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3:46

《死亡约会》--作者: (美)顿宁

第一章

    电话铃声骤然响起的时候,是子夜两点三十分。

    我睡觉一直很警醒,只就这个晚上才像死人一样。

    你要是连着四天加班,一直没机会合眼,并且刚刚站了13个钟头,保证比我睡得还死。一个叫杰奇·纽顿的傻瓜经常来梦里找我,他是我最想杀死的人,我想总有一天我真会这样干的。当电话响起,我正在梦里跟这个混蛋较量。战场就在东区中学的走廊,下课铃拉响了,孩子们纷纷冲了出来,冲向杰奇的枪口。打靶开始,
孩子们接二连三倒下,讨厌的铃声就像永远停不了的丧钟。

    我旁边的卡萝尔惊醒了。

    “喂,克里夫,接下那个该死的电话!”

    我闭着眼睛去摸床头柜,听到什么东西砸到了地上,噢,那是电话,我想。尼尔。汉尼斯微弱的声音隐隐传来,像那些孩子微弱的呼救:“克里夫…克里夫…喂喂,克里夫!!”我从地下摸起话筒,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个笨蛋是我的搭档。

    “看来我们又有案子了。”汉尼斯开门见山。

    我挣扎着往起爬,想证明自己还活着,没有倒在杰奇·纽顿的枪下。

    “喂,克里夫…还有气儿吗?”

    “废话!这是我这个月第一个好觉!”

    可这家伙习惯拿别人的感受不当回事,丝毫没有道歉的意思。

    “你在哪儿?”我问。

    “十五街的小巷,丹佛邮报社旁边。这个案子跟以前的几个案子太他妈像了。”

    “半小时后见。”

    “手脚麻利点!”

    我坐了一会儿,定了定神,才勉强能站得起来。打开浴室的灯,第一眼就看到了镜子里那张吓人的脸。真老了,简威,我想。往脸上泼了几把凉水,才让自己慢慢恢复一点儿人气。杰奇·纽顿的丑脸又在我眼前浮现,我的手不由自主摸了一下右肩膀下面的伤疤。那是在五年前,一个银行劫匪留下的纪念。我知道,如果换成杰奇·纽顿,这伤口会往左移三寸、再向下一寸。

    当我从浴室出来,卡萝尔已经起来了,还给我冲了杯咖啡。

    “怎么回事儿?”她看着我。

    我使劲把自己塞进衣服里,嘟囔着告诉她又一个流浪汉横尸街头。只听她深深叹了口气。

    即使在半梦半醒之间,她仍然是个可人儿,红色长发直铺下来,叹气的时候别有一种让人心动的韵味。

    “我能陪你去吗?”

    我咧开嘴巴,吹散了咖啡的热气。

    “我想多看你一会儿,”她说,“我开车送你去,再自己回来。没人会看见的,我保证。”

    “没有不透风的墙,我可不想淹死在口水堆里,让整个警察局把咱俩当笑柄。”

    “可是我不在乎,你知道吗?”

    “可是我在乎。笨蛋才会让人抓住把柄!”

    我打开衣橱,里面挤得满满的——卡萝尔的警服,我的运动服,还有我们的枪。对警察来说,枪就像钥匙一样,是永远无法离开的。无论去哪儿,即使是下楼买包烟,我都会把枪带在身上。只要干上这个活,到了三十六岁,你的敌人就该数不过来了,会觉得身边到处都是敌视的目光——而杰奇·纽顿,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

    我把枪掖进外套里。领带没有打,我讨厌这种东西,尤其是晚上。

    “我就知道你不让我去,借口就像屁眼,人人都有。”

    卡萝尔不满地嘟囔。“其实你是害怕,怕我们的关系公开,怕我缠着你。”

    我可不想多费口舌。对付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沉默。她说的固然有理,但我讲的也没错。街上的敌人就够让人劳神的了,何苦再在警察局接受流言的洗礼?

    可最近卡萝尔有些不满。我们在一起已经一年,她希望把临时契约变成永久的。即使让所有人都知道她跟我好,又有什么妨碍呢?人不都是要结婚的吗?这并不是世界末日,而是新生活的开始。

    她就是这么想的。

    “那我先睡了,”她说,“回来别忘了叫醒我,我要好好慰劳慰劳你。”

    她翻了个身,散开的头发就像层层海浪。我坐着看她,慢慢呷着咖啡。我才不急呢,整理现场还得三个钟头,去早了也没事干。可麻烦的是,一旦一个人独处,即使只有五分钟,我就忍不住胡思乱想。我想起了以后的日子,卡萝尔和我到底该怎么办。我想起了这份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想起了虚度的岁月。辞职的念头再次闪过,我不知道何去何从。一想到要和某个人拴在一起,一大堆的孩子就让我头疼。

    如果选择结婚,卡萝尔还是不错的。既聪明又漂亮,爱情不也就是这样吗?她会成为好的伴侣,总是充满了朝气,对什么都有兴趣。我读书也算不少了,而她读的是我的三倍,和她聊天直到深夜都不会困。

    惟一不如我的,是她至今还搞不懂图书版本那套游戏。对她来说,无论是价值500 美元的首版书,还是廉价的平装本,读起来不都是字吗?我仍然记得当初自己教训她的情形。只有傻瓜才会去读首版书,那是用来收藏的!仅仅拥有这个版本,就会使生活变得更美好。当时她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笨蛋。然而,当我向她
展示自己收藏的福克纳,其中一本还有作者亲笔的签名的时候,她态度立刻就变了,抚摸签名的手几乎是在颤抖。

    福克纳是她的神,我则是把神的光辉带给她的使者。一个月后,她跟我说,你一定得读他,你怎么能收藏一些自己从来不读的书呢?事实上,我不是没读过,只是没有读懂。我一直搞不清楚《喧哗与骚动》到底要告诉我什么。但那时我只有十六岁,还有一份敬畏之心,知道问题不在福克纳,而在我自己。我琢磨着,要是能
开始收集他的书,那么总有一天我会去读的。卡萝尔用那种眼神看我,又摇头又撇嘴。于是我跟她讲,自从我收藏了这些书,三年以来它们增值了百分之二十。这个她倒是听懂了。

    我住的地方就像一个小型图书馆,每间屋里书都堆得满满的。人们一到我家,都会问同一个白痴问题:天哪,这些书你都看了吗?只有卡萝尔没这么问,她只是如饥似渴地浏览着,一副浑然忘我的样子。书的摆放也有自己的规矩:卧室里是神秘小说,长篇小说在这儿,艺术画册则堆在老远的墙角。我可不是白痴,这些书全是第一版的。只要有人在我面前摆出一副文化人的嘴脸,我就会提醒他们,我那本崭新的雷蒙。钱德勒的《湖中的女士》,现在的身价已经到了一千美元,比两卡车没人要的垃圾书都值钱!好东西就是好东西,市场最公道。只要你是顶级大师,写侦探小说也没什么不好。

    我收藏图书已经有几年了。有一次我一天打死了两个人,而这间书屋几乎立刻愈合了我的心灵创伤。

    真不该当警察,我想。但现在再想转行,是不是有点晚了?

    不想了,走吧。

    “克里夫?”

    她要嘱咐我了,却懒得睁开眼睛。记得五分钟前,还说什么多看我一会儿。这就是女人!

    “马上走了。”我站起来。

    “是去找杰奇·纽顿吗?”

    “如果真和他有关系,我是不会放过这个杂种的。”

    “千万别单独行动,你和尼尔都要小心。”

    我吻了吻她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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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3:55

第二章

穿过封锁线,我往巷子深处走去。被害人的尸体离巷口三十码。闪光灯接连不断,已经到达现场的技术人员正在拍照。狭窄的巷子里灯火通明,素描师拿着铅笔和画板,在现场忙得团团转,身边还有助手拿着卷尺测量。验尸官只比我早到一会儿,他的助手倒是早就来了,两人正在尸体旁边说着什么。我懒得搭理他们,在后面一个人呆着。

    汉尼斯端着两杯咖啡,从黑暗里冒了出来。于是我开始听他介绍案情,他知道的少得可怜。警方凌晨1 点32分接到匿名电话,说有个死人,经查证属实。警察1点37分到达现场,谋杀组和检验科的人赶来了。接着是汉尼斯,因为这案子和以前的流浪汉连环谋杀案相似,我们负责这些案子已经两年了。要是这次情况也差不多,那它就是我们的活了。于是,汉尼斯这个白痴就吵醒了我。

    犯罪现场没有口供可录。据话务员讲,报案的是个白人,岁数不超过五十,不肯透露姓名。呆会儿我们能听一下电话录音,不过我才不抱任何希望呢。我们可能永远找不着这个打电话的家伙,因为他可能只是被尸体绊了个大跟头,已经够倒霉了,才不想再惹一身麻烦呢。

    犯罪现场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这条巷子很窄,是新铺的砖地,留不下什么脚印。一边有家破旧的百货公司,另一边是旅馆。旅馆的红色砖墙被岁月磨得很光滑,百货公司则用人造大理石包墙,即使在打斗中撞上去,也留不下有用的痕迹。尸体旁撒了不少黄色粉末,是为了取指纹用的。不过我可不抱任何希望,谁会在杀人以后,还专门在尸体旁边摁个手印呢?

    这就是我们仅有的证据。从来都是如此。两年多以前,那还是1984年4 月,第一个被谋杀的流浪汉也是被发现在一条僻静的小巷里,他的脑袋被踢瘪了。随后的两年里,又发生了三起类似案件,作案手法如出一辙:先是一顿暴打,玩够了再了结性命。凶手似乎对贫民窟的人、酒鬼和无家可归者怀着深仇大恨。汉尼斯猜测凶手是个光头党,总是穿着棕色外套,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把那些人看成社会垃圾,自封为清洁工,剜除城市的毒瘤。我的看法也差不多。明摆着凶手动机单纯,不过是个虐待狂,喜欢杀人是因为比打猎爽,他才不管死的是谁呢。穷人到处都有,杀起来比较方便,所以他就杀穷人。如果被害者是妇女儿童,全社会都不会放过你,可如果死的是流浪汉,连执法机构都会互相推诿。什么线索不足呀,什么警力有限呀,什么我们已经尽力了呀,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流浪汉没有亲属对他们施加压力!人们都怕下一个被害的是自己,但如果你自认为不会流落街头,就不会对流浪汉的生死关心了。就是这么回事。

    事实证明我们对了,这几单案子都是杰奇·纽顿干的。他堪称是传奇人物。他蹲过大狱,但监狱让他从游手好闲的混混变成了吃人的老虎。他虽然还不是光头党的正式成员,可残暴程度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恨整个世界,恨所有人,尤其是那些所谓的社会渣滓,比如同性恋、残疾人、西班牙裔、混血儿、亚裔、吸毒者等等——他身上的每个细胞都充满了仇恨。当然,他也恨警察。从狱警到交通警,只要穿上这身衣服,就有权力干涉他的生活。所以他最恨的莫过于条子。
    他的恨至少在我身上激起了同等强烈的回应。虽然书里说,警察应该把个人情绪和自己的工作分开,但我就是做不到。毕竟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并不是天国,对吧?这个世界并没有给我们足够的理由,叫我们去爱它,对吧?警察这个工作接触的就是社会阴暗面,出污泥而不染的那是荷花,那不是人,对吧?我就是一心想要杀了纽顿,或者把他永远关进不见天日的黑牢!别跟我说什么对事不对人,我跟纽顿之间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我之所以愤怒,是因为盯上他已经两年了,却还是和初次听到他的大名时一样,拿他没辙。

    1983年他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明明已经破产了,如今却拥有了遍布全城的房产,还经手了两笔购物中心的交易,每笔可都不低于三千万美元哪!有些人似乎活着就是为了捞钱,让我生气的是,纽顿就是这样的人。

    他在杰斐逊街有一座别墅,一个人在那里独居,简直就是他妈的世外桃源!另据报告,他丹佛的黑手党纠缠不清。在我们发现他有谋杀酒鬼的小嗜好之前,单这一项指控就已经引起了我们注意?BR>
    这个连环案的奇怪之处在于,当第一个受害人被杀,我们就已得知凶手姓甚名谁,却始终拿他毫无办法。有位来自圣莫尼卡的老警察曾跟我们说,如果抛尸案数量猛增,不必感到惊讶。纽顿十五年前住过的城市,也曾发生过这种事情,而警方一直束手无策。案发后,我们一度怀疑过这个结论,也曾讨论过别的可能性,像光头党、虐待狂什么的。然而,事实最终打消了我们所有疑问——杰奇就是我们要找的人!

    在布鲁贝克谋杀案中,我们有过一个证人。这个孩子说,天呀,太可怕了,怎么能有这么打人的?他拎着一把大锤,踢人就像是踢一块豆腐,比野兽都残忍,简直不像是人呀!这个证人绝对可信,他是在几米外的门缝里亲眼目睹这一切的。就这么简单,一个加夜班出来抽烟的小伙子成了罪案的目击者。简直就是上帝的安排,一束光正好射下来,纽顿不由抬起了头,正好让那个孩子看见了他的脸,清清楚楚!这回这畜生跑不了了!我把杰奇放在一串嫌犯里,让那个小伙子辨认。他毫不犹豫就指出了杰奇,真是个一流的证人。

    我们立刻把证人保护了起来,以防杰奇那些狐朋狗友在背后捣鬼。但法律并不总是帮着好人,我又能说什么呢?事情就是这样,开庭日期一拖再拖,他的律师像玩魔术一样,把几周变成了几个月。而就在我们的漫长等待中,他们找到了缺口,找到了那个孩子。我们不知道他们干了什么,能看到的只是,这孩子吓破了胆。他本来是个局外人,为了帮助我们、帮助法律、帮助公正,给自己一生都留下了无法磨灭的恐怖阴影。更让我愤恨的,是我穿着这身警服,竟然完全无能为力。看着证人在法庭上结结巴巴、犹犹豫豫、胆战心惊,我心里的阳光也随着对杰奇的指控一起,被冲进了下水道。

    从那以后,我的心里就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觉叫做挫败。我明白了警服的颜色为什么是黑的,因为黑暗遍布这世界的每个角落,包括法庭。杰奇一直沉寂着,这场官司让他蛰伏了起来,但我知道他赢了,他迟早会再度出击,一次成功会带来另一次成功。现在他又出手了,我敢打赌这不是终点,不久还会有另一单案子。没有比这更糟的了:诡计多端的杀手随意杀害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而警察只能半夜爬起来帮他处理尸体。就这么简单。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3:56

第三章

直等验尸官忙活完了,我才过去看了眼死尸。这家伙仰面朝天,手交叉放在胸前,好像正准备坐起来,只有紧闭的双眼提醒我这是一个死人。他和所有的流浪汉一样,临死都顾不上洗脸刮胡子,死了都不招人喜欢。

    不过这个曾经是人的东西又有点特别,似乎有点面熟,好像在八百年前的某一天,曾经和我擦肩而过。

    “到底有什么线索,乔治?”我问。

    验尸官乔治五十开外,架一副眼镜,似乎眼镜能把他和尸体分隔在两个世界。

    “跟别的案子差不多,不过多了一个倒霉蛋。受害者是白种男性,三十来岁,身高五点七英尺,体重一百五十多磅,面有菜色,贫穷。钝器猛击致死,凶器大概是管钳或大号扳手。后脑挨了两下,一击致命,第二下是白给的。毫无疑问是谋杀,够狠够准,看来凶手还很专业。死亡时间不超过三小时,想知道更多就得等明天早上了。”

    “报警电话是夜里一点半打的。”汉尼斯说。

    “那会儿刚死个把钟头,尸体应该还热乎呢。”验尸官说。

    我盯着死人的脸,努力在脑海深处搜寻着什么。

    “有证据表明他死在别处,再被扔到这里。”验尸官说。

    “怎么回事?”我问。

    “血迹不对,”验尸官说,“脑袋开了瓢,不会只有这么点血。这小摊血只能算是渗漏,八成他死后又做了次短途旅行,从这儿下的车。要是让我说的话,凶案现场不在这儿,这里只是弃尸的地方。”

    “尸体有没有打击的伤痕?”

    验尸官抬头白了我一眼,“你觉得这还不算伤痕?”

    “我是说身体别的地方……想知道他死前有没有反抗,或者被毒打什么的。到目前为止没有进一步的线索,警官大人。我看他就挨了这两下,如果你不打算再揍他的话。”

    我耸耸肩,摊开手。“总觉得这家伙面熟,就是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汉尼斯问验尸官,受害者的名字有没有找到。验尸官慢条斯理地翻着记录本说,“没有发现驾驶执照。现场只找到了撕碎的社会安全卡,号码基本无法辨认,不过名字最终还是查到了——罗伯特·B·维斯福。”

    我眼睛一亮。“对,我认识他,”我说,“他是个书探。”

    “一个什么?”

    “就是到处倒买倒卖旧书的人。我在书店街见到过他卖书。”

    “简威,难怪人家都说你是书呆子。”验尸官笑了。

    “谁这么说的?”我有点尴尬。

    “老兄别忘了,这个世界很小的。尤其在警察局这种地方,任何人都没有隐私可言。”

    “原来你把时间都花在读书上了,克里夫。”汉尼斯用那种眼神瞅我,“看来我就是那个多干活少拿钱的笨蛋。”

    我没搭理他,扭头看尸体。验尸官就像块甩不掉的的家伙是什么样的人,最后一次见他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在书店圈子里,人家都叫他书探子波比。”我说。

    “据我所知,他干得还算不错。”

    “就凭他一个流浪汉,还能搞书?”验尸官不相信地问。

    “他可不同。像他这样做书探的,通常干起活来没命,而且滴酒不沾,从不招惹是非。”

    “看起来可不像。难道现在的新好男人都变成流浪汉了吗?那可真没天理了!”汉尼斯说。

    “这个圈子的事,你懂什么呀!”

    “我是不懂,”汉尼斯说,“那你来告诉我好了,克里夫。他有没有找到价值连城的东西,引来杀身之祸?杀他的是谁?在哪里干的?拜托大行家多少透露点消息行不?还有,这案子跟杰奇·纽顿有关系吗?”

    “大侦探们先忙吧,”验尸官说,“别忘了明早给我来个电话。”

    “谢了,乔治。”

    验尸官走后我们又呆了一会儿。汉尼斯的质问像锤子一样不断砸我的脑袋。一缕失望的情绪像针一样刺进了我的身体,因为我对杰奇·纽顿无可奈何,原因很简单:他没干。

    “克里夫?”

