吧,只能自己认个倒霉就当钱已经打了水漂。早点壮士断腕趁着事情还不久他可能还没跑远找有能力的人帮忙,能挽回多少损失就都算你白赚的。另外就是不要继续纠结这种不靠谱的老板没钱发的“工作”了,德国这地方有手有脚愿意工作照理说有的是靠谱地方让你谋生,挣多挣少总比打这种倒贴钱的白工强吧。
良心建议,别一直倒在这个绊倒你的坑里了。尽早止损翻篇少在旧事上浪费时间,再过些年你一定会庆幸现在的果断,生命才是最浪费不起的东西,钱不是...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16:5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5-14 12:19
我先生当年派驻台湾,我们在德国登记结婚,两个孩子都在台湾出生,为什么不能有双重国籍?
人死后骨灰制 ...

http://m.tech.china.com/zixun/2017/0317/17254.html
材料科学家揭露骨灰钻石骗局分析头发钻石现状

你是不是有可能会又被骗了啊?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4 17:02

梅川酷子 发表于 2017-5-14 15:05
他骗了你多少钱,这能说吧?

2500多欧元。你要替他还?

vivi2010vivi 发表于 2017-5-14 17:17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5-13 22:19
说的也是,他如果宣告破产倒闭了,就算我去找中国大使馆或台湾办事处也没用。这也是律师们告诉我的,除非我 ...

可以去市政府申请补助的吧?我说的是下葬费

艾艾123 发表于 2017-5-14 18:53

本帖最后由 艾艾123 于 2017-5-14 18:57 编辑

楼上的楼上,那个网址打不开呢,我也搜了下,说是真的可以做骨灰钻石戒指的,但大陆做不了,香港台湾有公司可以做,不过费用很高。如果双方的意愿如此,做这个倒也无可厚非,你情我愿没什么好说的。

limit 发表于 2017-5-14 18:57

本帖最后由 limit 于 2017-5-14 18:25 编辑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5-14 12:23
@ limit谢谢你。但我比较同意#28楼的看法,人不能一时脑子热就往前冲,后果是要自行负责的。我们都是成年人 ...Datenschutz说的是银行医院网店等Organisationen不能随意透露客户资料,是zwischen Organisationen und Einzelpersonen 的事儿,
非要扯个人,倒是有个造谣诽谤罪,这个跟LZ就更没关系了

不过LZ的顾虑我情感上很能理解,人各有志,祝好运,希望最后能追回欠款{:5_335:}

my1206 发表于 2017-5-14 19:13

{:5_367:}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20:09

艾艾123 发表于 2017-5-14 18:53
楼上的楼上,那个网址打不开呢,我也搜了下,说是真的可以做骨灰钻石戒指的,但大陆做不了,香港台湾有公司 ...

叫我说啥好呢?
LZ发帖叫人还钱2500欧
还口口声声没这个钱,没法入土为安
骗子就不说了
关键时候,2500欧拿不出来
你让我说啥好?
然后还要花高费用去做所谓钻戒
据说自己身体也不好,什么眼睛差点失明
我能说什么呢?
难道不是把孩子以后教育好,把自己照顾好
比做什么钻戒更对亡夫有交代吗?
尤其在连丧葬费都拿不出来的情况下

vivi_ks 发表于 2017-5-14 20:24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16:58
http://m.tech.china.com/zixun/2017/0317/17254.html
材料科学家揭露骨灰钻石骗局分析头发钻石现状



可以做的。瑞士就可以。只不过并不比天然的便宜搜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20:47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5-14 12:19
我先生当年派驻台湾,我们在德国登记结婚,两个孩子都在台湾出生,为什么不能有双重国籍?
人死后骨灰制 ...

LZ台湾人?自称比那位骗子老板大一轮
怎么的也该超过40岁了吧?
打字怎么简体字那么熟练
用词习惯也和大陆人差不多
LZ你在挖坑玩,还是有太多不可说?
要么你和那位前妻该不会是合体吧?
哦一个通过论坛里招聘广告成了员工
一个通过婚版帖子,就去献爱心认识了
还正好他们两个是曾经的一对
这是什么概率?还特意强调那个婚版帖子绝对是真的
叫你爆出骗子ID,畏畏缩缩说是照顾前妻的面子啊,怕触犯法律啊
你到底是个什么故事?想说就说得清清楚楚
不想说就不要说,我也不会好奇非要知道的
何必来开这种贴呢?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4 21:33

vivi2010vivi 发表于 2017-5-14 17:17
可以去市政府申请补助的吧?我说的是下葬费

社会局只负担部份费用,其余的是自付额。因为他们计算出我会有这笔收入,实际上我并没有拿到钱。这部份我还有一场和社会局的官司要打,希望最候会有好结果。

deutschlandfee 发表于 2017-5-14 21:34

梅川酷子 发表于 2017-5-14 21:03
最喜欢看大S用一根麻绳,很耐心的一句一句,勒死骗子。

大S以后改名叫福尔摩S得了。{:5_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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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叫同胞太沉重(04.07.2018 更新在首页和第9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