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洋洁受害案的几点猜想
这几天闹的轰轰烈烈的就是李洋洁同学的受害案了。今天早上醒来,突然有了几点想法,可以把李同学的受害案的几个疑点就串在了一起,这里说说让大家也来分析一下:首先德男德女夫妇有八成可能就是作案凶手。受害人李某某应该和德男夫妻之前就认识,不然不会贸然前往陌生人的家里。而前往的目的应该是拜访做客,而不是什么性约会,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很有可能被德男夫妻的友好假象所蒙骗。而做客期间,极有可能是在被德男下药之后性侵。这里为什么说是下药而不是武力,是因为一方面李同学确实被性侵了,而在清醒情况下的性侵很难成功,受害人会强烈反抗,而案件里没有提到李同学身上有太多的挣扎伤痕,所以这里基本排除了在李同学清醒之下被性侵的可能性。而下药,是唯一在被害人不反抗的情况下,能够性侵成功的方法。
而之后呢?李同学在被性侵之后清醒,很有可能十分愤怒,表达出要举报德男的意图。而德男因为害怕,而带来了强烈的犯罪意图。李同学极有可能先在头部被重击,这之后李同学很可能再骂出一些咒骂德男的话语,在德国呆过一段时间的学生都会几句德国的俚语,进而更加刺激德男,导致德男抓起屋里的某些重物来猛击李同学的脸,导致李同学的脸部被严重损伤而直接致命。
再之后就像大家猜测的,德男清醒后给母亲打电话。德男母亲痛恨之余,爱子情深,就会迅速处理现场,帮德男搬家,做好应对手续。德男转移尸体,消灭罪证。在多天调查无果而发现嫌疑人DNA之后,德男母亲发现被动不如主动,于是就让德男自首,再编出3p的故事来迷惑当局调查,企图帮助德男脱罪。
所以有以下建议:
1.调查德男的房间,看看有没有类似迷奸药之类的违禁药品。另外德男可能是惯犯,会不会之前有其它的受害人被德男用类似的手法性侵呢?警方可以调查一下。
2.德男极有可能用屋里的某些常用的沉重物品作为作案工具,因为时间紧迫下他也没时间找其它的工具。检查一下哪些物品上有血迹和击打的痕迹,或者那些物品无故消失就知道了。
3.德女是破案的关键。以德女的年纪,很可能只是个从犯。一方面被德男的感情蒙蔽,提前串了口供,另一方面很可能和德男的母亲在私下里达成了某些协议。只要多花点时间,点明德男犯罪的严重性,转作污点证人,不难从德女的身上打开缺口。
4.德男母亲明显是在包辟,母子情深这一点是常情,必须隔离德男母亲与德男和案件的直接联系。
以上纯属个人的几点猜想,可能和事实会有很大的出入。这里就先说这么多,欢迎大家质疑或者补充。 不觉得认识很多人都是认为死者是自己走进他家也许凶手胁迫也有可能啊如果她有认识这对狗男女 也许她会跟朋友说起他们认识啊 有个犯罪心理学家提出一种假说,如果是Couple犯案,一般是女的骗取受害人信任,找借口骗进屋然后男的实施犯罪。受害人觉得有女性在场会比较有安全感,从而能降低警惕性。 babatutu 发表于 2016-5-28 16:05
有个犯罪心理学家提出一种假说,如果是Couple犯案,一般是女的骗取受害人信任,找借口骗进屋然后男的实施犯 ...