    “嗯,尼尔。让我静一下。”

    我看着他们把尸体罩起来抬走。素描师已经走了,检验科的人正在收拾残局。书探子波比的悲惨生活即将合上最后一页,我们警察的搜捕就像是山谷回音和水面余波。

    “在得到确凿证据以前,当然也不排除杰奇的可能性。”我说。

    汉尼斯没理我。

    “咱们去找那个狗杂种。”我说。

    “我先给杰斐逊警署打个电话。”

    作为治安官,我们在科罗拉多境内的任何地方,都有权调查及逮捕。可一旦离开自己的辖区,通常需要履行一个程序,你必须带上该辖区的一个警官,以防万一。

    半小时后,我们来到杰斐逊治安办公室,本·纳西斯警官正等着呢。纳西斯警官看起来像刚从警校毕业,伶牙俐齿,让人想起一个词叫“新新人类”。他肤色黝黑,说不定杰奇·纽顿还能看上他呢。

    杰奇家在莫里森南部郊外的乡间豪宅。这儿不算山区,不过房子却是建在悬崖之上,你可以从那里鸟瞰整个丹佛和通向科罗拉多温泉的山脉,景色一流。我们把车停好,屋里漆黑一片,没有丝毫生命的迹象。突然有种莫名的沮丧感向我袭来,我猜八成杰奇·纽顿正在酣睡,而且证据确凿没有任何离开的迹象。预感告诉我——该死的是这种预感从来没有失灵过——我永远不可能抓到他的把柄。

    可是杰奇居然不在。纳西斯按了三次门铃,然后猛力砸门,可就是毫无动静。“现在该怎么办?”他问我。

    我告诉他,如果没什么更重要的事,我们不妨先在这里等会儿。他答应了。“我可不想让他回来就看见一帮警察,‘’我说,于是汉尼斯把车开回街上。等尼尔回来,我已经和纳西斯绕到屋子侧面了。汉尼斯有点紧张。”我可不想捅漏子,克里夫。“他说。我们俩做搭档的时间不短了,他知道我一向拿那些碍手碍脚的程序不当回事,同时也深知我对杰奇恨之入骨。别干傻事,尼尔就是想说这个。其实我也很清楚,搜集证据必须遵守哪些规则。

    毫不夸张地说,凡是我办的案子,还从没因为程序不合法而被驳回过。汉尼斯当然也清楚。大多数时候你必须照章办事、按部就班,不过特殊情况就可以破破例了。

    “我去车库看一眼,”我说。

    汉尼斯鼻子哼哼了一下,我知道他不满,也知道他还是只能跟在我后边。我们绕着屋子转了一圈。“你们简直疯了,”纳西斯冲我们喊。他才不像我们那么傻,站在原地没动。汉尼斯使劲儿拽我,“克里夫,那孩子说得对,你这么干一点用也没有。就算你找到了什么东西,也不能拿它当证据的。咱们赶紧走吧。”

    “要是真能找到什么,我会有办法让法庭接受的。”

    “那个杂种可是随时都会回来的。”

    “所以你就该少废话,咱们手脚麻利点。”

    车库门上横着一把锁,不过这可难不倒警察,不到半分钟我就给它撬开了。里面有两辆车,凯迪拉克和四轮驱动的吉普。第三个车位空着,也就是说杰奇开着它出去了。

    我摸了摸发动机,查了查杂物箱。没什么特别的——收费单据、车主证明、车辆登记证明。两辆车的车主都是约翰·兰道夫·纽顿。这些我都是早就知道的,我甚至还清楚他的车是在何时何地买的,他买吉普是分期付款,六个月付清,而凯迪拉克付的则是现金。我知道他和哪些经纪人做生意,其中一个还跟我说,这家伙真不简单,总是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没人能知道他的底牌。金钱对杰奇这样的人来说,不过是游戏的筹码——他曾经拥有、失去、再夺回的钱,比那些小经纪人一生中见过的钱摞在一起还多三倍。单凭手头阔绰这一点,经纪人们就已经爱死他了。

    凯迪拉克里有张未缴的罚单,我抄下了上面的内容。

    杰奇被控超速驾驶——他在限速二十五英里的地方开了五十五英里,要扣四分。这可是好事——上回我查他的驾驶记录,发现他已经丢了九分。这家伙爱飚车,看来这个嗜好的代价还不菲呢。我知道他不会交罚款的,罚分虽然够了,他一定会让律师去找检察官,试着在出庭之前达成某种交易,少扣两分什么的。任何法律都管不了私下交易,尤其是对检察官,法律似乎从来就不是为。执法人员定的。但我的原则是,勿以恶小而不为,只要能给杰奇找麻烦,再小的事都是大事。我当然知道,即使吊销了杰奇的驾照,他还会照开不误。到那个时候,我就能以更严重的罪名控告他。俗话说的好,不怕警察抓,就怕警察惦记。大名鼎鼎的黑帮巨头艾尔。卡邦不曾因谋休被定罪,判刑的依据公仅是逃税,然而这已足够搞垮他了。

    我把所有东西照原样放回。汉尼斯在门口站岗,这个优秀警探正像小偷一样帮我放风。我打开杂物柜,里面的油漆罐、工具、螺丝钉全都摆得一丝不苟。杰奇·纽顿是有洁癖的人,一个衣冠楚楚的杀人狂。

    “克里夫,”汉尼斯小声叫我。他的声音在喉咙里滚来滚去。

    “好了,”我说,“马上搞定。”

    我关好灯,门锁原样挂上。我们穿过后院,眼前突然冒出一个黑影,让我不由得一怔。眼前有什么东西吊在树上,我几乎要怀疑自己的视力是不是衰退了。“看呀,”我说,可汉尼斯还是没发现。我打开手电照过去,慢慢对准了那个东西。是一条狗,一条德国狗,绳子勒在脖子上,随着树枝微微起伏。“是布鲁诺,”我麻木地说。这时我再次意识到,我和杰奇已经成了分不开的一对冤家:我对他的一切了如指掌,甚至包括他的狗叫什么。我估摸着,杰奇曾经爱过这条狗,它甚至可能是唯一被杰奇爱过的家伙。如果他爱你,这就是你的下场,所以谁也不会想让他恨,谁也不会像我这么疯狂。

    “看来是有人故意吊死它,想激怒杰奇。”汉尼斯说。

    “我才不这么想呢,尼尔。我看是他自己干的。”

    说话时,我的电筒照到一个掀翻在地的烧烤架,草坪上有半块吃剩的牛排,看起来有些时候了。牛排像是被什么动物啃过,旁边是两只打翻的盘子。“我来告诉你这儿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说,“不过你要告诉我,觉得有没有道理。杰奇正在招待什么人,很可能是个女人。因为有点事儿,他不得不离开一下,也许突然听见了电话。等他回来,狗已经弄翻了烧烤架,吃掉了——块牛排并且开始啃另一块。杰奇大怒,二话不说就用晾衣绳把这条馋狗吊了起来。然后,按照惯例,屠杀之后当然要开上那辆兰博基尼出去兜风。我猜,现在他正以一百五十英里的速度在外面飙车呢。”

    “听起来倒蛮像回事的,”汉尼斯说。

    “接着让我告诉你,他无法摆脱那股怒火,怎么也无法平息。他本不想杀死爱狗,生自己的气,整个人都要炸了,于是就随手杀掉了那个书探子。杀一个他素不相识的人,只不过是为了出出火。这就是那个书探子死前没被殴打的原因,因为杰奇这回不是想要快感,而是需要发泄。”

    “好像越来越离谱了。”汉尼斯说。

    “怎么,有问题吗?”我挺着胸,打了个响指。

    “只有一点,你太想抓他了。你觉得这样能自圆其说吗?我知道你跟杰奇有仇,只要有可能,你甚至会把肯尼迪总统遇刺算在他头上。”

    “可这的确符合杰奇的杀人模式,”我有点不耐烦了,“你看,都是流浪汉嘛。”

    汉尼斯一言不发,我觉得是件好事。至于那条狗,我只摸了一下,确认已经死了很久。它已经彻底僵硬了,死不瞑目。如果狗也有表情,那么现在传达的是震惊、悲哀和不敢相信。它那曾经挣扎过的前爪,最终抱在胸前,像在做临终祷告。我真想把它放到地上,不过最终忍住了,汉尼斯是对的:我们没有搜查令,没有授权,没有权力在这里出现。这是一次糟糕透顶的执勤,对我们来说,看到这只死狗等于没看见,在我们按照正常程序登门拜访以前,甚至不能假设这条狗已经死了。

    我们绕回屋前,等候多时的纳西斯警官客气地告诉我们,他无意冒犯,不过他确实觉得,我们太疯狂了。

    我当然还想继续等杰奇回来,想知道他的表情,想查看他的车。我总想尽可能多地了解杰奇,包括他心里的想法。我让汉尼斯和纳西斯去马路对面的树丛里等着,自己则绕到屋子后面监视。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没准儿杰奇这时已经出了州境。兰博基尼这种跑车,正适合长途奔驰,空旷的道路,一望无际的旷野,能把你回家的念头扫得一干二净。没准儿他过一个星期才能回来。

    而我别无选择,只能等待。如果时间太长,我会叫汉尼斯和纳西斯回去,自己则单独留下来。杰奇·纽顿正在改变我的性格,让我越来越怪僻。我眼前冒出了一幅画面,仿佛看见自己等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胡子越来越长,警服越来越破,汉尼斯每天给我送一次食物。

    我觉得自己简直像卡夫卡小说里的绝食艺人,慢慢被世界遗忘,只剩下自己孤独而执着。低头看表,快天亮了,理智也随着曙光,慢慢回到了我的身上。我决定等到八点,最迟九点,他还不来我就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正像汉尼斯说的,我一点证据也没有,这不像杰奇的手法,他从没这么痛快地杀过人。这次,杰奇·纽顿不是我的目标。

    我立刻说服了自己。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再过二十分钟天就亮了,我对自己说,那时我们从马路上就能看见挂在树上的死狗。那样的话,它就会成为合法发现,只要杰奇不知道我们晚上来过。我才不会告诉他呢,汉尼斯也不会,纳西斯则不太好说。不过毕竟,他和我们穿的是同样的衣服。我放弃了和杰奇单挑的念头,决定从现在开始,按照教科书的步骤去做,白天当然有白天的规矩。我要去和搭档会合,等杰奇到家的时候,我们就去对街取车,开到他门前按门铃,就像推销员一样彬彬有礼。

    “有乐子啦,够你受的,杰奇!”我想。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3:56

第四章

我们又等了一个来钟头,杰奇才露面。先闻其声——轮胎像被踩着脖子的鸭子一样尖叫,引擎则像发情的野狗一样咆哮。“没见过对车子这么粗暴的,”汉尼斯说。那辆兰博基尼轰隆驶过,尘土扬得老高。到车库停下来,杰奇走出来,看上去还和我第一次见的时候一样,像是某个电影里的未来战士。他是健身专家,胳膊看上去像两条腿,胸脯则像是小山。不一样的,是他留起了胡子,头发也不像当初那么一丝不苟了。真是个令人生畏的家伙。他瞄了眼那条死狗,立时怒气爆发。“给我滚下来!”他吼叫着,于是有个女人乖乖地从车库里出来。

    “快点,什么啊?!”杰奇骂道。她似乎不是很喜欢这种待客之道,却无可奈何,即使是蹲在树丛后的我,也能看出这点。杰奇揪着她的领子,不由分说把她往屋里搡。

    我们又等了会儿,没有尖叫,没有殴打的声音,什么也没发生。

    “看来轮到咱们上场了。”汉尼斯说。

    “没错,咱们去让那个狗杂种好看。”

    我们钻进停在街边的车子,慢慢把车开到杰奇门前,三名警察,例行公事,再规矩没有了。我们下车顺着小道往前走。从这儿就能看见吊在树上摇来晃去的狗。

    “天哪,看那个,”纳西斯伸手指过去,“你们昨晚就发现了?”

    “没有啊!”我装傻。

    纳西斯尴尬地笑了一下。“那就这么着吧。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我一定尽力帮忙。”

    “纳西斯,你的话我有点听不懂。”

    “我可不会帮你们说瞎话。我不会主动揭你的底,但是千万别让我撒谎。”

    “按铃吧你,”我说。

    锃亮的警徽别在我的皮带上,跟电视里一模一样。

    我又紧张又兴奋,简直像是见初恋情人的感觉。要命的是,每回见杰奇,我都这样。只听他的脚步声由远而近。

    门开了,他戳在门口。

    “纽顿先生?”纳西斯说。

    杰奇一眼就盯上了我。他的目光越过纳西斯的肩膀,锁在我的脸上。

    “我是纳西斯警官,属于杰斐逊警署。这两位是从丹佛警署来的,他们想问您几个问题。”

    他的目光扫向我的警徽。纳西斯不由自主向旁边挪了一小步,现在在我和杰奇。纽顿之间,只有充满暴力气息的空气。

    “哈啰,杰奇。”我说。“你他妈的想干什么,简威?”

    “你耳朵有毛病吗?人家不是刚跟你说过,我来是问你几个问题。”

    “怎么?要抓我走吗?”

    “不排除这种可能。”

    “去你妈的。有种现在就抓我,要不就回去拿逮捕证去。”

    “你怎么知道我就没有逮捕证?”

    “哼!就凭你,有的话早就拿出来献宝了。滚蛋!没功夫陪你啰嗦!”

    他想关门。我迈了一步,把脚塞进门缝。我开始宣读权利,同时脑子里在转,得找个办法让他就范。最好是他一时说走了嘴,那样我们就好办多了。

    他听着,态度有点松动。

    “昨晚你去哪儿了?”我问。

    “出去兜风了,怎么,这也犯法吗?我整晚都在外面,对了,我有同伴的。对你捏造出来的任何栽赃我的事件,我都有不在场证据。”

    “你的不在场证据在哪儿,纽顿?我要见他。”

    “是她,笨蛋。那是个女孩儿。”

    “带来吧。”

    “先给我看逮捕证。”

    他再次想关门。我也再次把脚塞进门缝。

    “我跟你说过,纽顿,你有权保持沉默。但这并不意味着,你有权阻止我见证人。现在去把那个姑娘带来,否则我就以妨碍司法的名义,送你蹲大牢去。”

    我当然是虚张声势,我本以为杰奇能看出来。可他;真被我唬住了,至少是有点懵。他乖乖把那个女孩带来:了,准确地说是个二十多岁的女人。

    她至少挨了三个耳光,脸上的伤还在,一天之后就会变紫。

    “请你出来,小姐。”

    她低头过来了。这是个金发女郎,本来应该挺漂亮的,不过现在可不怎么样。

    “你叫什么名字?”

    “你可以什么都不说,”杰奇·纽顿说。他的声音暗藏着一种威慑。

    “你叫什么名字,小姐?”

    “芭芭拉。”

    “你需要帮助吗?”

    她整个一副迷途羔羊的模样。

    “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带你走。”我说。

    “她哪儿也不想去,死条子,”杰奇·纽顿喊道。

    “小姐?”我搜索她的目光,她却避开了。“这个混蛋:打你了?”

    “她撞到门上了。”杰奇·纽顿说。

    “你最好把那扇门修一下,纽顿。看来她撞了三四下。”

    “她就是撞到门上了,怎么着?你想起诉那扇门吗?”

    “小姐,”我说,“你跟我们走吧。”

    “我不知道。”她颤抖着。

    “让我们过去把事说清楚。来,就这么办。”

    “她哪儿也不会去,死条子。”

    “别听他咋呼,”我说,“想走你就走。这只肥猪怕我们。”

    我知道他会听见,就是故意给他听的。他攥起了拳头,“我会给你好看,混蛋。让你一辈子干不了警察,把你他妈的脑袋打个稀巴烂。”

    我回敬他憎恶、鄙视的一瞥,就像你突然发现自己卧室里有个臭虫。和那个姑娘说话的时候,我一直盯着杰奇。“我希望你做出明智的选择,小姐。你应该对自己负责,如果这个混蛋打过你,你就该告他。我保证他会坐牢的,等他出来就不会再这么嚣张了。”

    “这些屁话都给我耳朵磨出茧子了,”杰奇·纽顿说。

    “我可不这么想,纽顿。咱俩的事还没了结呢。”

    “怎么?你想现在解决?哈哈!死条子,就你和我,赤手空拳,用男人的办法,怎么样?”

    “恐怕你漫画看多了,杰奇。我当然乐意奉陪,你也可以表演一下,譬如打女人的英雄,杀狗的好汉,或者杀死街头流浪汉的豪杰?”

    “就这点破事吗?拜托你用点大脑,栽赃也用不着这么小儿科的罪名吧?”

    “我会把你钉上十字架的,伙计。等着瞧吧!”

    “怎么不肯跟我打一场呀?那多简单。怕我吗?”

    “鬼才怕你这个狗杂种!但我们不能乱了办案的规矩。”

    “陈词滥调。要是没什么新鲜的,我就不奉陪了。”

    我一直慢慢挪着身体,试图插进杰奇和那个女人中间。这时我伸出胳膊,一把把她拽了过来。

    “芭芭拉,”我说,“你干吗不跟我们走呢?”

    “好吧。”

    “宝贝儿,你是不是有点不清醒了?”杰奇·纽顿说。

    “你才是个疯狂的混蛋。”说完,我就拉着那个姑娘走了,杰奇只能对着我们的背影干瞪眼。上车后,她又啜泣了好长时间,人几乎垮了。我能感觉她浑身都在颤抖,就脱下外套给她披上。这个姑娘完全吓破胆了。为了让她说出真相,我们费了好多口舌。

    纳西斯走后,我们在回丹佛的路上听她的故事。汉尼斯开着车,芭芭拉缩成一团紧靠车门,我斜倚在另一边。问话是从小事开始的。她姓克洛维尔,住在十一街附近,租了一间没有电梯的公寓。杰奇是她们公司的客户,昨天是他们初次见面,在社交场合。他向别人打听她的名字,这一下就让她受宠若惊了,因为杰奇很有钱
而且似乎在某些女人眼里还颇有魅力。没有人向她透露杰奇真正的嘴脸。

    事情和我猜的差不多。他们到杰奇家不久,这个家伙就原形毕露了。他有一张超豪华水床,配着热水浴缸和镜子。这还没让她不安,对于喜欢的男人,很多女人都不会太介意的,毕竟早做晚做早晚得做。再说这是两个人的事,你情我愿,警察也管不了。然而接下来,在他们欢爱后小憩的时候,那条该死的狗吃掉了牛排,杰
奇于是发飙。你简直想不出来他有多壮。那条狗很大,可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拎起来了。她试着阻止,因为虐待动物的场面让她受不了,看着那只狗哀鸣着死亡,她简直无法容忍。她想割断绳子,于是杰奇狠狠揍了她一拳。那个混蛋很壮,一拳就让她昏了过去。

    接下来的十五个小时是场噩梦。她睁眼时就已经在车里了,他们出了丹佛往东疾驶。开起车来,就像他做所有的事一样,总是达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他的脚一直狠狠踩在油门上——天呀,你根本想象不出,一辆车竟然能开得这么快。过一会儿,他的车上了一条小路,还在旷野中停了一段。她似乎不想回忆这段事,但我相信里面一定有文章,当然不可能让她—笔带过。

    “芭芭拉,”我温柔地说,“他是不是强暴了你?”

    她拼命摇头。

    “你知道,如果他这么做了,我们会让他完蛋的。”

    “我没有反抗。”

    “那么你喜欢虐待吗?不是非要挣扎反抗,才能算强奸。”

    她颤抖着深吸一口气,我递给她一张纸巾。

    “芭芭拉,”我说。

    “别问了,我什么都不知道。”

    “你的心情我很理解。但如果你不做点什么,他是绝不会停手的。”

    “那也不是我了。我不能和他对着干!”

    沉默了足足一分钟,我们一言不发。汉尼斯稳稳地把车驶进丹佛城,无论去她家还是医院都已经不远了。

    “我们得去医院,”我说,“你需要一个检查,找个大夫。以后怎么办你可以慢慢考虑,但现在我们得先办这事。”

    “我想忘了这一切。我要回家!”

    我疲倦地叹口气。“杰奇又赢了。”

    “无论怎样他都会赢的,法官也会放了他。那时我又该怎么办?”

    我始终无法说服她。我把她带走时,没有搜查令,也没有任何合法证据,这点就会让法官勃然大怒。在某些法官面前,我们也许能以自己偷看到的证据提起抗辩,并有机会获胜。可是对于另一些法官,他们永远跟警察过不去。从我把脚伸进门缝之后,所发生的一切都会被视作污点证据。至于到底能碰上哪类法官,只有天知道。

    我们把车停在她家旁边。她不想让我们进屋,但我还没问完呢。我想知道整件事,从昨天下午起他们做的—切。“没什么可说的,”她回答。他只是发疯地开车,而她则缩在车里,期待着死亡的突然降临。有次他碾过了一群鸡。只要路上有任何活的东西,无论松鼠还是猫狗,只要会喘气,他就一定会突然扭转方向盘,开车把它压扁。

    从昨天下午三点起,她一直和杰奇在一起。在他掉头回家之前,他们已经穿越了半个堪萨斯州。

    关于那个被人打死的流浪汉,她一无所知。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3:58

第五章

有时候,只要开始工作,我就能连续干上三十个钟头。这让我的搭档很难过,特别是汉尼斯不时需要休息,据说有利于保养皮肤。尼尔回去睡觉了,我则去跑了几圈。我每星期跑两三次,每年都会参加本地的马拉松赛。

    我已不再奢望打败全世界,只希望能撑起自己的一小片天空。年轻时我还想过当职业拳手,但最终却选择了警察,并且付出了我的全部心血。正像人们常说的,人要现实点。要想拿到拳王的金腰带,要有漫长的路要走,不是谁都适合的。不过当我玩拳击时,曾经是个好手。

    我身手敏捷顽强,至今还没被击倒过。有人说过我出拳能打倒一面墙,挨多少拳也不会倒。我很喜欢听这种话,就是很久没有人说了。

    至于杰奇·纽顿,他比我高四英寸,胳膊也比我长,体重还比我多三十磅,而且绝对不是赘肉。从理论上说,他能把我彻底打垮。不过拳击的好处在于,并不是块头大就一定会赢。其实我也渴望像他说的那样,一对一跟他干一场,那是男子汉解决问题最痛快的办法,那样,我就不用像现在这么沮丧。

    现在,惟一能确定的是,我永远也不会发现真相。

    这真让我厌倦——总得按章办事,而那个混蛋却在法律的保护下继续杀人。总觉得在什么地方,我似乎错过了一些东西,却并不知道失去的是什么,也许失去了真正的自己。我已经离开了正常的轨道,无法回头,不知前路通向何方。

    我相信正当程序的原则,但凡事总有限度,在对待邪恶的杀人犯上,我是死刑的坚决拥护者。让一个天生杀人狂活在世上,这简直就是对别人的犯罪。我才不信,赠理学的谬论,说什么死刑并不能阻止犯罪——很多没有废除死刑的国家,犯罪率都比美国低得多。我认为,自从心理医生被允许出庭作证之后,正义就开始瓦解崩塌了。事实上,对某些杀人犯,我才不在乎他们是不是心智失常,为自己行为承担后果的能力和理性思维能力完全是两码事。

    我从不曾像今天这样筋疲力竭。我自认为自己是个合格的警探,有人甚至用辉煌来形容,但遗憾的是,我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似乎自己正在单调枯燥的生活中慢慢枯萎,滑向冷漠麻木的边缘。我真想拿着半截啤酒瓶和铁链,跟杰奇狠狠干上一架,可是社会、法律和自己的理性都告诉我,不可以这样。于是我只能回到守法的边缘,同时咒骂着该死的法律,无法摆脱深重的无力感,眼看自己越陷越深。我越来越相信,警察只是一种安慰公众心灵的工具,是一种摆设。

    我的小屋一如既往慰藉了我的心灵。脱去运动服,点上一盏灯,坐拥书城,我翻检着一本又一本陈旧的书蠹周刊。我对书商生活的迷恋,丝毫不亚于对于书籍本身的迷恋程度,为此甚至忠诚地订阅了五年多的专业杂志。当我翻着伟斯的画册,徜徉在画面中可爱的乡村之中,又仿佛呼吸到了山青水绿的畅快。

    冲了个凉水澡,我慢慢换上了衣服,琢磨着一天的安排。芭芭拉的口供给杰奇这个混蛋提供了不在场证据,这意味着我得从头再来了。我根本没打算给汉尼斯拨电话,或者去局里问一下,案子是不是归我们管。汉尼斯肯定还躺在床上,分局也认为,这个案子我们已经接手了。他们才懒得费事呢。

    我把车开出了第六街,先往北再往东,就是我的地盘——书店街。无论在书店区还是红灯区,我都一样游刃有余,这是我不同于别的警察、也不同于别的书商的独特之处。高尔菲斯街很奇特,实际长度大约二十英里,路上的每一英寸都用到了商业上。大约二十年前,被别的地方赶出来的妓女和流浪汉们,搬到了这条街东边落户,由此产生了猖獗的Mai-Yin活动,为它的繁荣奠定了基础。这里的妓女甚至知道不用上床就完事的办法。如今,这条街以连串的夫妻店为特色。有经营农产品的、修车的、租录像带的、算命的、卖古董的、开便利店的、卖酒的,当然,也有书店一条街。

    十多年前,一个老书商带着家小来这里落户,在东高尔菲斯街上开了一家小小的门脸。如今他们都不在了,他们的店面则在后来的书商手中辗转倒手。它是书店街的鼻祖,带动了其他书店纷纷开业,逐渐形成了今天的规模。有一种理论认为,把两家书店放在一起,每家的生意都会增加一倍。这理论似乎蛮有效的,大家都有了稳定的营业额,不像从前那样饥一顿饱一顿了。

    作为一个书迷,每个月我都要来两回。有几个书商跟我熟极了,甚至碰到什么对我胃口的好货,都会打电话通知呢。至于其他人,虽然也认识我,不过可能不太喜欢给警察打电话吧。

    书商和别人一样,素质参差不齐,和每个人一样为生活烦恼。如果你以为他们都是些架着厚眼睛的干瘪学究,那就大错特错了。一旦人了这一行,通常就不再有空闲读书,也不再有阅读的兴趣了。通常他们只不过比别人多知道一点,就这一点往往也不是对书籍内容的体会,更多是作者的趣事和绯闻。我还没见过一个能在这行赚大钱的,尽管有不少人非常地勤奋、精明。至于他们人行前的经历,可能当过嬉皮士、酒鬼、吸毒者或街头混混,就像路比。希尔斯一样。

    我喜欢路比,佩服这个老混蛋的见识和韧劲儿。他曾孤独地忍受戒毒的痛楚,历尽艰辛从社会最底层往上爬。他还曾是个一天能喝一瓶伏特加的酒鬼,也已经戒掉了。他曾因藏毒罪被捕,坐了一年牢,又因超速驾驶再坐一年,接着又是海洛因,被判了七年,可他够命好,赶上法律放宽界限,只呆两年就出来了,要不现在还在
里面吃苦呢。我和他关系相当不错,因为我也喜欢书呀。

    而路比,在他头脑清楚的时侯,可以算是全城最棒的书商之一。我积累的很多知识,都是来自于观察他的工作。

    我告诉你,简威博士,“很久以前他曾对我这么说,”学好关于书的一切,你就永远不会挨饿。你可以走进任何一个有书店的市镇,两小时就能找到生意。

    “你和那些书探子的方式一样,只不过更高级一些。书探子找的是标价两美元、日后能变成十美元的书,而你找的,则是价值百元却能翻到上千的书。你从那些懵懂无知的家伙手里买来,然后再卖给识货的人。要是本市没人识货,你还可以批给外地的买家。只要你的荷包够鼓,就能捧着《书蠹周刊》按图索骥,只需投人一点
成本,很快你就能攒上几千本书。“路比这么说的次数,多得他自己都数不清了。

    “希尔斯和奈夫”是这条街上最后一个店,不过我却最先拜访了它。一个月前,我就是在他们店里最后见到波比的。现在我还能依稀记起当时的情形:波比走进来,想卖掉点什么,不过在价格和结款方式上,却和路比有了分歧。当时我还没留心,正对着一本斯坦贝克的书犹豫不决。据我回忆,他们的争论没什么希奇,波比不想
要支票,路比却没那么多现金,于是波比只得带着书走了。我在这里最后一次见他,先来这里完全符合警察的习惯。

    我进门时,路比和他的搭档埃默里·奈夫都在,他们刚买来一批书,正背对着我撅着屁股整理呢。这批货看上去不错:大量优质的首版书,一堆侦探小说,还有几本福克纳。我的目光扫到一本《喧哗与骚动》。卡萝尔的生日就到了,也许该为她买本书,当她拿到,一定会高兴得跳起来。一张百元大钞在我脑中掠过,这书值
这么多,然而在拿到这个价之前,估计又得费一番口舌。我不喜欢讨价还价。虽然自认不是总想用半价撬书的小气鬼,可是也不想当冤大头呀。这家店我太了解了,他们喜欢把刚进的东西标上高价,总觉得新来的是宝。而到了要交房租交税的时候,通常都会先拖几个月,最后关头再疯狂地贱价兜售他们的宝贝,只是为了不至于让
书店关门。

    路比是一身标准的休闲装:牛仔裤、圆领运动衫、凉鞋,留着一把花白的胡子。他的搭档埃默里·奈夫,看上去要干净点,一头金发,蓄着小胡子。路比为人坚忍不拔,脚踏实地,真诚。而奈夫总是装模作样,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傲慢神情。除非他了解你,认为有交往的必要,否则他才懒得理你呢。路比能把一本关于分娩
的书卖给修女,而奈夫则对这种事一肚子不愿意,无论价钱高低。奈夫虽然不是弱智,不过在别人看来,也差不了多少。我相信是他的专业知识救了他。从这个角度看,他确实是个不同凡响的书商。

    他们没听见我进来,正忙着为这堆书分类和标价。

    这种仪式我见多了,连他们心里的激动我都能体会。路比会把书放在手里爱抚,然后就为价钱争论不休,听他们商量标价,简直比讨价还价还累。达成共识后,奈夫会用铅笔把价格标在书后的空白页上。当我来到他们身后,他俩正要为一本福克纳定价。

    “一块半,”奈夫说。

    “太高了,”路比说。

    “这本很不错,路比。我是说,看在基督份上,看看这东西,看起来就像是昨天才印好的。”

    “这书不可能超过一块钱。”

    “可是我发誓,你没见过比这本更好的。”

    “如果你想看它在架子上发霉,就随你的便吧。”

    “那就一块二毛五,这已经不能再低了。”

    奈夫用铅笔标上价。

    我清了清喉咙,把他俩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简威博士,我相信,”路比说着,高兴起来,“我们刚刚为你准备了一些好东西。”

    “我看到了。抢钱专家已经开始工作了。”

    奈夫做了一个痛苦的表情,好像仅仅谈到金钱,就是对他人格尊严的侮辱。

    “给你的价钱从来都很公道呀,简威博士,”路比说,摆出一副和奈夫同样的痛苦表情。

    我把福克纳赶出脑海。我从来不能有效地一心二用。

    “今天来是想问你们几个问题。”

    “老天,简威先生,”奈夫严肃起来,“这听起来怎么那么像警察呀?让我猜一下。是不是有人干掉了警察,你一下就想到了我们?”

    我冲他挤出了一丝干笑。“你们最后一次见到波比。

    维斯福是什么时候?“

    “天哪,我不知道,”路比说,“他不常来这儿。”

    “他干什么了?抢银行吗?”奈夫问。

    “这正是我想请你们帮忙的。他到底干什么了?”

    我说。

    “好吧,”路比说,“大概两星期前,他来过这儿。”

    “差不多吧,”奈夫说,“到底出什么事儿了?”

    “我说了,我也想搞明白,”我说,“他来是为了卖什么东西吗?”

    “一堆狗屎,”路比说。“没有我想要的东西。”

    “波比这些日子正走背字儿,”奈夫说。“他有个把月没找到好东西了。”

    “就为这个,他没完没了冲我们发牢骚,”路比说,“他很少抱怨,不过我猜他等钱用,而且他这一辈子,还是头一次找不到书。”

    “那你知道他什么事缺钱吗?”

    “他们总是缺钱花。”奈夫说。

    “谁不是呢?”路比说。“不过书探子……对了,埃默里说对了。那些家伙总是为了凑出五分钱,到处翻个底儿朝天。不过我以为,这些你早就知道了。”

    “波比上次钓着大鱼,大概是什么时候?”

    “噢,老天。”路比直摇头。

    “多大的鱼算大鱼?”奈夫问。

    “我不知道,奈夫,”我说,“你看呢?”

    “对他来说,可能就是你正在看的这本福克纳。我们会给他出到三四十块。要是你能花两毛五弄来,那可就非同小可了。”

    “比这大高。”我说。

    路比假装大吃一惊。“你是说他在廉价商店里找到了《帖木尔》这样的东西,简威博士?”

    “类似。”

    “开玩笑吧!”

    他们不再咧着嘴笑了,而是全神贯注等我往下说。

    我让他们等着,最后还是奈夫沉不住气了。

    “有过这种事儿。记得几年前有个家伙,在一家书店里只花了十五块钱,就弄到了一本《帖木尔》。可你知道在世上任何一个地方,发生这种事的几率是多大吗?一辈子不可能有两次!”

    “我又没说《帖木尔》,”我说,“只不过可能是类似的东西。”

    他俩都看我。

    “到底怎么了,简威博士?”

    “昨晚有人把波比的脑浆揍了出来。”

    “耶稣保佑!”路比说。

    “你是说,杀了他?”奈夫麻木地说。

    我点了点头。

    “谁他妈的会干这事儿?”路比说。

    “这正是我想查的。回到刚才的问题上来。波比最后一次钓到大鱼是什么时候?”

    “噢,天哪,谁记得住!”路比说。“老天爷,简威博士,这真可怕!”

    “你是不是想问,波比什么时候找到了值钱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最终让他送命?”奈夫说。

    “就算是吧。”

    “天呀,他从来没有。”路比说。

    奈夫立刻点头。“即便是几年前,他钓到的那条大鱼,当时他一个周末就找到了全套四大本……我是说,那是任何书探子可能钓到的最大一单。可是总价也不过两千块,谁会为两千块杀人?”

    “有些人,也许。”我说。

    “我可不认识这种人,”路比说,“老天,太恐怖了。

    我简直不敢相信。“

    “就说他拥有一些值两三千块的东西吧,”我说,“对流浪汉来说,这可是一大笔钱。”

    “对我来说也是一大笔。”路比说。

    “可是对于在那种地方生活的人来说,他们再也没机会见到这么多钱了。”

    “你认为事情真是这样吗?波比找到了某种东西,于是另一个书探子把他杀了?”

    “我没认为什么,”我说,“我只是想找到有用的线索,慢慢拼凑出事情的真相。波比不太可能找到什么真正值钱的东西,像《帖木尔》这样的货色可不会从天而降。它们之所以值二十五万美元,就是因为市面上再也找不到了。这比中六合彩还难,对吧?”

    “我觉得也是。”路比说。

    “不过这种事儿还是有可能发生。”

    “太罕见了。”

    “我可不想做这个梦,”路比说。“比大海捞针还难。”

    “换个角度来看,如果波比找到了值几千块钱的东西,你就得问自己一些问题了。任何人都可能为了二十五万美元杀人,可是谁会为了三千块而杀人呢?”

    “三千块可解决不了我的问题,”路比说。“他妈的,我欠警察的就不止这些。”

    “但对一个书探子来说,这可不是小数目。”我说。

    “我明白你的意思。”

    “那么,”我说,“波比经常和谁在一起?”

    “彼得。我见过他俩在一起走,就这些。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无话不谈。除此之外,老波比一向独来独往。我从没见过他和别人在一起。”

    “彼得是谁?”

    “我不记得他姓什么了。你记得吗,埃默里?”

    奈夫摇了摇头。:“都叫他书探子彼得,就像波比一样。去他的,这些家伙里一半都没名字,要不就是有名字但从来不说。”

    “彼得经常来这儿吗?”

    “昨天刚来过。”奈夫说。

    “一个月会来个三四回吧。”路比说。

    “你什么时候看见波比和彼得在一起?”

    “噢,可能在一年前吧,”路比说,“他们正一块儿去一个书市。波比没开车,当时是搭彼得的便车。”

    “什么?波比没开车?”奈夫说。“我见过他开车。你还记得他那辆老爷车吗?”

    “那可是老早以前了,伙计,”路比说,“警察抓到他无证驾驶、没办保险。他那车撞坏了,此后再没用过第二辆。他根本没有驾照,我听他提过。”

    “是吗?谁会没有驾照?”奈夫说。

    “尸体身上没有发现驾驶执照。”我说。

    奈夫耸了耸肩。“那也许你是对的。”

    “我也是对的,”路比说。

    “为什么一个书探子要载另一个书探子去书市?”我说。“这行不都是单干的吗?”

    “所以我才会觉得他们是朋友。”路比说。“至少对那些家伙来说,坐一辆车简直就算过命的交情了。”

    我在本上作下纪录。“那么在哪里能找到这个彼得?”

    “我只在店里见过他,”路比说。

    “要是他下回再来,告诉他我想见他。”

    “当然,简威博士。一言为定。”

    我浏览了一遍笔记。人们被谋杀的原因很多,但是百分之九十九都可以归于以下四种动机:爱,恨,贪,痴。我看了看其中两个动机。

    “波比有女朋友吗?”我说。

    “我没见过。”路比说。

    “他谈起过他认识的或以前认识的女人吗?”

    他俩摇了摇头。

    “那么你们觉得还有谁会希望波比死?”

    “噢,不能。”奈夫说。

    “他可是非常随和的。”路比说。

    “他的书卖给谁的最多?”

    “当然是我们,每个书探子都知道我们。”奈夫说。

    “不过近来差些了。”路比说。

    “为什么?”

    奈夫耸了耸肩。“最近生意不好做,简威先生。我们遇到了点儿麻烦。”

    “噢,让我们他妈的说实话吧,”路比说,“我们开给他的几张支票都跳了票。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大家都这么干,更何况我们的信誉一直不错。但无论如何,那些书探子还是讨厌支票,满怀希望到了银行,却发现支票无法兑现,谁能不上火呢?”

    “那你为什么还这么干?”

    “你是说开一张烫手的支票?你知道吗,简威博士,我想你是知道的,我是为了对书的爱呀,你应该明白的。

    当你见到一本想要的书,你会不择手段去搞到手。我的目的是值得尊敬的,只不过是具体做法稍微差点。“

    “他还会去哪儿卖书呢?”

    “那可多了。你知道的,简威博士,光丹佛就有三十冢书店。大概有一半书店的价钱,会让书探子心甘情愿送货上门。肯让利百分之四十以上的就不多了,不过还是能找到。你不妨按这个标准把范围缩小,从这条街开始,试着挨个打听打听。”

    我想了一会儿,然后问道,“你们知道波比住哪儿吗?”

    “我知道,”路比说,“有几次我还开车送他回家呢。”

    “确切的地址?”

    “当然。你想立刻去吗?”

    “一小时后吧。我想先去这条街里转转。”

    “随时听命。走以前最好让我把这本福克纳卖给你。这可是全世界最好的一本,而且很抢手啊。”

    “多少钱?”

    “给你……今天……九十五块!”

    我拿支票本时,奈夫发出了最后的抱怨:“噢,管他呢,”他说,“反正我卖福克纳已经卖烦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03

第六章

我夹着那本书出来,顺着马路往前走,下一家店就是“图书天堂”,老板是杰瑞。哈克尼斯。

    丹佛是一座年轻人的城市。早年这里只有两个书商有名:弗莱德·罗森斯托克和哈里·比索普。这两个老家伙死后,图书市场就四分五裂了。新人不断出场,书目不断更新。在罗森斯托克的年代,你甚至还能找到亚伯拉罕。林肯或美国立宪元勋签署的文件。不过那时的问题是,即使你找到了也挣不上大钱。四十年后的今天,那些文件都已价值连城,不过却再也找不着了。现在,能找得到、卖得好的,是小说。在这个年代,史蒂芬·金首版书的销量,要比马克·吐温的首版书高出十倍。至于为什么,我可摸不着头脑,也许现代人口袋里的票子比脑袋里的细胞更多吧。毋庸置疑,这一行已经今非昔比,面目全非了,干这一行的人也一样。我还记得老哈里。比索普在他死前一年,仍顽固地坚持按半价出售史蒂芬·金的首版书。那时史蒂芬·金的书还没像今天这样洛阳纸贵,不过那时的《闪灵》也值一百美元了,而比索普却以四美元的价钱卖了一本给我。我忍不住告诉他应该卖得贵一点,他却皱着眉头说,“我可不买史蒂芬·金的账。”

    杰瑞·哈克尼斯则是史蒂芬·金忠实的拥趸。杰瑞对史蒂芬·金和他的追随者颇有研究,凡是情节怪诞离谱的荒诞小说,他都愿意拜读。正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只要情节够怪,想像力够奇特,这些书就能在收银台上行情坚挺。我总觉得这个社会出问题了,别问我有什么根琚,我就是知道。偶尔看本恐怖小说我并不介意,可是天啊,那些滥竽充数的垃圾塞满了城市的每个角落。其中一些销量上亿的垃圾恐怖小说,其卖点居然就是愚蠢弱智离谱的情节。以我的观点,《驱魔人》是一本真正的恐怖小说,因为它只要你相信一件事——魔鬼确实存在。

    书里没有会说话的狗或者远古传下来的咒语,没有任何花招,也没有那一堆煽情的屁话。只要你接受这家伙的前提(谁又能完全否定这个前提呢?),那么你就掉进他的陷阱了。那里的恐怖来自于你我的日常生活,它唤起了我们对魔鬼的恐惧。而今天的所谓恐怖小说,只能让白痴弱智和低能儿大呼刺激,根本没有合情合理的故事,读者也不关心,卖的仅仅是离谱。我只知道这样的作品,让读者离生活、离人群、离社会越来越远,在人们之间制造距离。从效果上来说,它们和毒品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我的结论是,买这些书的家伙根本不爱书。你很少会见到史蒂芬·金的书迷在书店里流连徘徊。我曾在路比的店里碰到过一次,一个家伙推开店门,甚至连店都懒得进,站在门口伸着脑袋对里面问:“有史蒂芬·金的书吗?”一旦答案否定,他立刻消失无踪。路比叫他去杰瑞·哈克尼斯那儿,第二天听说,那个家伙在杰瑞的店里一下花了两千块!真让人难以置信!这些人全疯了!“要想在这一行成功,”路比说,“只要拥有无限的史蒂芬·金,就足够了。”

    杰瑞·哈克尼斯从小就在这一行里打滚。他曾为哈里。比索普工作过,并在那儿学到了手艺,可他后来做生意的手法却迥然不同。他了解市场和顾客,店里的书包罗万象,但真正吸引人们四面八方来找他的,却是那些恐怖、幻想、夺宝和魔法类书籍。哈克尼斯那儿,有我见过的唯一一本限量发行的《火焰制造者》,上面有史蒂芬·金的亲笔签名,索价三千美元。

    哈克尼斯人行已经二十年了。年轻时,那个卖书的小伙计一定充满了梦想——有朝一日拥有自己的书店。

    我面对着橱窗不由得感慨,如果我不是一名警察,不是一个生下来就注定要当警察的人,说不定我自己也会爱上这一行。难道我真的生下来就注定,要在每个周末的夜晚跋涉于阴沟小巷,不断擦拭那些凶案的血迹?一瞬间我突然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好像一个比我更真实的自己在对我说话,告诉我,我曾经来过这里,我曾走过这条路、做过他们所做的一切。一天之内,我两次觉得自己人错了行。以前我是个书商,现在我也是个书商,我比这一行里的大多数笨蛋懂得更多。我一直希望自己有天能成为一个书商,也许是退休后,也许……为了这遥远的一天,我已经囤积了好些东西。但是,没准儿这一天并不那么遥远。我一生中头一回想到:也许可以抛弃现在的一切,在人生的路上转一个弯。我已经有过辉煌的战绩,大约十五年前,我偶然在某个商店的书籍大甩卖中,发现了标价九十九分的约翰·尼古拉斯《生活战争》。我花了一个周末阅读,并且爱上了它,于是走遍全城每家商店,买下了大量同样的书,全都是光洁无瑕的首版。一周后,我手里就有了七十五本。这些年,我见过作者很多次,他一直都乐于为我的书签名,于是我让他签了将近一半。这本书现在的行情,大概是一百五十美元,有作者签名的则要二百。我只花了七十五块,就囤积了至少价值一万二的藏书,还有比这更专业的吗?也许现在,该拿它们干点什么了。

    杰瑞·哈克尼斯是个瘦高个,不肯服老、努力拼搏的那种。他就在柜台后面注视着我,面无表情。我进门时,他手里正捧着一本恐怖小说,似乎正看到了精彩的地方。

    恐怕他的脑筋要暂时从书里出来一下了,我直奔主题:“你最后一次见到波比。维斯福,是在什么时候?”

    “你说那个书探子?除非他有东西卖给我,否则我见不到他。他知道我通常不会从书探子手里进货。我才不会为垃圾货色付高价呢。除非他找到了史蒂芬·金或者别的早期恐怖小说,才会过来找我。他知道在这个圈子里,我能出最高的价钱。”

    “也就是说……大概一个月见他一次?”

    “让我想想。大概两周前,我还真见过他一面。当时他正竭力想卖书给路比。希尔斯。什么货色我可不清楚,他也没让我看。”

    “那么他看起来,和平时有什么不一样吗?”

    “我可不知道他平时是什么样子。当你习惯这些书探子,就会对他们熟视无睹了。体家的苍蝇和平时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你记得他当时是什么样的?”

    “安静,简直死气沉沉。他只是走来走去,看我的:货。他们就是这么学上手的,你知道……他们手里不会有这个行业的参考书,看看价钱吧,他们买不起,所以只能在这儿来更新知识了。”他轻敲了一下前额。“出什么事儿了?波比惹上麻烦了?”