想到之前国内那个好心送怀孕的阿姨回家的女学生被孕妇丈夫奸杀的事情。。哎 1.被下药事后是可以查出的,可是没有相关报导。
2.既然法医报告写是性侵,肯定是因反抗而照成的明显外伤,被人迷奸不成立,不然报告只会写有过性关系。
3.没有相关报导指出致命伤是因击打面部所致。
小建议:在事情还没明了之前一切不负责任的猜想或假设都是没必要的,不止对死者不敬,而且还会被有心人拿来大做文章。{:5_325:} 李是出门跑步的,不是去做客。。。 从来没有觉得他们报到了事实和事实的全部,报道出来的根本没有一点针对他们,即使强奸受害人还被说成是自愿发生关系,无耻之极。 没看过卷宗,没有任何线索,仅凭媒体公布就可以分析得头头是道,赶快请愿加入德国警察团队吧。
仅以曾经做过刑侦的经验发布评论,具有极高反侦察能力的人作案,基本是无法还原作案真相的。 贺贺有名 发表于 2016-5-28 18:17
没看过卷宗,没有任何线索,仅凭媒体公布就可以分析得头头是道,赶快请愿加入德国警察团队吧。
仅以曾经做 ...
德男就是个被父母宠坏的毛头小伙而已,谈不上有什么反侦察能力。现在能出来自首还能说成3p,现场居然调查不出情况,背后一定有高人指点。
另外既然德男能放大招说出性约会的陈词,我想德男肯定有把握能向当局证明以下两点:
1. 他和李同学是提前认识,并且私下里打过交道,不然何来约会之说
2. 李同学没有被他武力性侵,至少德男相信尸检查不出这个情况,而是在相对平和的状态下发生的关系 corba 发表于 2016-5-28 20:48
德男就是个被父母宠坏的毛头小伙而已,谈不上有什么反侦察能力。现在能出来自首还能说成3p,现场居然调查 ...
你可以作任何猜测,但所有的猜测都必须靠证据来证明,否则就是对空放气 下药的话尸检第一时间就能检查出来。
另外报道说是致命伤是后脑。 被她老母帮忙搬家以后,屋子里任何可能作案的东西都没了,这就是大家都迟在他们下手以以后,任何可以的物证都经过她老母删选全无,毋庸置疑。这个案子就算再查还能翻出什么新发现,那叫一个难。已经被人而且是专业的人动了手脚,你说呢?天下没有公理! 本帖最后由 corba 于 2016-5-28 21:01 编辑
李伯凌 发表于 2016-5-28 20:17
下药的话尸检第一时间就能检查出来。
另外报道说是致命伤是后脑。
是否所有的迷奸药物都能在第一时间被检测出来,还是个未知数,而且尸检报告也没有公开。还有药物检测是否是李同学尸检的一个重要事项,现在还不得而知,当然我这里也只是个猜想。
致命伤在后脑是正确的,但是脑部被致命重击后,通常也还有几个钟头的反应时间。这期间李同学可能还做出了一些反应,于是又导致了脸部被连续重击而损伤。 jjyy11 发表于 2016-5-28 21:46
被她老母帮忙搬家以后,屋子里任何可能作案的东西都没了,这就是大家都迟在他们下手以以后,任何可以的物证 ...
这案子如果放在专制国家反倒很好办,大刑伺候,让你们生不如死,看你们招不招,而且绝对能让嫌犯表面看着问题不大,受的都是内伤,让嫌犯在几年内就因为各种伤病而慢慢痛苦地死去。可惜就是在德国,不知道他们审讯犯人用不用刑,比如高音喇叭轰鸣或者几天几夜车轮审讯不让疑犯睡觉 jjyy11 发表于 2016-5-28 21:46
被她老母帮忙搬家以后,屋子里任何可能作案的东西都没了,这就是大家都迟在他们下手以以后,任何可以的物证 ...