    “波比死了。”

    哈克尼斯张大了嘴,半天没有合上。

    “你跟他说过话吗?”我说。

    “我想想,那天我们在店里聊了几句。”

    “聊什么呢?”

    “还不是平常那些话,生意难做啦,现在是淡季啦。夏天刚到的时候,一整天也见不到十个客人。只能盼着有个同行走进来,扔下几百块,我才能勉强够本。不过书探的日子更艰难,书源几乎枯竭,即使最便宜的廉价商店也开始狮子大开口。天啊,我真想知道是谁杀了波比。”

    我奇怪地看着他。他明白我的意思,耸了耸肩。“你是负责谋杀的警察;他死了,你负责,那他不就是被谋杀的吗?”

    我点了点头,看来读恐怖小说还不是毫无用处。

    “我不知道你想了解什么。波比当时对廉价商店大发牢骚。那些人真是太贪心了,甚至连一分钱都不想让人赚。古德威尔明明是一家廉价商店,却统统照搬书店的价钱,出售所有的书。那儿的售货员简直愚不可及,他竹瞳个屁呀,可是却要由他们来决定这些书的真正价值。他们按照重量和装潢定价,会给一本无聊的流行小说标价五美元。却给史蒂芬·金的首版书标价五十美分。”

    “这对书探子有什么影响?”

    “要知道,他挣口粮靠的全是书源。史蒂芬·金的书可不是每天都能碰上的。书探子能做的,就是用一美元的价钱弄几本书,然后把价钱翻上一倍两倍,卖给我们这样的书店,现在他们却没有进货渠道了。古德威尔每隔几年就会干一次蠢事,也许某个管事儿的脑袋缺根弦,于是把所有东西都标上令人咋舌的高价。过了一阵子才能明白过来,这些鬼东西永远也卖不掉,那时他们又会恢复老价钱。这本来是他们自己的事,可这么干却害了波比这样的人。”

    “这就是波比的抱怨吗?”

    “他跟我说的就这些。”

    “他有没有暗示说,最近可能钓到了大鱼什么的?”

    “别开玩笑了,看他那副熊相,连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

    “也许他真找到了什么,只是没拿出来。”

    “我怀疑。他情绪低落到了极点,愤世嫉俗得厉害。”

    “他还跟谁做过生意?”

    “几乎所有人。要是你想和每个接触过波比的书商谈话,恐怕得走遍丹佛的每家书店了。”

    “可他们还是有差别的,不是吗?”

    “当然,总是这样。当他们发现一个出价高的书商,就会坚持跟他做上一阵子。然后一定会有事发生——不是他们忍无可忍就是书商大发雷霆——于是他们就换东家了。当然他们的任性也长不了,总有一天还会吃回头草。就是这么回事,要是没办法把书卖给懂行的书商,就只能用几分的价钱把书贱卖给隔壁的笨蛋。”

    “你说的是克莱德·菲克斯?”

    “那个白痴!我真希望让这些废人从街上消失。”

    “还有别人可能是波比的主顾吗?”

    “大概还有罗兰·戈达德吧。不过别告诉他是我叫你去的。他可曾是我的搭档呀。”

    “这我倒没听说过。”

    “噢,是的。不过千万别提这档事。我们俩现在关系有点僵。”

    “怎么会这样?”

    “应该跟你没关系吧?都是些陈年旧事了。”

    “说说也没关系吧。”

    “当年,我们都为哈里。比索普干活。后来我俩都投奔了书籍大卖场,记得吗,就是以前在十五街的那个大商场?后来他们关门了,我和戈达德就买下了他们所有存书,然后一块开起了我们的第一家店。我们合作不成功,就这样了。在人生目标、个人品味上,我们都有分歧,而且我们都不喜欢对方。于是我们就扔硬币决定,谁来买下对方的股份,接着往下做。戈达德赢了,不过:换个角度,也可以说他输了。”

    “他赢的可是家漂亮的高级书店。”

    “是的,那又能怎么样呢?有得必有失。他得到了一家很棒的店面,还是在黄金地段,一年赚个十来万不成问题。可他的日常开销也大得吓人。从分家以后,没几年我的书店就关门了,不过现在又能东山再起,我想要的算是得到了。”

    “你觉得还有什么人我该见见吗?”

    “噢,有一个。去跟丽塔·麦金利聊聊吧。”

    “她是谁?”

    他扬起了眉毛。“在这城里你也算个行家,怎么居然就没听过丽塔·麦金利?”

    “好像是没有。”

    “哎呀,简威警官,你找我还真找对了。”

    “丽塔·麦金利是谁?”

    “她在常青路有一家老关着门的店面,是那种要预约才能去的地方,她在家里办公。”

    “她跟波比能有什么来往?”

    “这我就不清楚了,不过上次他来的时候,掉了一张写着她的名字的纸条。”

    “纸条你还留着吗?”

    “当然。我一直等着还给他呢。”他把手伸进收银机,取出一小张便笺。字是用铅笔写的,上面写着麦金利的名字和一个电话号码。

    我看着哈克尼斯。“你见过这位女士吗?”

    “她来过这儿一次,一两年前。一个真正的美人,风华正茂,衣着时髦。她懂书,老弟,她和我懂得一样多,我是说在我专注的领域。你猜她做了什么?用五十块一本的价钱,从这儿买了两本《夜访吸血鬼》。那些混蛋当时要的就是这个价钱。现在,它已经涨到三百块,而且还会涨到五百,我敢打赌。我会很乐意买回其中哪怕一本的,他妈的,我情愿出当时四倍的价钱。有人能在我擅长的领域让我栽跟头,这种事可不是常见,丽塔·麦金利就能做到。她真的很酷,跟她聊起来,我能感觉她对每一类书都了如指掌。而她才不过三十出头。”

    “她住那里多久了?”

    “几年吧,我猜。我从没去过她家。要是你想问为什么,事实是她有一股天杀的威慑力。要是不想出大价钱,你是不会随随便便就想给她打电话的,起码我不会。”

    “那她怎么做生意呢?”

    “她有些固定顾客,专门从别的城市专程来这儿买书。通常邮寄订货,可都是些高价货。”

    我把她的名字记了下来。

    “听来不太合理,不是吗?”我说。“她和波比?”

    哈克尼斯耸了耸肩。“我只能告诉你这些。”

    我只得相信他。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03

书店街还有两个书商。一个是平装书的专家,开店时间不固定,而现在这家店的大门紧闭。在这条街的尽头,还有一家叫“A —1 书店”,专门卖旧书,店主是克莱德·菲克斯。我没跟他打过交道,原因是我没在他店里见过想要的书,而且他对警察的仇视,可以说是远近闻名。

    他四十来岁,头发日渐稀薄,一副骨瘦如柴的肺痨鬼模样。过去的十五年里,他曾在丹佛拥有好几家书店,可最终却都渐渐凋蔽了。路比跟他相识多年,告诉过我,在他进这个圈子以前,甚至当过墓地推销员,还卖过鞋子。从书里面,他发现了一个更简单的谋生之道。廉价书的买家很多,而一个以废物为生的人,通常总是能活下去的。

    我俩的会面很简短。菲克斯充满敌意,和我预料的一样,他什么也不愿意说,也不关心波比。维斯福的死活。“为什么我要关心这个傻瓜呢?只不过是在我的地头上,又少了个抢饭吃的混蛋罢了。”

    “你的地头在哪儿?”我问道。

    “我说在哪儿就他妈的在哪儿!”

    我了解这种人。要是你在一本书上压了我的价,你就是我一生的敌人。把你最好的书都给我,一块钱一本,而且不许他妈的哕嗦。菲克斯能吓就吓,能骗就骗。他会用二十五美分收购价值上千美元的书,然后整整一年都在嘲笑那个把书卖给他的笨蛋。

    我突然意识到,即使在图书圈子里,也有许多不为人知的暴力气氛。我可以轻易勾勒出菲克斯痛击波比的脑袋的画面,这样的事对菲克斯根本不算什么。很可能是一时冲动,还可能有十五个证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围观。

    他们去年有过一次争执,故事立即传遍了整个圈子,现在想起来,简直就像昨天一样:波比和菲克斯在古德威尔廉价书店,同时发现了一本珍品,当时就能值一百元,现在约莫又翻了两三倍。两人立即扑向了对方扭打起来,滚作一团,还撞倒了一柜子的盘子、杯子。菲克斯从混战中爬起来,抢到了那本书,立即风驰电掣跑了出去,还撞倒了一个刚进门的老太太。当警察赶到,菲克斯和波比早已消失,一同消失的还有那本书。

    我继续骚扰了他一会儿,这有益于我的身心健康。

    你昨晚在哪儿,菲克斯?有人和你在一起吗?你能够证明从十点钟到午夜这段时间,你在什么地方吗?你不太喜欢波比,对吧?你杀了他吗?

    就是像这样的乐子,能帮我度过沉闷的一天。只要有事做,我就能找到自己的发泄渠道。

    我溜达回街上,街里一片寂静。路比的店里,零星的顾客来了又去,书店里天天都这么平淡无奇。店里有个年轻妇女,拎着一袋子书,就像书探一样。书探子也是三教九流,各色人等都有。这位比别的还好点,至少形象上要整齐些,不过要是听两句她的谈话就能发现,起码在图书圈子里,她是一个彻底的白痴。

    奈夫正向她解释,为什么她那册崭新的福克纳并非第一版。“可是书上写着第一版,”她抗议道,“就在版权页上,不信你看,第一版。还有比这更清楚的吗?兰登书屋总是对首版书特别标注,不是吗?上次我来的时候,是你亲口告诉我的。现在我有了一本首版书,你却告诉我它不是,我都不知道该信什么了。”

    “相信我,宝贝,”奈夫说道,“我可不想惹麻烦。如果你不相信我……”

    “我可没这么说。我没有指责的意思,只是想搞清楚。”“这是一本俱乐部的第一版,“奈夫说道,清清楚楚、冷冰冰地吐出每一个字。”它和第一版是用同样的纸印的,甚至可能还是同一块版,所以书上会写着第一版。

    它们的区别在于装订,封套没有标价,而且书的封底有一枚盲戳。

    “什么叫盲戳?”

    “一个小小的凹印,直接按进布面的。喏,我指给你看,就是这个。这就是说,这本书是俱乐部的版本。只要你看见这个,就意味着这书来自读书俱乐部,即使书里用耶稣的宝血写着‘我是第一版’也不管用。懂了吗?”

    她叹了口气。“我永远也学不会这套东西。它值多少钱?”

    “这本?最多五块钱。光是本市,至少就有八百万本同样的书。”

    “我付出去的可比这多多了。上星期我不是来问过你它值多少吗?你说五十块,所以我才去买的。”

    “我们说的是两码事儿。你问了我一个问题,我回答了你。我怎么知道你搞不清两者的区别?”

    “我花了七块五。”她伤心地说。

    “你上当了。”

    “真倒霉。”她说道。

    “你来告诉她,简威先生。”奈夫说。“女士,这是丹佛市警官。一个警察会向您撒谎吗?他既是警察,同时也是优秀的版本专家。不如让他看看。”

    她把书递给我。我看了看,然后告诉她奈夫说得没错。这是一本值五块钱的书,而现在你得极度虔诚地祈祷,才有可能收回那五块钱。

    “让我看看你的警徽,”她说,“我看你不像警察。”

    我向她展示了我的警徽。在这最终的失败面前,她终于泄了气。

    “做事不易啊,宝贝。”奈夫说道。

    “别跟我来这套。我看见那些卖书给你的家伙了,他们看起来可没什么特别的。如果他们能干这一行,我一定也行。我的智力绝不比他们差。”

    “这我倒敢肯定。你和他们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他们已经栽过许多跟头了。”

    “七块五,白打个水漂儿,”她说,“我打赌你甚至不肯出两块钱从我这儿买走它。”

    “我可以花五十美分,随时从廉价商店买到这些书。”

    “噢,给她钱吧,”路比从后面的房里走出来说,“这次出错就算我们帮你。不过千万别再犯错了,把真正的第一版带来。给她七块五,埃默。”

    “难怪我们会落到破产的边缘。”奈夫说道。

    “这终究会给咱们带来回报的,我这把老骨头对此深信不疑。”路比说道。“你叫什么名字,女士?”

    “米莉·法默。”

    “喏,这是你的钱。我得承担两块钱的亏损,而且还是在我能卖出这破书的情况下。下次记得拿本好书来。”

    “我会的。”她坚决地说道。“以上帝的名义,你等着吧。”

    “这很简单,”路比说,“就像从一个婴儿那儿拿走糖果。当你看见一箱子的书,别拿一本没用的,也别落下一本有价值的。诀窍就这么简单。”

    作为观众,我也一直想领悟个中玄机。现在,即将剧终的时刻,我忍不住问了她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要当书探呢?”

    “我是个老师,”她说,“你试看看,靠在这城里教三年级的薪水,够生活吗?我需要外快。”

    “好了,”奈夫说,“常来转转,我会帮你的。看来今天不会再有什么生意了。”

    “路比,”我说,“要是你有空,我准备好去波比的住处了。”

    我们上车顺着十七街开去。我开车,路比滔滔不绝地说着,没完没了地讲着波比和他人行后的趣闻轶事。

    ‘’我真不相信那个小混蛋已经死了。“他曾这么对我说。

    我告诉他这是千真万确的。“我当然希望你抓到那个杀他的混蛋,简威博士。”他说。我说我一定会的,不过什么时候就很难说了。
    波比住在奥格顿街上的廉价公寓。他住顶楼,要爬着上去。我们向经理要了备用钥匙,一气爬了上去。我独自走进房间。

    这地方很窄,一间小卧室,带着厨房和卫生间。这里简直是堆满了书的迷宫,一个名副其实的书窝。从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的是书,在波比的折叠床周围堆满的是书,抽水马桶上是书,厨房的台子上还是书。我一眼就能看出,大部分都是垃圾。他们老是抱怨自己的直觉得不到回报,其实只怪他们老是犯错,老是贪便宜。米莉。法默应该来这儿看看,就能明白这行的真相了。这儿的垃圾太多了,有好多时髦书,很多没有封套,更多的是残破品。我知道我得把这里的每本书都翻一遍,不这样是不可能有任何线索的。虽然我是个爱书的警察,但这么多的垃圾还是让人头疼。至于现在,主要的任务则是把这个地方保护起来。

    “这是惟一的钥匙吗?”我冲着走廊喊道。

    经理探头进来。“房主还有一把。”

    “不过备用钥匙就这一把。”

    “对。”

    给检验科打电话之前,我匆匆打量了一眼这房间。

    惟一引人注目的东西,就是那些猫和一本被用来记电话号码的笔记本。我拿起来匆匆翻阅,每个人都在上面,丹佛所有书商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甚至还有某些人家里的电话。路比和奈夫都在本上,宅电和办公电话都有。

    在本子背面,他潦草写下了“丽塔·麦金利”和一个电话总机号,我能确定这是常青路的号码。把它和今天找到的字条对照了一下,是不同的号码。

    我在经理的办公室打电话。先拨的是那个新找到的号码。铃响了一次就有电话答录机,一个冷静的女性嗓音响起,“这里是670 —2665,现在没人在家。请留言,我会尽快给您回电。”听筒里传来了哔的一声,我没有留言。

    又试了另一个号码。电话里有声音告诉我,此时无法拨通。

    最后一个电话是给警察局的,汉尼斯接的。“我们需要一个小分队来整理破烂。你来负责这事儿,好吗?告诉他们把书留给我,我想再去找些书商聊聊。”

    “好。你不在的时候,有几个电话找你。其中一个可能挺重要,芭芭拉·克洛维尔。”

    “什么时候?”

    “留言上写的是一点五十。大概几分钟前。”

    “她说了什么?”

    “总台特别标明‘紧急’,说那个女人听起来吓得半死,但她不肯跟别人说话。”

    “她的号码是多少?”

    他念给我听。我挂上电话立刻就拨,居然又是该死的电话答录机。

    “嗨,我是芭芭拉。我现在不能接听电话,但是……”

    我啪的一声摔掉电话。突然间有一种阴森恐怖的预感,我仿佛看到杰奇·纽顿从我的坟墓上走过。

    “路比,我要你留在这里,跟经理呆在一起。我把钥匙给你,等汉尼斯来了你好给他。我不想你们进那个房间,你明白吗?”

    “我想我懂,简威博士。”

    “你们得保证,在我走后警察到来之前,没有人能进那个房间。行吗?”

    “当然。你这是要去哪儿?”

    “我得去办点急事,马上。”

    五分钟后我到了芭芭拉的家。那辆兰博基尼就停在外面。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05

第七章

我把车停在兰博基尼后面,径直走了进去。这地方看起来像座坟,一片死寂。楼梯随着我的脚步嘎吱作响,会让受惊的人觉得更加恐怖。收音机播着抒情乐,我知道这是她的收音机在响——她对门的房里没有住人。我把手搭在枪柄上,继续往上爬。收音机更清楚了,可还是听不到人声。到她门前,我停下来听了一会儿,没有丝毫动静。这是我警察生涯中最糟的时刻之一。也许你会认为我该敲门,对这家伙可不行。我只能闯进去,在惟一的证人、吓破胆的受害者面前,当场把他打翻。不然的话,我知道她会在法庭上说什么:“不,大人。我没有邀请他进来。”她说的一定是我,而不是杰奇·纽顿。

    过往的经验已经足够,我们能轻易推断出,她不敢对杰奇有丝毫违逆。这种女人,总是倒打一耙,帮她简直多余,如果不是我太想抓到杰奇的话。“为了弥补我们的一次争执,我邀请纽顿先生来我家……我当然没想到,简威探长会贸然闯进我的卧室……”

    她干吗不尖叫呢?或者往墙上扔些东西?我希望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给任何一点信号都行,只要有助于我的行动。

    但我听到的,除了深不可测的沉默,就只有门里的那个烂收音机。

    啊,去他的。我拧动了门把手。门没上锁。我把门推开了一道缝,刚好可以窥视到厅里。收音机的声音瞬间响起来,就这些,我能看见的只有它,就在桌上高声唱着。我把门又推开了一点,这下能看到厨房了。还是死寂,什么也没有。没有……活着的……东西。对面的卧室关着门,我只能闯进去,无论他们在干什么。我进屋了,枪口像探照灯一样指着前方。地上有块绑着铁链的碎木板,她一定是想用它挡门,但以我的经验,这东西最多只能让杰奇停留二十秒钟。我迈到卧室门前侧耳倾听。我知道,这屋里没有人会欢迎我这么做,我站在一个巨大的麻烦的边缘。某个电影里的一句台词闪过我的脑海——他们能杀了你,不过他们吃不了你。现在我的感觉,则是他们既能杀了你,也能吃了你,连骨头都不吐。

    我打开门。他们不在屋里。

    他们哪儿都不在。

    床收拾得很整洁,粉底白花的床罩上一个褶印都没有。

    我仔细查了壁橱,不过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浴室里也没有。最后踏进了厨房,我才明白发生了什么。那儿有一扇门通往楼下,有一把梯子架在那儿。门已被踹开了,力量之猛把门上的玻璃全震碎了。我回房清理思绪,现在情形相当清楚了——窗帘拉开,那辆兰博基尼就停在正下方。芭芭拉从这里看到杰奇·纽顿在街上,立刻就给我打电话。因为我不在,她就挂了电话。她听到上楼的声音,立刻惊惶失措,于是夺路而逃——那惟一一条通往楼下的后路。那道锁给了她几秒钟,不过很快他就破门而入,追着她下了楼。他们现在就在那边,在街上玩着一场追逐游戏。

    这时,仿佛一颗熟透的李子落进我的手心,一个正当的理由蹦了出来。我从不曾来过这间房——在上帝、圣母以及法官面前我都会这么说。我来这儿是因为一个电话。我来到她的门前并且用力敲门,可是没人回应,于是我就离开了。如果我正巧在楼下碰到他们,如果我不经意瞥见芭芭拉被人骚扰纠缠……那么,事情就水到渠成了。

    我认为找到他们并不太难。芭芭拉逃跑时没带一分钱,起码看起来是这样,她的手袋仍然搁在桌上。她不可能跳上公车或者出租车,而我也不认为她会去招呼警车。她心里的恐惧压倒了一切,对我来说这简直是老掉牙的故事,我已看了太多太多。而对杰奇就不一样,这正合他的心意。这是他最爱玩的游戏:像猫捉老鼠一样,玩味对手的惊惶,欣赏猎物的恐惧。

    我走下楼打开汽车后备箱,找到了一把橡胶锤子和一个打孔器。我把杰奇的车胎戳漏了,那辆兰博基尼顿时陷了下去,嘶嘶地冒着气。

    我回到帕尔街上开车绕圈,每隔几分钟就察看一下那辆兰博基尼。我找他们用了将近二十分钟,最后在东八街上看到了杰奇。他仿佛一只猛兽,正站在一棵树下窥视。我从他边上驶过,他毫无所觉。他就像一头美洲豹,只把注意力集中在猎物身上,集中在猎物的藏身之所。至于芭芭拉,我并没发现,只知道她藏在某处。我把车停下,找了个合适位置隐蔽起来。接着的半个小时我们就这么呆着,芭芭拉躲在不为人知的地方,杰奇窥视着她,而我则监视着杰奇。

    直到下雨前,这一切都显得那么有趣。

    我回到车上,把车开到一个视线更好的停车场里。

    杰奇没挪地儿。他看起来像一尊雕像,身上每个地方都如斧凿般筋肉毕现,活脱脱一个全神贯注的猎手。雨下起来了,从毛毛细雨慢慢变成瓢泼大雨,而这一切似乎对杰奇毫无干扰。他那目不转睛的专注劲儿让人心寒,似乎就算这么盯上一周、一年,他也不当回事。一个小时里,他只抬头看了一次对街,但我躲在车里,车窗那儿只露出一双眼睛。我看着他一无所知地把头扭回去,心里一阵窃喜。

    丹佛的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大雨持续了约莫四十分钟,然后就变成了开始的毛毛细雨。我看见芭芭拉从一家花店里出来,神经质地环顾四周。他在吗?当然。

    要是有人能把你吓得那么厉害,那么对你来说,他就总是阴魂不散。

    她必须得做些什么了,无论对错。她走到街角,再次环顾四周,然后往北走去。

    杰奇迅速采取了行动。他冲我跑了过来,然后弯着身子,抄小路往东九街跑去。他打算侧面包抄,尽量靠近她,在她察觉之前,猛然抓住她的手腕。我的车发动了,开上第八街接着向右拐。芭芭拉在我前方大约半个街区,脚步轻快地走着。她不时停下来往身后看,似乎还不相信杰奇已经不在了。有次她站了足有半分钟,这给了他足够时间去第九街守株待兔。我把车停在她后面四十码的街对面。当她又开始走起来,我也跟了上去。

    这时我能看见他了,在第九街街角的树下有个人影。

    直到此刻之前,我都不知道该采取什么行动。她已到了街角,正在左顾右盼,现在他离她不到十码,抓她简直是轻而易举。但是,不……他在等待着更大的恐吓,要等她以为自己已经彻底摆脱了噩梦,再给她来一次突袭。

    他渴望看到她的恐惧,和她脸上那种心碎的神情。她在第九街上停下张望,我从车里钻出来,伸手向她示意。

    我的手指放在唇边,做了个全球通行的手势,让她闭嘴。我捉住她的胳膊,用另一只手掏出了枪。拉她顺着第九街往东拐去,正好能经过他埋伏的那棵树。她开始说话,我则低低地嘘了一声。那棵树赫然逼近,霎那间我们已经来到它旁边,杰奇也大步跨了出来。这一切都在五秒钟内发生,杰奇伸手抓住了我的胳膊,他还以为抓到了芭芭拉。我说“哈昭,甜心,”同时把枪紧紧顶在他的肋骨上。我看到他身子摇晃,于是把握枪的手抬起来,用力一击,让他品尝枪管的美味。一击倒地,他双唇都被打裂了。只见他滚到草坪上随即爬起来,就像一只蓄势待发的豹子,似乎随时都会向我扑来。而我,则拿着枪等他,眼带轻蔑。

    于是,最终什么也没发生。他一言不发,眼神已经包含了一切——你死定了,简威,他的眼睛说,你是一个死人。这种眼神让我心的最深处感到寒冷。杰奇用他的眼睛告诉我,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不知道会怎么做不过我发誓,一定要亲手埋葬掉你!

    而我则用嘴告诉他,“我跟你说过,纽顿,你该修那扇门了。”他可不觉得我幽默,转而用那邪恶的眼睛盯住芭芭拉。而她甚至不敢看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皮肤变得煞白。我跨到她身前,迎住杰奇的目光,跟他对视了好久好久,似乎有永恒那么长。最后他先转身离去往停车的地方走去。

    “来,”我说,“咱们走另一条路。”

    这时她突然爆发了一阵颤栗。我把外套给她披上“老穿我的外衣,我得找你要租金了。”我说。可这也不能让她轻松。我们穿过几条小巷,回到她住的地方。我让她靠在沙发上,烧了一壶水泡咖啡。水快开的时候我走到窗前,看到杰奇已经发现车子爆胎了。我看着他把夹克扔到对街,然后对一个向他按喇叭的司机破口大骂他真是个疯子,简直坏到了极点。我想知道,他还能坏到什么程度。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07

第八章

我从橱柜里找出咖啡,又从酒柜里拿出一瓶白兰地,很慷慨地往咖啡里灌了一下子。她啜着咖啡,呆坐着注视脚下的地毯。我则到窗前看望了一眼杰奇。他还是老样子,变不出什么新花样。我真该把两个轮子都给他放了,甚至干脆放他四个,我想。

    “现在感觉好点了吗?”我问,但没有回头,还在欣赏杰奇的愤怒表情。

    她麻木地问,“这一切为什么会落到我头上?”

    “只能怪你自已。”

    我把头扭过来,正好看到她眼里的怒火。但她忍着什么也没说,算是对我今天搭救她的报答。

    “你得按他的规则去玩,”我说,“他就是无法无天的霸王。要么你站出来跟他对抗,要么他就杀了你,千刀万剐。”

    她声音颤抖了,透着愤怒和恐惧。“我他妈的怎么反抗这一切呢?”她喊道。

    “从让他知道你说话算数开始。”

    她颤栗着,拉紧了我的外套,使劲包住自己。“一个礼拜前,我还从没听说过这个该诅咒的混蛋。可现在,他却整个控制了我的生活。”

    “把它夺回来。”

    “你就会说。我才不想听,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没说过这事儿容易做。但这好像是你惟一的选择。”

    “那么请告诉我,你到底想让我做什么?”

    “勇敢点,芭芭拉。也许反抗会让你被杀,可是你又怎么能知道,顺从他他就能放过你呢?”

    我又给她加了咖啡,她大口灌了下去,看来这对她有点用处。她的颤抖渐渐平息,松开了肩上的外套。

    “对于你这种情况,”我说,“要是他胆敢再碰你,立刻就找警察。别仅仅因为我不在就把电话挂了。我是负责凶杀案的警察,除非他杀了你,否则我没有理由出现。有别的警察负责这类案子,我会告诉你一些名字,替你在分局打点一下,让他们能对你优先处理。总而言之,我会尽可能地帮你。”

    她摇了摇头。

    “瞧,你今天早上已经迈出了第一步,接下来就不该让他逍遥法外。他强暴了你,你那时就该立刻去医院,录下口供搞一张逮捕证,让他在拘留所里晾上几个钟头,把他送上丹佛法院,跟他一路对抗到底。要是碰上一个容易上当的笨法官,他也许会逃脱制裁,不过至少能明白,你是准备打硬仗的。”

    “也就是说,下次我就会躺进停尸房?”

    “也许不会有下一次。我总结出一个关于我们的朋友杰奇的原则。如果你向他摇白旗,他就会把你撕成碎片。杰奇从不优待俘虏,他就喜欢挑不会还手的人折磨。如果你肯反戈一击,他最多只能报复你一次。可如果你不肯反抗,等在前面的还有无止境的折磨。”

    “我想你错了。你要是敢反抗,他会把这看成深仇大恨。我看他会为了今天的事儿杀你。”

    “我不想辩论。我能成为一名警察,并不是因为心理学课程得了高分。你问我该怎么办,而我回答了你,他要是再敢对你冒犯,就得让他吃苦头,去申请一个限制令,然后如果他再不让你清静,警察就能拘捕了。这就是第一步。”

    “也是最后一步,哦,基督,你保护不了我。”

    “我们试着努力。我会尽最大努力。”

    “那又怎么样呢?你不能拉着我的手陪我上班,你不能和我—起睡觉……”

    我俩对视了一眼。她说,“要是你们尽了最大努力,仍然无法把他关起来,我又该怎么办?给他写一封决斗信?还是辞了工作离开所有朋友,去另一个州开始新生活?”

    “我不能保证任何事,夫人。我能做的只有告诉你,我跟你是同一阵线的,警察局也一样。现在外边有个家伙,自以为是西部牛仔,我们的工作就是让他知道他想错了。做到这点有很多办法,不过我以为你不会有兴趣知道。”

    她深吸了口气,“你们俩之间真的有深仇大恨,对吗?”

    我用一丝苦笑作为回答。

    我告诉她去去就来。看到杰奇正努力地修车,我可不希望他就这么离开。

    我走下楼,坐在边上看他干活。

    杰奇保持沉默。我猜他这么干是想吓唬我,而这种方法确实有效。他知道我在那儿,他的手蹭破了,血从关节往外渗。

    我故意挑起了一串话题,想让他心烦。

    “如果是我,肯定不会把这么好的车随便停在街上,”

    我笑着说,“等你回来,鬼才知道它会变成什么样。”

    他不满地发出一阵嘟囔。当他猛地拉下扳手,我听到了嘎吱的声响。

    “听说附近有些流氓专干这种事儿,”我说道,“专门破坏名牌轿车。”

    扳手又发出了嘎吱的声音。

    “流氓,”我说,“到哪儿都能碰见。”

    嘎吱。

    “无论你做什么,都躲不开那些想破坏你生活的流氓。”

    嘎吱。

    “拿住在这儿的这位士来说,”我说,“有个我认识的混蛋,死活不让她清静。他就喜欢折磨人,让她恨不得从来没有生在这个可怕的世界。你对这样的人怎么看??BR>    嘎吱——嘎吱。

    “卑鄙小人,嗯?”

    嘎吱。

    “那东西要是拧得太紧,下次你就得费吃奶的劲儿才能掰得开了。”

    他把扳手扔到街上,发出刺耳的声音。

    “说真的,车胎总是会爆的,你见过永远不漏的车胎吗?”

    他松开千斤顶,让车子缓缓落下,随即挺直身子瞪了我一眼。他的脸上乱七八糟,血滴把那件考究的白衬衫弄得一塌糊涂,头发也乱得像草。他把换下来的轮胎和千斤顶扔进车子,准备走了。

    “要是这家伙再回来,他一定会付出沉重代价,”我说,“他都想象不出来。”

    他拉开车门站了一会儿。我以为他会说点什么,可是他没有。他低头钻进车里,于是我起身走回前廊。你永远也说不准,谁会在车里藏一把枪,如果一旦有事发生,我希望至少能找到掩蔽物。

    但他开车走了,沉着而冷静,像一个完全理智的人。

    一个真正可怕的家伙,一个坏透了的狗杂种。

    我认识一些能让杰奇·纽顿后悔不该生出来的家伙,我跟他们中的一个从小一块儿玩大的。后来听说,文森特。马兰兹诺写了本关于硬汉的书。我很久没见过他了毕竟我们选了不同的生活道路。但文森特还欠我一个人情——那是十六岁时,在一场动刀子的打斗中,我们以寡敌众,狠狠教训了那群混蛋。像文森特这种人,永远也忘不了这件事,忠诚是一个硬汉的首要品质。

    只要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在明天太阳升起之前杰奇·纽顿的解剖报告就会出来,当然会是意外。

    真吸引人,不是吗?

    如果社会体制真的治不了杰奇,至少我还能找到这张王牌。

    这就是为什么我跟芭芭拉说,有些事她不知道会更好。只要一个电话,魔鬼就会从瓶子里跑出来。

    但是我当然不会这么干。我是个警察,是个文明人。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09

第九章

我和芭芭拉又呆了一个钟头。跟一个吓成这样的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所以除了等锁匠来修理房门,就再也没有别的事可做了。等待的时候,我打了几个电话,查了查波比的案子。我给波比住处打电话,跟汉尼斯聊了聊,我们的人已经干一个钟头,不过什么线索也没发现。他们取了些指纹,很可能是被害者的,还安排动物领养中心的人来带走那些猫,还用一辆警车把路比送回了书店。看来那帮同行是帮不了什么忙了,成堆的书还等待着检查,但这活儿可需要书痴的火眼金睛——非我莫数了,我还不知道要花几个通宵。

    我试着给丽塔·麦金利打了电话,还是电话答录机,还是那段留言。

    我拿着电话簿扫了一遍书店,先用脑子梳理了一遍,自动删掉了一批——廉价书店、平装书交换站、漫画书商。我最终会找他们的,如果别的路都行不通。我给罗兰·戈达德打了电话,告诉他我希望明天早上跟他谈谈波比被害的事。已经没有必要封锁消息了。书商的圈子闲话传得飞快,甚至现在,波比的讯可能就在电话线上传来传去,到明天就会传遍全城。

    我给另外三四个可能和波比打过交道的书商挂了电话。他们确实认识他。我告诉他们我想面谈,尽量在这几天安排时间。

    这将是一次漫长而艰难的工作。

    我试着给卡萝尔打电话,想告诉她我今晚会晚些回来。可她在外面执勤,我又不愿意留言。惟一比书商圈子更嘴碎的,就是警察圈子了。

    锁匠已经修好了后门,正在给前门装门闩。等这个宝贝装上以后,就再也没人能破门而人了,至少锁匠是这么说的。至于我,可不敢这么肯定,不过我什么也没说。

    我回到波比家。局里的人都走了,只剩下汉尼斯一个。我们坐下来讨论,这案子从哪方面都讲不通,我们一点头绪也没有,就像在黑夜里胡乱射击。也许我们要面对的,是与图书圈子完全无关的事,这样的话,这案子就可能永远也破不了了。

    汉尼斯跟验尸官聊过,昨晚的猜测得到了证实。波比是在别的地方死的,被弃尸在那条巷子里。被害时间,是在十一点到子夜之间。这对我们毫无用处,因为我们早已假定他是在晚上死的。“让我们今天暂时忘了这事儿吧,”汉尼斯说,“不如去我家,今晚有大盆烤肉。”我婉言拒绝了,想立刻开始整理波比的遗物,而且我知道,直到最后一片纸被仔细查过以前,我绝不会停下来。这就是我的工作方式。这让汉尼斯有一点内疚,不过生活就是这样,活总要有人去干。“我该留在这儿帮忙,克里夫,”他说,“可我大概只能碍手碍脚,对这些东西真是一窍不通。”我直接就让他回家了。天色渐晚,我已经超过十二个小时没吃东西了,于是让经理打电话给比萨店,叫他们送一个加厚的比萨饼和一桶垃圾饮料。

    这活真是又臭又长。你都想不出来,一个书探的狗窝会攒下什么垃圾。那堆破书被我一本一本拿下来检查,又一本一本在心里打上“废品”的标签。竟然没有任何有丝毫价值的东西,这真是一种痛苦。我小心翼翼地翻检每一册书,甚至还逐页去翻,只为了确保一本价值五万元的小册子,不会被藏在标价两美元的书里。事实上什么也没有,只有些真正让人心碎的东西:一本精美的福克纳袖珍诗集,1932年原版,纸面包装,波比可以立即以250 美元卖给我,只是现在有晚餐的汤水掉到了书名页上。一本早期的斯坦贝克,不错,只是有人把扉页撕了。罗伯特·弗罗斯特的处女作,作者亲笔题词盖住了半个书名,非常奇特,只是有个孩子用蜡笔在书上画满了画。太多的书已经发霉,以至我处理完后不得不洗手。

    比萨饼送来了,于是我又洗了一次手。饭后,我仍然继续整理这些破书,直到夜色渐浓。到了九点半,已经搞掉快一半了。我直起腰走下楼,给卡萝尔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还得再干几个小时,最好就不要等我了。

    咕咚咚灌下饮料后,我打了个饱嗝,继续埋头工作。

    我不得不承认,到目前为止毫无所获。十点半我休息了片刻,眼睛从这堆书上一扫而过。即使这里有什么值钱东西,我也肯定看不出来。我是从厕所的书开始的,到现在已经把这个狗窝打扫得相当不错了。厕所里有些文件,小厨房里也有些书。就我目力所及,这里没藏着什么惊天大秘密,没什么值得俄国人来搞暗杀的,没有值得任何别人谋财害命的东西。慢慢地,那个看起来很自然的动机——波比发现了值钱的宝贝——渐渐在我眼前消失了。当然,凶手也可能把那东西带走,我进行的全部工作,都是建立在那一丝微薄的最后希望上,也就是他虽然杀了波比,却没找到真正想要的宝贝。不过现在,我开始相信,这桩案子是由于某个简单、疯狂的原因,比如说旧日的仇恨,或书商之间突然爆发的殴斗。

    然后我找到了些好书。

    有两摞这样的书搁在厨房的橱柜里,他们就像哨兵一样矗立着,用来挡住甜麦圈和米饼。我首先注意到的是这批书的品相。有几册品相非常好,是真正的赏心悦目。我把它们拿进客厅,开始浏览。一共有十五本,我拉了个清单,并且挨个估了价。

    迅速算了下账,它们的零售价大约总共三千美兀,这让我立即陷入了困惑。我最后一次见到波比时候,在那些书商的眼里,他已经濒临破产,满腹牢骚,绝望得想自杀。他的书源早已枯竭,哈克尼斯甚至怀疑他能否买得起回家的车票。那是两星期前的事,而现在我却发现了一个藏书宝库,即使批发价也绝对不低于一千美元。

    这批书绝对不可能是在两星期找到的,很可能也不是这两年的事。我再次看了看这些书。不可能,我想。即使最好的书探,也不可能在短期内搜罗到它们。那么这些书是从哪儿来的?这又意味着什么?最先映入我脑海的,是以下几种可能。

    波比无意中发现了这一堆书,就在过去十天里,于是用极低的价钱从无知的人手里偷走了它们。

    真像是偷来的。

    波比一直都藏着这批书,保存完好。

    这也不是没有可能。虽然他一直私藏的可能性不大但毕竟还是有这样的人,为了某种原因把一些东西束之高阁,并且用坚强的意志约束自己,无论生活多么艰难,永远也不去碰这个秘密宝库。这样说来,波比积攒这堆宝藏,大概也有三四年了吧,只要一发现特别喜欢的书就会把它收入那堆“非卖品”里。虽然有时他不得不卖掉一两本好书来维持生计,不过一旦一本书真的摆上了那个橱柜,他就永远不会再把它拿出来。

    有道理,不是吗?

    我的目光再次落到这批书上。私藏已久是可能的,但是偷窃更有可能。波比让别人上了大当,之后那人发现了书的真正价值,就带着一把扳手追上了他。也许也许……我端详着这堆书,让我的大脑绕着它们高速运转。共同点,一定要找到共同点。有了,这些都是现十文学书籍,这些书处理起来都很简单——任何懂行的书店都会出零售价的百分之四十,买下其中任何一本或是全部。我把对这些书保存情况的评定又调整了一下,它们无一例外都是簇新的,没有丝毫破损。即使拿其中三本年代最久的书来说,封套仍然鲜艳如新,只有书脊因为日晒,有些许褪色。三千块钱对于保存得这么完好的珍本来说,也许真是太低的价格,这么好的书不是每天都会出现的。所以说,波比挑选它们是有标准的。如果我打算接受藏匿的假设,这批书就有了另一个共同点,除非品相近乎完美,否则绝不可能被收藏进来。按零售价算,哪本最低都不低于百元。这里既有主流文学 。也有类型化小说,二者搭配得当,不过无论如何你都不可能否定一点:这些书都那么吸引人,都异乎寻常地容易出手。

    现在,我开始一页一页检查它们。在其中一本的尾页,我发现了几张夹在里面的便条。

    上面是一些数字,乘法竖式,就像是一个孩子的家庭作业。这些纸很小,是你会从记事本上撕下来的那种纸。每张纸的顶端都有一个印好的名字:丽塔·麦金利。

    她还在每张纸上潦草地签上了自己名字的缩写。其中一张纸的底部多写了几句:“这是些好东西。不过恐怕和付出的劳动比起来,我并没赚到什么便宜。”我小心翼翼拿起这些纸,把它们搁进一个信封。然后我把书放回橱柜,掩上柜门,随手关工厨房的灯。和它们道别,简直会让我感到生理上的阵痛。

    好在我是个诚实的警察。

    我把最后剩下的饮料一口喝干,算是庆祝这工作的收获。

    我拿起波比的小地址簿,跟丽塔·麦金利的便条一起放进我的口袋。关掉浴室的灯后,我突然感到深深的倦意开始冲击自己。

    这时似乎听到一个声音,吱呀呀的,似乎某个人在蹑手蹑脚地行走,不想被发现。

    我静听了片刻。那声音又响起来,随后减弱并且远去。

    我侧耳细听。

    也许是老鼠?

    两条腿的老鼠?

    我拔出枪,小心翼翼走到门口。我把脑袋贴在门上,不到一分钟就听到了那个声音。有人上楼了,而且就在外面的走廊里。

    我把枪端平,把门开了一条缝儿。

    他大叫一声,退回到楼梯旁边。

    “耶稣基督,简威博士!老天爷,千万别开枪!”

    我出了口气,把枪收了起来。“路比,你他妈来这儿干吗?”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10

他举起一只手,用另一只手紧紧捂住心脏。“耶稣保证,你把我吓死了。最好赶紧让我进屋撒泡尿,免得我在走廊里尿裤子。”

    “别尿在这儿就行。你他妈到底想来干吗?”

    我盯着他。

    “对天发誓,简威博士。我刚去一个朋友那儿,参加一个小聚会,现在刚刚分手。我开车路过,看见灯亮着就猜你一定在这儿。我想你也许用得上一个帮手,你知道,一个熟悉情况并且懂行的帮手。”

    “你懂的可不止这些。我很感谢你的好意,但是你不能进来。我记得今天下午就对你说过的。”

    “是的,可是警察们已经搜过这里了呀。我又不懂警方的办案程序,只不过是担心你会突然遇到难题,看有没有能帮上忙的。我可不想妨碍你工作,只希望帮你抓到干这事儿的那个混蛋,仅此而已。”

    “好吧,路比。吓到你了,我很抱歉。”

    “吓得我简直少活十年。”

    “你就走吧,千万别想再来这儿。如果真的需要帮助,我会去找你的。”

    “我不过想帮帮忙嘛。你知道,要想发现书里藏的秘密,会有多么棘手。我知道你懂得很多,简威博士,不过一个真正的书商总能帮你省点儿时间。”

    “好的,”我说,“要是需要的话,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你觉得我用下厕所不碍事儿吧?实在憋不住了,简威博士,不骗你。”

    “那我得在旁边看着。”

    “嗨,你真想得出来。”

    我跟着他走进浴室。我把马桶盖打开,然后退回到门口,让他自行解决。他的目光落到马桶后的书上,一个书商的自然反应。

    “垃圾。”他说道。

    “是的。”

    他拉上裤子冲了马桶。“谢了,简威博士。”

    我们走回大门。突然,我问,“你对丽塔·麦金利知道多少?”