有天理的,不相信法律,也要相信天理到来报应就到了 好久没来这里了,再来居然是因为这么悲痛气氛的事情。同意JJYY11的说法,办案过程受到严重干扰,凶器找不到,使得定罪困难重重。即使天下人都知道这对狗男女是凶犯,法律也是要讲证据的。
这两天都在观察德国媒体如何报道此事,看到大报如FAZ, SZ, 和FOCUS都有报道,当地的媒体就不用提了,感觉多数记者和百姓都是本着客观的态度报道和回复,德国百姓中很多人怀有巨大的同情心和对嫌犯父母的说辞持高度怀疑。
因为没有权限,借助此贴表达一下自己这两天的心情。我也是为人父母,想着在离我居住的地方仅仅100公里的DESSAU发生这样的不幸,不知道李杨洁的父母如何面对这样的痛苦和检察官不负责任的言论带来的再次伤害。我在想,如果这样不幸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有没有勇气为了真相付出所有。我问,为何李杨洁选择那个时间出去跑步?为什么偏偏嫌犯的父母是拥有权力和专业知识的警界高管?每次想到此我都觉得心头压了一块大石。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事情积极的一面,毕竟更换了调查团队,星期一就会做出决定,是不是由新的检察官取代现有的BITTMANN。为同胞的在天之灵祈祷,呼唤真相,凶手要得到惩罚!!! doubanjiang 发表于 2016-5-28 22:05
这案子如果放在专制国家反倒很好办,大刑伺候,让你们生不如死,看你们招不招,而且绝对能让嫌犯表面看着 ...
天时地利人和不在咱们一边,这就是干着急的地方 jjyy11 发表于 2016-5-28 22:29
天时地利人和不在咱们一边,这就是干着急的地方
这对狗男女早已胸有成竹 反正证据早已毁掉查无对证 我们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我们就是不在乎你们信不信 看你们拿我们怎么办吧? susanpang 发表于 2016-5-28 22:21
好久没来这里了,再来居然是因为这么悲痛气氛的事情。同意JJYY11的说法,办案过程受到严重干扰,凶器找不到 ...
他们回国以后要面对我们国人特有的谣言,洋洁名誉没了,老两口为本没有的事担负沉重的心理压力,德国人不懂国内人言的可怕,这真是被他害惨了,不止在这还有将来回国以后。 corba 发表于 2016-5-28 22:00
是否所有的迷奸药物都能在第一时间被检测出来,还是个未知数,而且尸检报告也没有公开。还有药物检测是否 ...
这个凶器呢?是个人都想到凶器,更何况专业刑警,能找到再说还原真相 十分安慰这么多同胞密切关注,还提供切实的帮助。 这种案子就算是30年的老刑警也得看了所有卷宗去猜测去找线索,你们一堆键盘侠在这瞎猜,有意思吗?MH370找到了吗? jjyy11 发表于 2016-5-28 21:34
这个凶器呢?是个人都想到凶器,更何况专业刑警,能找到再说还原真相
先不要太担心,家虽然搬了,但是凶器不会凭空消失,有再被找到的可能性。另外凶器只是案件的一个突破点,而另一个突破点就是德女的口供,现在还没有动静。德国警察也不会一无是处,换了班底,多花点时间,应该能从口供里发现一些线索来破案的 corba 发表于 2016-5-28 22:41
先不要太担心,家虽然搬了,但是凶器不会凭空消失,有再被找到的可能性。另外凶器只是案件的一个突破点, ...
当初谁也不知道两父母安插在警察局的,都说相信警察。这个事谁知道呢,不好说 警察圈有这种鬼魅在,这案子太冤了。。
那个地方是有八千居民吗?我想那地方别三千政府工作人员,四千学生,一千普通老百姓。。。 男嫌疑犯以前就有性侵他人的记录,看来案情八九不离十了。就是不知道男嫌疑犯老婆在案中扮演什么角色,难道有偷窥变态欲? 现在家长雇佣名律师,其实就是因为知道司法公正 有点无望,只是猜测。 schnecker 发表于 2016-5-31 21:33
男嫌疑犯以前就有性侵他人的记录,看来案情八九不离十了。就是不知道男嫌疑犯老婆在案中扮演什么角色,难道 ...
就心理学来说,遭受过性侵或者家暴或者性别歧视等等创伤的女性受害者往往走不出过去,唯有将自己的痛苦转嫁到他人身上,让他人遭受和自己一样甚至更惨的痛苦,自己才会得到心理的安宁和平衡,“我过不好,你们也不能过得好” 这属于创伤后遗症之一种表现。当然不是所有遭遇创伤的人都会选择加害于他人来获得心理平衡,变魔鬼还是不变成魔鬼取决于这个受害人的天性是否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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