    “那个冰美人?”

    “你这么叫她?”

    “大家都这么叫。每年总有一两次,她会把丹佛所有的书店一扫而过。扔下一大笔钱,买下所有不寻常的东西,但是挑剔得要命。她有我见过最好的眼光。书只要折了一个角她都不会碰,无论值多少钱。稍有一点毛病她都不要,可她却不在乎出最高价,买最好的东西。”

    “我想,这就是她绰号的原因吧?”

    “当然这只是部分原因。另一部分是,圈里人觉得她对人冷淡,从不会靠在柜台上闲聊,似乎对拉家常毫无兴趣。”

    “你对她印象如何?”

    “兄弟,我爱她。我但愿她每周能来两次,也许那样我就能脱离贫民窟了。再说,她长得也不难看。她进来后,确实让我觉得蓬荜生辉。”

    “怎么我从没听说过她?”

    “还真问倒我了。也许是因为她不做零售吧。”

    “她在这儿多久了?”

    “在丹佛?我不知道,几年吧,大概。”

    “她从哪儿来的?”

    “东部,我想。见鬼,我不清楚。她来的时候,我可个会问这些傻问题。”

    “那她最后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有一阵子了……也许一年?比以往更长些。我能记得,是因为那次我们特地准备了一些很棒的货色。单在我们店里,她就花了六千块钱。兄弟,是六千块呀!”

    “你还了解什么?”

    “什么都没了,真的。她和这个案子有牵扯吗?”

    “这正是我想搞明白的。”

    “在我看,完全不合逻辑。,我是说,波比。维斯福和丽塔·麦金利?开什么国际玩笑?”

    要是放在几小时前,我也会这么想。可是现在就不一样了。

    我继续盯着他,想知道更多。

    “喂,简威博土……几乎任何有关丽塔·麦金利的事都是传闻。没有人对她真正了解。不过这并不能阻止人们议论纷纷。当然,我也听到一些屁话。干这一行,总无法避免听到些流言蜚语,不过我讨厌散播那些闲话,我的意思你懂吗?”

    “路比,现在我们发现了一具死尸,却没找到嫌疑犯。我的意思你懂吗?”

    他叹了口气。“有人认为她是个掘金女郎。”

    “哪些人?”

    “谁他妈的知道这种八卦是从哪儿开始的?就是有那么一天你开始听说而已。要是你听得足够多,你甚至会开始相信。”

    我看着他。

    他慢吞吞地边走边说,“还有一件事,她并不是一直这么有钱,也不是一直都有这么多书,现在她却都得到了。我认识不少有钱的书商,但很少是白手起家的。要在这行杀出一条血路,没有一笔启动资金是非常困难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搞到这样一大笔钱和那么多好书,办法可不多……”

    “那么,你们认为她是从哪儿搞到这些东西的呢?”

    “噢,每个人都知道她是怎么发迹的。这可没什么神秘的——几年前的一期《书蠹周刊》,用了整版篇幅作了详尽报道。只是没人知道这场交易的幕后,这才是神秘之处。我只记得这些。她那时和一个藏书家约会,后来跟他搬到了一起。他死了,死的时候把一切东西,书籍、不动产、钱,一切的一切都留给了她。”

    “这个人老吗?”

    “我想不老。”

    “你知道他去世的时间地点吗?”

    他摇了摇头。“我想不起来了。你可以给《书蠹周刊》写信,我肯定他们会把那篇文章寄给你的。丽塔·麦金利搬到这儿开始营业以后,他们又登了一条关于她的消息。我记得我看过,不是什么长篇大论,只是短短几句话,说她乔迁此地,即将开业……那是三四年前的事了。那个人的名字我想不起采了,我应该记得的,他是个优秀的收藏家,以至《书蠹周刊》用了整整两页篇幅来报道他的死讯。”

    “那篇文章有没有说他的死因?”

    “当然。就是这一部分让流言四起。他是自杀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12

第十章

  路比的探访让我大伤脑筋。反复思量之后,我决定离开时把那些好书一起带走。回家时,卡萝尔正在床边读着福克纳。我把波比的书搁在地板上,然后把给她的生日礼物放到书后。

    “嗨,那是什么东西?”

    “噢,不过是给物证室的东西。我不想把它们留在空屋里。”

    她走过来看了一眼。“这些很值钱吗?”

    “是的,不过也就这么多了,其他全是垃圾。”我看了看表,一点一刻。“你怎么还不睡?”

    “睡不着。你有什么借口?”

    “打场脱坯扛大个……去还一笔陈年老账。”

    “还记得我跟你说过吗,克里夫,最爱你的谈话技巧。你是不是去会纽顿了?”

    “啊——哈。”

    她叹了口气目光流转。“然后呢?”

    “他答应做我参加警察舞会的舞伴。”

    “太好了。你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儿。”

    “噢,对不起。我真希望把他的问题留到待会儿讨论。现在我只想痛痛快快冲个澡,然后给你来一轮重火力发射。”

    半小时后,她依偎在我怀里。这真是很棒的体验,尤其对于刚值勤了一昼夜的我而言。现在,总算可以入睡了,可是我却睡不着,脑子里全是我们俩的事,现状、未来,还有我的问题,我仿佛置身于一片变幻莫测的海域。我想知道,要是我突然不干了,她会怎么看我。她是那种精力极度旺盛的女人,当警察是她全部的梦想。

    她从没提过孩子,从来没跟我讨论过这个问题。我仿佛能听到她说,我必须告诉你,克里夫,我不想要孩子。

    我天生就不适合做母亲。如果我告诉她,我宁愿做个书商而不是警察,她一定会大吃一惊,眼神充满狐疑,怀疑我是不是在开玩笑。也许她的反应不会那么剧烈,毕竟她至今已经干了八年,时间长得足以让她筋疲力尽。

    也许她能理解我的厌倦,只是不愿意面对,那会让她的世界坍塌的。

    “你在想什么?”她问。

    “如果我想交了警徽,去当个书商,你怎么看?”我说。

    不过说这一切时,我用了一种不太正经的口气,就像说和杰奇一起参加警察舞的腔调一样。除了大笑,她拿我毫无办法。

    只是她笑不出来。她只是躺在我怀里,我们都沉默了很长时间。

    电话铃声打破了僵局。

    “上帝呀,”我疲倦地说,“如果是汉尼斯,我会杀了他。”

    “我来接,”她说,伸手从我身上够过去,“我会告诉他你已经殉职了,葬礼安排在后天。”

    她拿起电话。我听见她说哈哕,然后是长时间的静默,一句话都没说,她就挂电话了。

    “谁呀?”

    “有个家伙想向我推销饮水机。”

    “在夜里两点?”

    她一言不发。

    “到底怎么回事?”我问。

    “好像是碰上了一个神经病,扰得我睡不着觉。开始是八点,之后每隔一两个小时就打一次。”

    “他说什么了?”

    “有次他自言自语来着。”

    “说什么了?”

    “老一套。阴道、婊子、妓女,还有别的脏话。”

    “他有没有说到一些私人话题,表明他知道你是谁?”

    “他怎么会知道我是谁?这种骚扰电话都是随便乱拨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觉得这个不像。”

    她坐起来,把灯也打开了。

    “今天出什么事儿了?”

    我把杰奇的事简单告诉了她。看得出来,她不信骚扰的人是杰奇。

    “我要把话筒拿起来,”她说,“要是你不睡一会儿,明天就爬不起来了。”

    电话再次响起。

    “随它去吧,”她说道,“他看没人接就会挂的。”

    可我还是拿起了电话。什么都没说,只是听着。他也在那头听着。这样持续了将近一分钟。然后我说,“你玩得开心吗,纽顿?”

    他挂了电话。

    “是纽顿,”我说,“我叫他名字他就挂了。”

    “那什么也证明不了。”

    “好吧,跟你说实话,我闻都闻得出来是那个婊子养酌,行了吧!”

    “克里夫,我可不想在凌晨两点跟你讨论。”

    “听着,”我严肃起来,“杰奇和我,今天我们交手了。他对我恨之入骨,恨不得把我切成碎块。我和他之间,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她用一只胳膊撑起身子,在窗前留下一道剪影。

    “他会拼了老命来整我的。我认为他一点也不怕我这身警服。这个混蛋什么也不在乎,就是不顾一切想要把我撕碎。”

    “听上去挺可怕的。”

    “没跟你开玩笑,就是深仇大恨。今天我给芭芭拉的建议,也许不太合适。”

    “克里夫,你需要休假了。”

    “我得抓住这只狐狸的尾巴,这才是我最好的休假。我要找到能站得住脚的证据,把他搞垮。”

    “你真是个典型的A 型血人,四十岁前保证英年早逝。如果不想那样,最好躺在沙滩上去听听热带海风轻轻拂过棕榈树。”

    “然后会闷得发狂,像坐牢一样。那可不是我想要的。”

    “我也能陪你去,那样你就不闷了。”

    又是沉默,每分钟都显得那么漫长。

    “我会尽力帮你的。”卡萝尔说道。

    “事实上,你还真能帮我些大忙。”

    “你说吧,我一定做到。”
   
    “离开这儿。”

    “噢,克里夫,你简直疯了。”

    “我整天都在想这事儿,自打我让他尝了一个点三八的住处打电话,骚扰我身边的女人,折磨我最亲近的人。

    你走就没事了,我们的事不会有任何人知道。“

    她痛苦地吸了口气。

    “亲爱的,你愿意为了我离开吗?”

    “我当然会听你的,”她说,“不过无论如何,我讨厌临阵退缩,甩下你一个。”

    我拍了拍她的屁股,“好孩子,听话。”

    “你这个不尊重女性的混蛋!”

    我们笑了。就在这一刻,我感到自己心里隐隐作痛。

    又过了好久,我们才进入梦乡。而一旦睡着,我就沉得像块木头,一夜无梦。次日清晨,我帮她收拾好东西,从后门拎出去,发动了她的车子。我观察了足足十分钟,确定杰奇没有藏在街上的某个角落,才让她开车离去。

    她摇下了车窗。“我一点也不怕,你知道。”

    “我知道你不怕。”我说,“可是我怕!”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15

第十一章

  我给丽塔·麦金利打电话,结果还是那段录音。这回我留了言,告诉她我是谁,以及我希望就一宗谋杀案的调查事宜跟她谈一谈。我留了两个号码,家里的和办公室的。

    我致电新泽西的AB,也就是《书蠹周刊》,这是古旧书交易业的行业周刊。每周它都会列出几百本书的书目,都是各地的书商求购及出售的。这样,即便一个远离尘嚣的隐士,也能迅速找到自己需要的书,而不必跟别人打交道。通过这本周刊,谁都可以做生意。除去这个占大部分篇幅的书目,每期周刊还有些行业动态类文章——讣告、人物介绍、书展报道。我向周刊编辑解释,询问在过去几年里刊登过的关于丽塔·麦金利的文章。电话那一端是位学识渊博的绅士,马上就知道了谁是丽塔·麦金利,以及那几篇故事大概在什么时间刊登。他答应下次邮寄周刊时,给我寄来复印件。

    我去樱桃溪路探访罗兰·戈达德。这里是丹佛东部充满了高级商店的住宅区。戈达德的“阿库什奈古籍善本书店”,就坐落在这一区域的中心。戈达德有一种冷峻的作风,除了某些细微差异,他和埃默里·奈夫的风格很相似。你总是能找到办法和奈夫交朋友,只要有足够耐心并且不介意他的冷淡。可是在戈达德这儿,你永远别想。

    他的态度永远冰冷而傲慢,无论顾客还是书探,都会觉得他高不可攀。假如他还有朋友,那也一定不属于书商圈子,起码我认识的人里,没有一个是他的朋友。

    戈达德和哈克尼斯真是有天壤之别。他们在几乎所有方面都不适合做搭档。戈达德是个相当挑剔而难以取悦的人,哈克尼斯则大大咧咧,随意马虎。关于书籍生意,所有哈克尼斯认为有趣的东西,都无一例外遭到戈达德的鄙视。哦,他会卖给你一本史蒂芬·金的书,无论在别的方面有什么缺点,他确实是一个出色的书商,知道怎么赚钱。不过离开他书店的时候,你可能会觉得自己虚弱得像个白痴。

    戈达德主要从事一些“真正重要”的书籍交易——摇篮期的古版本图书,十六世纪诗歌,插图版手稿,精美的皮革书籍。他拥有一些很棒的东西。甚至他的书店的名字也散发着浓郁的传统风格。“阿库什奈”是梅尔维尔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工作过的一条捕鲸船的名字。‘我喜欢他的书店,对他的存货更是着迷,虽然我几乎没在那儿买过东西。要是哪天我娶了希腊女船王什么的,戈达德就会发大财喽,当然大部分都将是我贡献的。

    “阿库什奈”是丹佛屈指可数的三家请得起全职雇员的书店之一。那儿的职员叫朱利安。兰伯,凭自己的实力,他完全可以成为优秀的书商。兰伯就像他的老板一样,自由从事书籍交易。事实上,路比曾经告诉过我,书探子们宁愿和戈达德交易,因为他出价更高。我到那儿的时候戈达德不在,不过我也没闲着,在他从后门进来以前,我一直在翻阅他的古籍存货。早晨那阵繁忙已经过去了,他和兰伯坐在柜台后面整理书目。戈达德每年都会编发几期书籍目录,尽管丹佛市从没人见过这些目录。他拥有全州最好的参考书图书馆,不过在分享信息方面,他真是名副其实的铁公鸡。

    当我自我介绍时,戈达德和兰伯吃了一惊。我知道他们曾经在附近见过我,我们曾经偶遇并搭过几次腔。

    不过直至此刻,他们才把我这副嘴脸和那个打电话要求见面的简威探员拼在一起。我直奔主题,他们最后一次见到波比。维斯福是什么时候?同样的问题,同样的答案,主要都是戈达德在回答。距波比上次来已经两周了,他最后来这儿和逛书店街差不多是同一天。“他有些书想卖给我,”戈达德说,“不过那些书不适合我。”我告诉他,我曾听到传闻,说他一直跟波比有相当巨额的交易。

    他皱起了眉头,“肯定是杰瑞·哈克尼斯说的,这家伙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大概一年前,维斯福有次幸运的发现,那天我买了他所有的书。他有些书而我买了,仅此而已。”

    “都是些什么书?”

    “《绿野仙踪》系列。维斯福在一次家庭旧货大甩卖中无意中发现了它们。三十二册《绿野仙踪》系列,每本一块钱。大多数时候这类书都是名副其实的破烂,可他找到的却非常完好,漂亮极了。”

    “是第一版吗?”

    “只有几本是。最引人注目的是这些书的保存情况。半数以上还有护封,所有彩色插页都艳丽如新,没有丝毫磨损,甚至封面也是。”

    “你还有剩下的吗?”

    “噢,没了。这些书不到一个月就卖光了。”

    “那么对你们来说,这是一次幸运的合作哕。给他多少钱?”

    他看来有点戒心,不太想回答这个问题。

    “我真的希望知道。”我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宁愿保留财务方面的隐私。”

    “当然你有权这么做,如果那个人没有被谋杀的话。”

    他闪烁其词。“我记不清楚了。”

    “你付给他现金吗?”

    “这么大额的交易不会用现金的。”

    “那就是说你开了支票给他。也就是说你会留下这张支票的纪录。”

    他的眼睛眯了起来。“这些事可以不谈吗?”

    我没搭茬。

    “我只是不想让人知道我的私事。大多数时候,我付的价钱比城里任何人都高。可是你应该明白,我不想让运的发现,那天我买了他所有的书。他有些书而我买了,别人都知道我的私事。”

    “这是一次谋杀案调查,”我说,“我可没打算在布告板上展示它。”

    “我只是不明白,我们一年前做的一宗交易,怎么能跟证据扯得上关系?不过如果你答应保密的话,我会说的。我付给他七百元。”

    “你有支票存根吗?”

    “有,在家里。如有必要,我可以拿给你看。”

    “那些书的售价如何?”

    “我不太清楚。朱利安?”

    “两千二百块。”兰伯说道。

    “也就是说你付给他的不足三分之一。”我说。

    “这是公平合理的,在当时的情况下。”戈达德说道。

    “他投入的成本不过三十二美元。”

    “这无关紧要。那些书很容易脱手。”

    “是的。”

    “好吧,”我轻叹了口气说,“你是对的,这些情况可能无关紧要,但是如果有关系,我会向你要那张支票存根的。你说他几周前来过这儿。发生了什么?”

    “正像我跟你说的,他有几本书。有一本不错,不过保存情况不令人满意。”

    “所以你就什么也没买?”

    “正是。”。

    “那么这就是你们的最后一次见面?”

    “这是我最后—‘次见他。”

    空气中似乎有些余音未了的意味。过了片刻我才意识到,一直忙碌不停的兰伯抬起头来,盯着他老板的眼睛。“难道不是吗,朱利安?”

    “打那以后,他还来过一次,”兰伯说道,“当时你不在,那天早上很忙,就像今天一样。他只呆了几分钟。

    情况有点不寻常,因为他什么也没做,既没有瞟一眼我们的书,也没有书要卖给我们。“

    “那是什么时候?”戈达德问。

    “最近。不超过一周。”兰伯闭上眼睛陷入沉思,“我想可能是星期四。”

    “后来怎么样?”我问道。

    “没事。他不过是来看看罗兰。他说他在酝酿一桩交易,他想见见罗兰。”

    “他是这么说的吗?”,“就是这样,”兰伯说道,“他正在酝酿一宗大买卖,他想看罗兰是否感兴趣。”

    与其说罗兰对此感兴趣,不如说他大为恼火,“你怎么没告诉过我?”他质问。

    “那天早上我忙得不可开交,没时间跟那个家伙扯淡。后来我就忘了这事儿,我可不觉得他真能找到宝藏。你知道那些家伙,对他们来说所有事都重要,所有买卖都是大买卖。”

    “把这么重要的事忘了,可不像是你的作风。”戈达德说道。

    “难道每次这些人开口说话,我都该刻在石板上吗?我很忙呀。我在管理一家书店。我以为,如果真有重要的事,他会回来的。然后我就把这事儿忘掉了。”

    “如果你们不介意,”我说道,“我想回到我的老问题上。等我走了以后,你们爱吵多久就吵多久。”我轻弹了一下笔记本。“你们俩谁知道波比和丽塔。麦金利在干些什么吗?”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16

戈达德盯着我看。兰伯则毫不掩饰地笑出声。

    “谁告诉你这个的?”戈达德说道。

    “所有人。”

    “我可头一回听说。”

    我看着兰伯,“你呢?”

    他的哈哈大笑被拦腰截断,然后他的脸开始变红。

    刚才他忙着处理一本书,而这时则假装心不在焉。对一个像兰伯这样的家伙,就是一个肯定的信号,说明他知道一些东西——一些他不愿说出来的东西。

    “别急着回答,”我说道,“只不过是有个家伙被谋杀了,而我得设法找出凶手。”

    他挑衅地抬头看着我。“好吧,我是刚刚才想起来的。那天他出门时有点生气。他等罗兰超过了一个钟头,而我最后告诉他,我不知道他还要等多久。那天你去给你的新车上牌照了,”他转脸对戈达德说,“谁能知道这种事要花多长时间呢?”

    “我在那儿呆了三个钟头。”戈达德说道。

    “那会是……什么?”我说道,“你觉得那天是星期四。”

    “是星期四。”戈达德说道。

    谋杀案发生前一天。

    “那么出了什么事儿?”我看着兰伯问道。

    “维斯福突然变得不耐烦了。他大步走向门口,好像准备离开。不过离开之前,他回头对我说,‘我想丽塔。麦金利对我要卖的东西更有兴趣。’然后他气势汹汹踏出了大门。”

    戈达德摇了摇头,“这事儿越来越糟。你怎能忘记这样的事呢?”

    “我告诉过你。”兰伯说,“那天店里乱得象个疯人院。我不能一心二用,一边忙着讨价还价一边兼任秘书。”

    “还是回到正题上吧,”我说,“波比提到或者暗示过,他有什么书要卖吗?”

    “没有,正如我告诉你的,他身上什么也没带。”

    “他还说了什么?”

    “没了。”兰伯说道。

    我们彼此注视了一会儿。

    “你一定得记住一件事,”兰伯说,“你得考虑信息来源。有多少次这些家伙走进来,以为他们找到了一本价值千元的书,而事实上它却不值一文!我可不认为跟维斯福这样的家伙维持关系,该是我的首要事务。尤其当我在一小时内处理七百元生意的时候。”

    “好吧,算了。”戈达德说道。

    可这还没结束。“关于丽塔·麦金利,你们能告诉我些什么吗?”我说道。

    “我什么也不知道,”戈达德说,“我从未见过这位女士,就算在街上遇见她,我也认不出来。”

    “但你对她的声誉总有所耳闻吧?”

    “我知道她有些不错的书。我听说的就这些。不过我可不从其他书商那儿淘书。我不这么做生意。”

    我看着兰伯。他的耳朵周围又一次变红了。在法庭上。他将会成为一个糟糕的证人,如果他要隐瞒什么的话。

    “你没有杀波比真是谢天谢地,兰伯,”我说道,“一个警察的工作,只不过是尽可能找到真相。”

    他的眼睛斜睨着上方,样子不太坚定。“我去过那儿一次。”他说。

    然后,在一段很长的停顿之后,他对戈达德说,“我没跟你透漏半个字,是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喜欢我的做法。”

    戈达德确实不喜欢。屋里的温度降低了五度。

    “我想看看她的货色,仅此而已。”兰伯说道,“人们议论纷纷,于是我就想看看她到底有些什么。”“我希望你没有以本店的名义作为买家出现。”戈达德冷冰冰地说道。

    “我没必要这么做。她很清楚我是谁。她认识所有的人。”

    “你什么时候去那儿的?”我问。

    “去年秋天,感恩节前。”

    “你能告诉我怎么去那儿吗……能给我画张地图吗?”

    “当然。找起来也不太困难。不过你需要的可不只是一张地图。她屋子周围有高高的篱笆,没有电话预约的话,谁也进不去。你必须打电话留个言。”

    “通常她会回电话吗?”

    “她给我回了电话。几个小时之后我就得到了她的回音。”

    “她是什么样的人?”

    “生意人。”

    “你去的时候她没给你找麻烦吗?”

    “她有什么理由不让我去呢?她只是在做生意啊。”

    “我刚听说过,她可不会铺上红地毯迎接客人。”

    “我才不会这么说她。她是一位真正高贵的女士,”

    兰伯红着脸说,“她待人彬彬有礼,而且我得说,她的专业知识很了得,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想必是。”戈达德说道。

    “你觉得她的藏书如何?”我问道。

    “绝对令人难以置信。我从没见过那样的书。她有一册菲茨杰拉德亲笔签名的《天堂的这一边》,门肯画的插图,还有菲茨杰拉德本人的一条批注,内容是恳求门肯写一篇书评。这本书封套鲜艳如新,毫无瑕疵。她有一整堵墙,都摆满了侦探小说——第一流的、绝佳的版本。

    你见过保存完好的罗斯。麦克唐纳的头三本书,或者是第一版的美国版《斯黛尔神秘事件》吗?她有一本由玛格丽特。米歇尔、克拉克.盖博及费雯丽亲笔签名的《飘》。盖博还在自己的签名下面写了句话,‘现在,亲爱的,所有人都会瞩目的。’那儿真有好多很棒的东西,你甚至不知道从哪儿看起。”

    戈达德咕哝着。

    “还有件事,”兰伯说道,“你记得那个关于海明威和伍尔芙在对方书上签名的传说吗?”

    我从没听过这件事,于是要求他提供详情。

    “三十年代的某个时间,一个居住在印第安纳州的妇女,把一个装有海明威和伍尔芙的书的包裹寄给麦克斯。帕金斯,要求签名。这些书在帕金斯的办公室里堆了几个月。然后有一天晚上海明威和伍尔芙都在那儿,而帕金斯想起了那些书,于是就让他们签了名。可是他俩都不那么规矩,海明威觉得如果他们签错了书,那将会是一个出色的玩笑。于是他坐下来在伍尔芙的《在灯塔上》上题了一通醉话,并且签上伍尔芙的名字。伍尔芙对《永别了武器》也如法炮制。后来他们开始比赛谁签得多。伍尔芙在一本书上的题字占满了空白页直到封底。”

    “伍尔芙能用长句子时决不会用短句。”戈达德酸溜溜地说道。

    “我想说的是,”兰伯多此一举地解释,而此时他不说我们也猜得出来。“麦金利拥有所有那些书,笔迹的真实性毋庸置疑。她好像在搜集不寻常的组合,不规则的签名,还有完好的品相。嗨,她有一本《愤怒的葡萄》,上面有斯坦贝克酒后的题词和一幅他的涂鸦,画了一个长着六英尺阴茎的家伙。我是说,一个家伙要是长着这么大的家伙,准得摔个狗吃屎。在那幅画下面,斯坦贝克写道,‘Tom Joad在路上。’我能说的是,虽然我也见过不少书了,可这样的藏品却从没见过。”

    我又问了些问题,不过大多不重要,而他们的回答也无足轻重。接着我让兰伯画了一张丽塔·麦金利家的地图,转身离开,留下他们继续争吵。我致电总部,跟汉尼斯聊了几句,丽塔·麦金利没有回电。我给了汉尼斯几个新的书商名字让他查,二十分钟后我到了一片丘陵地带,向常青镇进发。

    正如兰伯所说,这是浪费时间。她住在一条山路的尽头。你得先穿过常青镇,再出城大约八或十英里,折回到一条清楚标明“私人住宅”的道上,麦金利的房子就在路的尽头,占据了整个山顶。正如兰伯所说,她的隐私权被一道上锁的大门和十尺高的篱笆保护得十分完好。我以前从不知道,人们还能建造这么高的篱笆,可现在它就在我眼前。我从篱笆的缝隙张望,并穿过树丛顺着篱笆墙一路摸去,最后搞清楚了,我只是在绕着山顶兜圈子。在一段树丛稀疏的地方,我能瞥见她的房子,那些玻璃窗闪着耀眼的光。我对着墙缝大喊,使劲叫她的名字,但是始终没人理睬。

    沿途下山时,我跟人聊了聊。我在每座房子前停车,向每个人询问山顶那个神秘的女人。她给所有人的印象都一样,一个面目模糊、谜一般的人物。没人认识她,所有人都只看到车里的一个侧影,只知道她是女的。去年圣诞节,有人为所有住在山上的居民举行了一次派对。

    除了丽塔·麦金利外,所有人都到齐了,而她则送来了辞谢信。

    在常青镇,我再次给她打电话,还是只能听到那段电话录音。我给她留了段措辞强硬的留言,告诉她我需要立刻见她。不过我有种预感,她是不会搭理我的,我只能紧盯不放死缠烂打。我还有个预感,这个工作将会是繁重而棘手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18

第十二章

  尽管我自封专家,可找到案子第一个突破点的,却是汉尼斯。我在山上瞎转悠的功夫,尼尔已经到了街上,并且跟更多书商谈了话。他到了一家东六街上的书店,波比有时在这里出没。店主是一个叫尚·巴克利的中年男人。他搜集图书的眼光颇为准确,而且售价低廉。他店里光线暗淡,因此常被误认为是旧货店,不过他可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他故意把书价定得那么低,有时甚至低得有点过分。人们捡到这样便宜的货色,总会忍不住跟别人谈论,于是巴克利的店里,就永远挤满了前来寻宝的人。

    他的店里满布灰尘、破旧不堪、毫无条理,书堆在地板上,充斥着每一个角落。巴克利是个令人愉快的家伙,为人和善、有点害羞、讨人喜欢、风趣睿智。一年前的下午,我曾和他促膝谈心,我们聊政治、警察及图书交易的种种微妙。他刚以80块钱,把一本价值250 块的《裸者与死者》卖给了一个同行。他很清楚,但是并不在乎图书指南上说这书值多少钱。那个书商也许能挣到一份高额利润,不过这并不容易。这些年来,作者头上的光环已经褪去了很多,人们已经不再关注他,买这书的家伙还真有点冒险。巴克利在跳蚤市场花了八十五美分,就买到了这本书。他是我见过的书商里,在保持书籍流动性这方面干得最好的。

    我把他列在约见人物名单的末尾。书探子们很少去他那儿,他们不喜欢把书卖给低价零售商,因为赚不到什么钱。可是波比一周前,揣着鼓鼓的荷包来过这儿。

    他亮出了一卷钞票,而且都不是小额的。在巴克利看来,好像都是百元大钞,少说也有几千块钱。经过汉尼斯的不断鼓励,巴克利终于记起了波比来的日期,是上周二,谋杀案的前三天。

    还有一件事儿,那天波比打扮得衣冠楚楚,礼服加领带,头发胡须都修整过,皮鞋擦得锃亮,巴克利好一会儿才认出是他。他四点三刻到店里,快打烊了。巴克利正在接电话,一开始并没在意。波比慢慢踱到后面,开始浏览架上的书。渐渐地,巴克利开始不耐烦了。他是个严格遵守时间的人,准时营业和打烊,很少为任何人延长时间。五点一刻,巴克利把灯逐一关上。最后走到后面,用一种温和而带歉意的口气说,“我现在得关门了。”

    波比抬头咧嘴笑了,巴克利吃了一大惊,甚至后退好几步。还没人见过书探子波比穿西服打领带呢。

    “老天,波比,”巴克利说道,“你这是要去哪儿?参加葬礼吗?”

    “是的,”波比说道,“今晚我要埋葬旧的生活。”

    你立马就能看出,他是多么享受这一刻,巴克利说。

    这些街头混混总是一有一点钱,就忍不住趾高气扬,被幻想冲昏了头脑。“今晚我要做一单这辈子最大的买卖。”

    波比侃侃而谈。

    那又能有多大,巴克利想,不过他很有风度,没好意思开口。

    “我不会再当书探子了,巴克利,”波比说道,“再也不会给任何人擦鞋了。”

    “那你打算干什么?”巴克利问。

    波比露齿一笑,一付很狡猾的样子。“你很快就会看到的。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过了今晚,我会成为一个书商,跟你们这些家伙一样。我需要的只不过是一笔赌注。”

    就是那时,他拿出了那卷钞票,为了加强效果。

    “好了,”巴克利说道,“看来你好像已经发达了。”

    “这只不过是零头。从今往后,我要在你这儿疯狂购物了,巴克利。看着你一块多就把这些书卖了,而我自己却买不起,简直让我痛不欲生。今后,这一切都会改变。”

    “好吧,”巴克利说,“不管今晚要发生什么事,我都祝你好运。”

    “不需要运气,只需要在七点钟到那儿就行。这将是丹佛市能见到的最大的一宗交易,可甚至所有人都对此毫无察觉。”

    “无论如何祝你好运。”

    这就是波比和巴克利对话的要点,巴克利也如是告诉了汉尼斯。

    “那么,”汉尼斯说道,“这意味着什么呢?”

    “是呀。”我说道。

    “看来像是杀人动机。”

    “你说这是一次简单的抢劫杀人?”

    “当然。那家伙拿着那么大一卷钞票到处炫耀,很多人会为这点钱干掉你的,尤其是在这家伙经常出没的地区。”

    “如果谋杀案发生在当晚,这种说法也许有理。”我说,“但他只是要去某个地方花掉那笔钱,他应该在两小时之后就到了,他去巴克利的店里只不过想消磨时间。这就是为什么他一本书都没买——他无钱可花。”

    “你是说那一大卷钞票不是他的?”

    “其中每个钢蹦都不是。实际上,波比还是穷光蛋。”

    “那这又能说明什么?”汉尼斯问。

    “让我们动动脑筋吧。有一个问题,他是从哪儿搞到这身行头的?我搜过他的住处,你知道,我可没看见任何一件像样的衣服。”

    “你当时在找书。我可见过你看书时的样子,对别的什么都不会留意。”

    “也许吧。我会回去再看一眼,不过我发誓,只要公寓里任何一个角落有体面衣服,我都愿意吃了你的内裤。”

    “无论有没有,”汉尼斯说,“问题仍然存在: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波比曾经有一套只穿了一个晚上的体面衣服。他要么是借来的,要么是租来的。听起来不像是租来的行头,不够正式。巴克利没说他穿着晚礼服,对吧?”

    汉尼斯轻轻一乐。“他说的是套装和领带。”

    “我觉得咱们最好问问巴克利,那些衣服是否合体。我认为他是借来的外套和领带,从一个身材差不多的人那儿。”

    “那可能是任何人,”汉尼斯说,“他的身材可没什么特别的。”

    “就穿一个晚上,当然不必完全合体。我猜他的外套加领带还有那些钱,都是从同一个家伙那儿搞来的。而且我认为,就在巴克利看见他之后两小时,他还是像以往一样穷得叮当响。三天后他在戈达德那儿试图卖一些东西,兰伯说他身上什么都没带。事实是,他再也没有那笔钱了。他在星期二的晚上把钱给了某人,而他们也没有为这钱杀了他。我认为他直到星期五晚上才遇害,抢劫的动机不能成立。”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19

“倒也不一定。”汉尼斯说,“也许不是为钱,也许下手的人拿的是波比用那笔钱换来的东西。”

    “那就不是一般的抢劫了,对不?不是一般的凶手。

    一般的凶徒会不理会价值五万美元的书,直奔收银台抢走二十美元?这家伙得有相当渊博的知识才行,而且还得有相当残酷冷血的动机。“

    “好吧,”汉尼斯说道,“有这样的家伙存在吗?”

    “这样的家伙有好多。”

    “我来告诉你这案子是怎么回事。有人付钱给波比去干某件差事。假设是让他递送些文学名著吧。现在我们还不清楚波比是怎么搀和进去的——我们不知道为什么雇他的人不能自己去,而要雇个书探子。也许这个并不重要。书探子接下了这差事,然后出卖了雇主留下了货物。他的雇主花了三天才追踪到他。”

    “也许。”我说道。

    “这样的东西会有多大呢?”

    我不解地看着他。

    “波比去巴克利那儿的晚上,身上有数千美元。”汉尼斯说,“假设他是要用批发价买什么东西。”

    “好了,到目前为止我明白你的意思。”

    “你付五千美元买的东西,零售价又该值多少?”

    “去你的,汉尼斯,那大概是一到两万美元吧。”

    “有没有可能更高呢?”

    “如果超过这个价钱,那就不能算是批发,而是欺诈了。多数令人尊敬的书商都认为,零售价的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四十,是公平合理的批发价。两万美元就是最高限了。不过对于高价货,有时候你不得不付超过百分之五十。如果你遇到一册价值二十五万的书,你可能得把收购价提高到零售价的百分之七十五,甚至百分之八十。即使这样,书商仍然有暴利可赚。”

    “如果他能卖得出去。”

    “这种价位的书总卖得出去。这个世界上最容易卖的东西,莫过于一本真正稀有的书了。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弄到买这本书的钱。”

    我还是不明白他推理的方向。汉尼斯思考问题,总是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我倾向于跳跃式思维,所以有时需要——个逻辑性强的人来搭档,让我注意到一些早就摆在面前的东西。

    这一次,他好像也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他摸索着,试图找到出口。

    “一分钟前你说了些话,”他说道,“就是有信誉的书商认为如何如何。那么这些家伙到底有多少信誉?”

    “作为一个整体,他们就像其他人一样,好坏都有。

    有些绅士就像是出土文物,不过这样的人每天都在消失。也有些自私鬼,现在这种人每天都在增加。还有些奸诈卑鄙的小人,一两个疯子。要是你一无所知,有些人会骗走你身上最后一个铜板。不过我认为,作为一个整体,他们的道德水准还不错。毕竟也是文化人嘛。”

    汉尼斯点了点头。

    “尼尔,我还是不明白你要说什么。”

    他眨了眨眼又重提假设。“抢劫。波比买了什么东西,于是某人打破了他的脑壳,抢走了那东西。如果这东西小得足以让他随身携带的话,克利夫,这个推理就行得通。我知道这个问题听起来会很蠢,不过,这么小的东西能值这么多钱吗?”

    “当然能。你为什么不信呢?”

    “我只不过觉得,花了五千块,你应该得到一本比小册子大点的东西吧。”

    我给他讲了《贴木尔》的故事——一个家伙如何在一家书店花了十五块钱买到,然后在一次拍卖会中把它卖了二十万元。

    “我讨厌这个故事,《帖木尔》是什么东西?”

    “坡(爱伦·坡)的第一本书。只不过是本薄薄的小册子,像你所说的,不过这世上最昂贵的东西,就是小得不起眼的。比如宽幅印刷品、小册子、文件……”

    “都是些你能揣进口袋的东西?”

    “当然。这是一个书商或者书探子要学的第一课。永远留意小东西。”

    “所以说,认为那个书探子可能携带一些招来杀身之祸的东西,这个想法并不太离谱。”

    “一点儿也不。你就想像某人发现了一小卷耶稣亲笔签名的卷轴,你认为这样的东西值多少钱?”

    “我明白你的意思。这也正是我想说的……一个抢劫的动机。某个小到他可以揣进衣服口袋里的东西,可是价值连城。他被派去买这东西,却被另一个人干掉并且抢走了这东西。”

    “如果真相如此,那么它又指向了图书交易圈。不是什么突然挑起的斗殴,也不是什么夙敌。答案就在金钱里头。那笔钱到哪儿去了,从哪儿来的?如果我们能追踪到这笔钱,我们就会知道很多现在不知道的事情。”

    “还有一件事我们可以查一查,”汉尼斯说,“从宗教角度调查一下如何?”

    霎时间我意识到,尼尔这一整天,在脑袋瓜里琢磨的是什么了。

    “他们说咱们的受害人有宗教信仰,”汉尼斯说,“几年前在监狱里皈依了上帝,这就意味着他常去某个教堂。

    这也意味着他有书籍以外的生活,也许还有些截然不同的朋友。也许他有个信赖的牧师,你在书店里看到的,只不过是他生活中的一面。“

    我坐直了身子。“我怎么能漏过这样的线索呢?”

    “你光顾着看书了,”汉尼斯说。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21

第十三章

  波比的尸体搁在停尸房里没人认领。就算波比的生活中有教会,也没有对这个教友的去世付出丝毫关心。

    没人出面说要给波比搞一场体面的葬礼。验尸官为死去的波比做的事,比多数人在他生前所做的还多。他的办公室花了不少时间,进行了一场漫长而徒劳无功的寻亲工作。他们听到了一个流言,说波比有个住在盐湖城的姐姐,不过没有得到查证。波比跟人说过,他的母亲已经去世了,他又不认识自己的父亲。他跟好多人提过宾夕法尼亚州,不过也无从证实。波比曾经说过,他十七岁时参过军,因为健康原因退伍,平足。令人惊讶的是,这也无法查证。军队方面没有关于一个叫波比。维斯福的人的任何记录。这很重要,验尸官说,如果能证实波比在军队里服过役,他就有资格安葬在洛根堡了。他们还有几条线索待查,有时候一具尸体会被冷藏数周,直到所有的线索逐渐消失。由于缺乏一切——教会、葬礼、亲属,波比将会被埋在河边,一个没有标识的乞丐墓地中,由推土机把他掩埋。

    早晨,我回到书店的线索上,而汉尼斯则开始调查波比住所附近的教堂。我寻访了几家新的书店,又带着一些新的问题回访去过的书店。波比有没有提过他常去哪家教堂?他是否提起过在图书圈子以外的一个牧师,或者别的什么人?我跟书店街的老朋友都聊过,又回到樱桃溪路跟戈达德他们聊了聊。这个早晨就这么荒废了,就连路比店里的两个书探子,也不了解波比。其中一个曾经见过,他和那个叫彼得的书探子在一起过,不过没人知道彼得姓什么住哪儿。我在本子上记了些东西,不过我有种感觉,这一点意义也没有。

    与此同时,汉尼斯在中午之前找到了那家教堂。我们认为他很可能会去家附近的教堂。他没有车,可能也不愿每个星期天跑远路去教堂。路比记得,波比有次用轻蔑的口气说,天主教“不是真正的信仰”,所以估计他不会喜欢圣公会教堂,大概也不是个路德教教徒,或是任何教条繁多的教派。在我看,波比很可能是被某个福音教派的小分支所吸引。寻找的过程很简单:汉尼斯在第五次尝试的时候找到了这家教堂。这是大学路旁众多小礼拜堂中的一个。那个牧师一眼就认出了波比的照片。

    是的,波比是这儿的常客,他很少错过礼拜,而且经常在星期三晚上来查经。他总是和一个叫杰斐逊或约翰逊的同伴一起来,那是他的好朋友,他们总是形影不离。

    汉尼斯问,他们上个星期三是否来了。事实上他们确实来过,那个牧师说。突然之间,杰斐逊或是约翰逊成了朱利安。兰伯之外,在波比。维斯福生前见过他的最后一人。

    牧师在教堂登记处找到了那个人的名字。佳维。杰克逊,住在盖洛街,离这儿只有几个街区。布道者跟他们都不熟。他俩不太跟人交流,在教堂里显得相当安静而且时常沉思。这个牧师看起来,就像你常在电视中见到的家伙一样,反应敏捷而狡猾,身穿昂贵的套装。汉尼斯不太喜欢他。

    “教会能为埋葬他的信徒做什么呢?”汉尼斯问道。

    “视情况而定。”那个牧师说。

    “什么情况呢?”

    “看他们是否做过安排。”

    “也就是说,看他们是否有钱。”

    “有钱能使鬼推磨,汉尼斯先生。”

    “看来老波比的骨灰要被草草掩埋了,除非有人愿意买单。”汉尼斯说道。

    牧师扬起头来,竭力装出一付同情的样子。

    河边墓地似乎是老波比唯一的归宿了。

    我俩在路比的店里碰了头,接着一块儿去找佳维。杰克逊。他住在一幢简陋的复式公寓里。除了将近半打猫咪外,没人跟他住在一起。猫,他解释道,是最初把他和波比撮合在一起的介绍人。这个地方散发着强烈的酸牛奶和陈旧猫沙的气味。前厅有个书架,刚进屋我就被吸引过去,浏览了一下书名。里面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不过是些通俗本的小说和五花八门的垃圾。最底层的书架沾满了猫尿,所有书页都粘在一块儿。要是这儿能有本福克纳的首版书,我会痛哭的。

    杰克逊和波比一年前在教堂认识。礼拜结束后,他俩坐在长凳上继续聊天。此后,杰克逊邀请波比去他家作客,共享柠檬水和午餐,他们很快成了朋友。杰克逊认为自己是波比最好的朋友。他比波比大十五岁,不过他们有共同的爱好和人生哲学。他们爱上帝、书籍、还有猫屎的味道,先后顺序大致如此。他们有聊不完的话题,每星期在东十七街的咖啡馆聚上两次,并一块儿吃饭。他们一起讨论上帝的神迹,波比认为上帝对他有所安排。我想,等他发现这个安排的时候,会吃惊的。波比总想当个牧师,不过这一生,他却疲于奔命。杰克逊是在今天早上,才从报纸上知道波比的死讯。

    “你最后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我问。

    “礼拜三晚上。他总是来这儿,我们吃了点东西,然后一块儿去教堂。我们都不开车,总是一块儿走着去。”

    “你们谈了些什么?”

    “晚餐时我们讨论了上帝的神迹。”

    “此外还有别的吗?”

    “那就没了。”

    “别的时候呢?”

    “从教堂回来,我们接着聊。波比看起来不想回家。

    我嘛,我已经退休了……我不介意晚点睡觉,聊个痛快。“

    “那天晚上你们都聊了些什么?”

    “他说他做完了一单大买卖。不过交易的结果,却跟他最初的想法不太一样。”

    “他什么时候做的交易?”

    “头天晚上,他忙了个通宵。”

    “他告诉你交易的内容了吗?”

    “没有。他只提过,交易数额巨大,不过没成功。”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也没细说,只说他做事儿老是不顺,不知怎么,事情总不对劲。他不理解,为什么上帝老让他失败。他想,也许上帝仍然在为他年轻时干的荒唐事生气。这就是他为什么来找我——他需要相信上帝是善良的,上帝不喜欢报复和惩罚,虽然他的安排并非凡人能够理解。

    他不会为了我们的利益或权力做安排,他的行动有更大的目的。我们都不得不时常提醒自己。“

    “效果怎么样?”

    “我就这么跟他聊着,似乎对他有帮助。我认为他正想下一个决心。”

    “是关于什么呢,先生?”

    “关于该做的事。他当时很生气,直到我们讨论之前,他甚至生上帝的气。我尽力帮助他,把这股怒气指向了别的地方。”

    “那是哪里呢,杰克逊先生?”

    “他自己,自身的软弱和其他缺点。”

    “也许还有别人可以怪罪?”

    他耸了耸肩。“我可没让他这么干。我永远也不会出主意,让一个人去恨另一个人。”

    “他提到过他恨谁吗?”

    “他当时怒不可遏。他觉得别人对他撒谎,欺骗了他。我觉得,他像在试图下决心,要采取些行动。”

    “他提过任何人的名字吗?”

    他摇了摇头。

    “也许这名字你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他告诉你是从哪儿弄到交易的那笔钱了吗?”

    “我猜是别人给的。我知道他是个穷光蛋。”

    “那他有没有说过关于交易地点的话?”

    “没有……一句都没有。”

    我看着汉尼斯。他皱皱眉头摊开两手。

    “抱歉,我这儿是个死胡同,”杰克逊说道,“我愿意帮忙。波比遇到了件可怕的事。我想帮你们,不过这是他的私事,而我又从不刺探别人的隐私。他向我借了一套礼服和一条领带,想给人留下好印象,说这会是他新生活的第一天。后来,他又后悔该穿旧衣服去。对他来说,穿得这么正式,实在太费劲了。他把衣服还回的时候,弄得乱七八糟的。”

    “我们能看看那套衣服吗?”

    “就在衣柜里。”

    他走进里屋,过了片刻拿着那套衣服和领带回来。

    裤子松松垮垮地挂着。正如巴克利所说,这套衣服有个背心,在日光之下,看起来破旧不堪。

    “他很抱歉借走了这套衣服,”杰克逊说,“正如你们所见,他把它毁了。他向我道歉说,一旦有钱就给我买套新的。波比这人就这样,他从不会事先算计,只是想打扮得光鲜点,体验一下那种感觉。他一点也不考虑,自己要干的是什么活儿。”

    “也就是说,有很多书?”“噢,是的,这个我倒是知道。他花了整晚的时间搬那些书。”

    我掏了掏衣服口袋,还有背心的。在裤子口袋里找到两张7 —11便利店的收据。

    “这收据是你的吗?”我问。

    杰克逊看了看然后摇摇头。“一定是他落下的东西。”

    我把它拿给汉尼斯。“看不出是哪一家分店,”尼尔说,“丹佛市有上百家7—11. ”

    杰克逊突然插话,“是麦迪逊街上那家。现在我想起来了,他那天很晚去的那家店。他将近两天没吃东西了,肚子很饿。之前,他连续干了四个钟头的活儿,简直快要晕过去了,于是他走出二层阳台想透透气。他看见那个招牌,7 —11,在半条街以外。它是惟一在子夜营业的商店。这有点不寻常——通常他们不会在这种地方开店,不过它就在那儿,好像是上帝特意为他准备的。他口袋里有两块钱,于是就去买了杯软饮料和一块蛋糕。”

    我向他要电话簿。麦迪逊街上只有一家7 —11便利店,门牌是12印多号,离这儿不远。

    之后,我们没费多大劲,就找到了那栋房子。它位于7 —11往北半个街区的马路对面。这是这条街惟一一栋有二层阳台的房子。门敞开着,里面的人正在给甩卖的东西标价。有几块牌子写着本周末将举行大甩卖。屋里摆着书架,事实上每个房间都有书架,所有架上都空荡荡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23

第十四章

“你们的书都到哪儿去了?”我站在门口冲着里面说道。

    一个男人抬头扫了我一眼。“我们周六才开始卖东西。”

    “我只想知道,你们的书都去哪儿了。”

    “星期六再来,我会告诉你的。”

    一个自以为聪明的混蛋,我想。我走进屋子,汉尼斯跟在身后。我亮出了警徽说,“现在,请告诉我好吗?”

    他看着警徽,无动于衷。“也就是说,你是为我服务的啦。有什么了不起的。难道因为你找不到一份像样的工作,我就必须手忙脚乱奉承你吗?”

    “嘿,伙计,我不想吓唬你,我是在为一桩谋杀案做调查。”

    “噢,是吗?谁被杀了?”

    “让我来提问,好吗?”

    我知道这是糟糕的开始。我见过很多这种的角色,他们讨厌警察,而我从来不擅长跟他们打交道。

    “想问什么随便,”他说,“不过我当然有权保持沉默。”

    “你确定吗?”

    “当然。我是个律师。”

    一个讨厌警察的律师,我想,一不留神就会让他抓住把柄。

    “我分毫都不欠你们这些杂种,”他说,“今早我才收到一张罚单。”

    这时,那个女人抬起头来。她三十多岁,比男的小几岁。要是穿得凉快点儿,躺在游泳池边,她会是个美人儿,就是贝蒂。戴维斯年轻时那种放荡的美,卑鄙而又聪明,而吸引力也正是来自于此。现在,她浑身又热又脏,在忙着没完没了的工作——把数百件生活物品分门别类、精挑细选,最后挂上一个价签。

    “你刚刚有幸认识了瓦伦泰·弗莱彻·巴拉德,”她说,“他很迷人,对吧?”

    我可不知该拿他们怎么办了,不知他们是在唱双簧,还是我撞破了他们的好事。他的表情可不像是故意演戏。

    “除了拿着他妈的雷达探测器,设置狗屁超速陷阱,骚扰所有守法公民,把全社会吓得屁滚尿流,那个该死的市长就没别的工作给更该死的警察做了。”他大发牢骚。

    “别跟他说话,”那个女人说,“跟傻瓜没法沟通。”

    那个男人自顾自地继续说着,“你看他们在山景道干的屁事,突然把他妈的限速降低到三十英里。那儿有四条车道,限速该是五十英里。你以为市长是关心交通安全?别逗我了,他们派了十个狗屁警察加班加点,只是为了多开罚单,好增加财政收入。等你今年工资上涨的时候,条子,记住钱是从谁的兜里偷来的!”

    我讨厌“条子”这种说法,不过确实没什么可反驳的。这么使唤警察,我也反感。如果需要警察加班,让他去调查谋杀案吧,去追捕强奸犯吧,让他在犯罪率高的地区巡逻,也还多少有点意义。别让他躲在树后,把雷达探测器摆在没有标明时速的街上。别让警察做得比贼还下三滥。这家伙是对的,所有人都不喜欢这样,人们讨厌警察,就是从这里来的。

    “可恶的强盗,”他说,“你们这些混蛋怎么不去死呀!”

    我能做的,只是尽力让气氛松弛些。“嘿,我只在干份内的工作,”我说,“我在找一个杀人犯。”

    “那我再问你一次,”那个家伙说,“谁被杀了?”

    “那个你卖给他书的人。”

    他眨了眨眼。那个女人站起来看我。

    “现在你愿意跟我谈谈吗?”我说。“也许我们的关系会往好的方向发展。我是简威警官,这位是汉尼斯警官。”

    这家伙终于平静下来,“我是瓦尔·巴拉德。”

    他没打算介绍那个女人,甚至不愿承认她的存在。

    我甚至觉得他们从不直接跟对方说话,这事儿看起来颇为奇怪。

    她说,“我叫朱迪斯·巴拉德·戴维斯。那个一直跟你说话的傻瓜,老喜欢装成我哥哥,这可不怪我。”

    他的漠视策略继续进行,对她这番表白,所有回应只不过是个略显厌恶的表情。我逐渐地看清了他们的关系。她对他大肆羞辱,不过却是借助第三者进行的。

    我问:“这是谁的房子?”

    他俩同时开口,似乎没人愿意让步。

    “让我再试一次,”我说道,“这是不是你的房子?”

    我的手指向了她,巴拉德马上气急败坏,立刻扭头工作,不搭理我。我不得不回过头来给他做工作。

    “这房子是我伯父的。斯坦利·巴拉德。”

    “他去世了,对吗?”

    “他死了。”她说道。

    “他什么时候死的?”

    “上个月。五月初。”

    “他是怎么死的?”

    “老死的……癌症……我不知道。”她似乎并不关心。

    “当你那么老的时候,身上所有零件就会一下全垮的。”

    “他有多大岁数?”

    “八十,我猜……我不清楚。”

    “他是你父亲的弟弟?”

    “是哥哥。他们俩相差二十岁呢。”

    “你父亲呢?”

    “死了。很早以前死于车祸。”

    “你母亲呢?”

    “也死了。要是你在寻找还活着的巴拉德家族传人,我就是。”

    我望向他。“那么你呢?”

    “我告诉过你我姓什么。”

    有个念头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你们是兄妹吗?”

    没人愿意回答。

    “说呀,伙计,到底怎么回事?你继承了老头的遗产?”

    “不是我们中任何一个。”她说道。

    “你们俩?”

    她夸张地叹了口气,“是的,他妈的,是我们俩。”

    “好吧,”我友善地说,“那也不难,对吗?你们平分这房子和里面所有东西,对吧?”

    “这好像是私事。”巴拉德说,“说到底,我继承了什么,我怎么处理,跟别人有关系吗?”

    “我得盯紧他妈的每一个钢崩儿,”朱迪斯说,不过像是自言自语。“要是他抓着机会,会把我眼珠挖出来。”

    “天呀,真高兴看到人们这么友善融洽。”我说,“你俩一直都这么有趣吗?”

    “我恨死他了,”她说,“这可不是秘密,先生。我活着的唯一理由,就是要把这房子卖了,把钱分了,再也不用再见他那张蠢脸。”

    “需要的时候过来找我,我就在隔壁。”巴拉德说完,扭头走开了。

    “狗杂种!”朱迪斯骂了一句,在他走出房间之前。

    我突然有种疯狂的想笑的欲望。她白了我一眼,让我忍住了。

    “这俩人真是狗咬狗,你是这么想的吧?”

    “没有,”我说,“我只想知道,你们到底是怎么摘的?”

    “天生如此,一直这样。这就是天生的对头,我可不想谈这事儿。”

    “要是你俩都不说话,怎么一起工作呢?”

    “很困难。你还想知道什么?”

    “那些书怎么了?”

    “我们把它卖了,你知道。”

    “你们把钱分了?”

    “不然还能怎么样?”

    “你认识买书的人吗?”

    “从来没见过。我们干活的时候,他就出现了。像你一样大摇大摆进来,说他听说我们有些书,想问我们愿不愿意做笔交易。”

    “他说没说是从哪儿听说的?”

    “没有,我也没问。那人有现金,这才是我关心的。”

    “你们卖书之前,有没有看过那些书?”

    “我干吗要关心一堆旧书呢?再说我告诉过你,我们急着想卖掉它们。除非不得已,我才不想再见他呢。”

    “那就是说,卖掉它们之前,你俩都没看过那些书,也没有找个书商来看看?”

    “瞧,”她不耐烦地说,“里面没有什么古籍,明白吗?全是些平常的废物。任何人只要有半个脑袋,就能看出这点。”

    她开始生气了。我猜是因为不想被人觉得愚蠢。她说,“人人都知道古老的书值钱,所有人都知道。”

    我摇了摇头。

    “你懂什么?”

    “不多,懂一点。”

    “一个警察还能看书?电视里哪个警察爱看书?别想对我指手画脚。你看见那些书架了吗?上面曾经堆满了书,每间房都如此。他把地下室布置得像个他妈的图书馆。你知道这房里一共多少书吗?难道我还要不嫌麻烦,把这堆垃圾再翻一遍,只为了找几本值点钱的烂书吗?”

    我耸了耸肩。

    “再说,”她说道,“这活儿斯坦干过了。”

    “什么活儿?”

    “他找个书商来作评估。是三四年前的事儿,当他第一次查出有癌症的时候。他做了评估,他死的时候评估报告和其他文件在一起。”

    “你记得评估师的名字吗?”

    “我有什么必要非得去记一个评估师的名字呢?”

    “我想会需要看一下评估报告。”我让这话听起来像命令,而不是请求。“你有副本吗?”

    “信不信由你,所有单据我都有副本。有个像他那样的狗杂种在身边,我还是留一手的好。”

    隔壁的巴拉德听到这些,怒气冲冲走了进来。

    “如果想跟我谈的话,最好快点开始,”他说,“我今天还有很多活儿要干。”

    我轻松地转换了谈话对象。

    “你看过那些书吗?”

    “当然没有。里面没什么值得我费劲的。相信我,里头什么也没有。这个小丑想要,就让他把这些该死的东西拿走吧。我告诉他,可以买下我的这一半。”

    “你就这么卖掉了它们?”

    “我把我的一半卖给了他。”巴拉德说。他仍然拒绝承认,和妹妹共同拥有这一切。

    “他来这儿把所有书都拿走了,”朱迪斯说,“这就是你想问的吗,探长?那个小个子把所有书都搬走了,行吗?他给了我点钱,还有一些给了……”她指着她的哥哥,后者的表情反感,似乎很不喜欢被妹妹指划。

    “咱们谈谈那个拿书的人吧。你说他是突然冒出来的?”

    “当时我们就像今天一样呆在这儿。我一抬头就看见他,站在门口的样子像个傻瓜。”她点了一根香烟,慢慢吐出云雾。“他穿着不合体的衣服,却像百万富翁一样趾高气扬。我们刚开始工作他就来了,然后说他想买下这些书。”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25

“谁他妈的在说话?”巴拉德吼道,“可恶,你到底想不想跟我说话了?”

    “噢,无所谓。”我有点筋疲力尽。

    “我跟他说,在大甩卖前卖掉这些书的惟一方式,就是整批出售。我可不想让人挑挑拣拣,你明白吗?把它们全部弄走,这就是我要的。”

    “他怎么回答呢?”

    他挥了一下手。“书都没了,对吧?”

    “我没问你这个问题,巴拉德先生,这是一目了然的。我想知道的是,当你告诉他他必须得买下所有的书,那个人是怎么说的。他的反应是什么?”

    “他什么反应也没有。他只说了句,给它们标个价吧。”

    “你给它们订了多少钱?”

    “要是在大甩卖里,我想它们一本能值一两块。不过要是一次搬光的话,我告诉他可以割点肉。”

    “那么最后的成交价是多少呢?”

    “他给了我两千块。另两千块给谁,就不关我的事了。”

    我看着朱迪斯,后者正在喷云吐雾,一副自我陶醉的漠样。“你拿了那两千块,戴维斯夫人?”我用尽可能温柔悦耳的声音说。

    “你最好相信这点。”

    巴拉德带我参观了整栋房子,朱迪斯远远跟在后面,仿佛把他当贼防着。我实在想不出来,是什么矛盾让他们成了现在这样。我能想像的只是,他们这几天咬紧牙关一言不发瓜分老人战利晶的样子。这幅画面让我莞尔。

    只有贪婪才能造成这一切,两个贪婪的人之间,必然会产生强烈的仇恨。 地下室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能想像那些书没搬走时的样子。这里排放着许多书架,就像图书馆一样。

    我做了一个简单的计算,这里和楼上总共能搁九千本书。

    “这个老人真的很爱书。”我仰慕地说道。

    “有些人喜欢性,”朱迪斯在门口说道,“有些人喜欢书。”

    “就是说,你卖这些书才每本四毛钱?”

    “我没打算斤斤计较,”巴拉德说,“那个家伙带了两千块来,两千块就是两千块,再说我想让这些垃圾立刻消失。”

    我拿出一张波比的照片。“是这个家伙吗?”

    “就是他,”巴拉德说,“这是他死后照的吗?”,我点了点头,又把照片给她看。她漠不关心地把目光投向别处。

    “你认为是谁杀了他?”她问。

    “走着瞧。”我说。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结论如下:他们敲定了这单交易,于是波比就在上周的某个晚上,把这房子里的所有书一扫而空。他干重活时,仍然穿着那套傻乎乎的衣服。他们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像他从哪儿来往哪儿去什么的。这宗交易的惟一记录,是巴拉德写的一张收据,还复印了一份给她。波比签了个难以辨认的名字,却把属于他的那份收据落在桌上。他只想拿着书赶紧走人。

    他坐的巨型卡车是从U —haul搬家公司租来的。到现在,我们总算有点进展了。路比说波比没有驾照,这就意味着租车的是另一个人。我如饥似渴等着新名字的出现,迫不及待想找到这个尚未露面的同谋。我觉得我们离破案只有一个名字之遥,而我要这个名字,现在就要。

    但是波比是一个人来的。如果有别人租车,为什么不让这位老弟帮忙干点重活呢?原因显而易见,波比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这事。他坚持一个人把书装进车里,而那两个继承人当然没有异议,反正他们也没打算帮忙。

    波比带了几百个纸皮箱,花了整晚装箱装车。巴拉德则和他妹妹忙着办自己的事。不知不觉一个晚上就过去了,拂晓时波比把最后一箱书装上了车。

    这整个过程中,汉尼斯始终一言不发。尼尔就是这样,像隐身人一样只是聆听、观察,他把所有的信息加在一起,然后紧盯着结论,看有没有漏洞。我没注意他溜了出去,出门时才看到他正在前廊,跟一位邻居交谈。

    “克里夫,这是格林沃德先生。他跟巴拉德先生是五十年的老朋友了。”

    我们站在巴拉德家的前廊上,隔着篱笆和格林沃德交谈。他1937年搬来的时候,巴拉德已经住在这里了。

    他们对书都有着伟大的热情。巴拉德是个老光棍,格林沃德的妻子1975年去世了,两人经常在几条街外一家喜欢的餐厅共进晚餐。

    格林沃德是个坚韧的老头,光溜溜的脑袋上只有几缕白发和一撇白胡子。透过窗户,我能看到他的藏书。

    他俩属于同一个读书俱乐部,格林沃德说:每个月他们都要买几本书,读完了再一起讨论。他们并不是真正的藏书家,尽管在五十年间,他们都攒下了大量的书。格林沃德说,看见一本你喜欢的书放在架上,堪称一种慰藉,倒不一定非得是保存完好的稀有版本。他俩有一个共同看法:书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囤积的。他俩都曾送出很多书——给孤儿院、图书馆,还有一些慈善组织。

    “拥有一本昂贵得让你舍不得读的书,又有什么用呢?”

    他说道。“买书的乐趣,一大半在于把书送给别人。”

    我能理解他的意思,尽管并不赞同。“巴拉德先生可曾拥有过什么值钱的书?”

    格林沃德把目光投向别处,耸了耸肩说:“我可想不出来。我们不是为这个才买书的。”

    “不过有时,人们会意外拣到一些好东西。”

    格林沃德又耸了耸肩。

    “巴拉德先生逛过家庭大甩卖或二手书店吗?也许他发现了什么?”

    “从来没有。而且我可以绝对肯定地告诉你,他不是一个书探子,他是个买书人。他从不去二手书店,他买的都是新书,而且他全都读了。从我认识他那天起,他就是‘每月一书俱乐部’的成员。我想,他在那个俱乐部成立后不久就入会了,三十年代早期。不信你可以去查——他保存着从那个俱乐部收到的所有通讯,从入会那天开始。”

    “真的?”

    “噢,是的,他保存所有的传单和会刊。你能在他的书房里找到这一切,在那个大公文柜里。他总是留着俱乐部的广告传单,并在上面做纪录。当然,他从不在书上写东西,不过他会在每月收到的传单上做些笔记——要买哪些书,要留哪些书,哪些书送人。我也这么干,这个习惯也是从他那儿学的。我的档案只有二十年,他保存的就久远得多了。”

    “能不能让我过去,先生,看看您的藏书?”

    “当然可以。”

    我们走进格林沃德家里。这里就像个图书馆分馆,一排又一排的书架,全都是些名著的平装本。这两个老人品位不错,任何人都能看得出来。

    “我们有很多共同语言,斯坦和我。我们一起环游世界,却从不用离开这个街区,你明白吗?”

    “我当然明白,”我说,“这是个绝妙的爱好。”

    “噢,是的。不过今天,这事越来越难了。好书越来越难找,人们不再看书了,或者只看那些莫名其妙不知所云的书。我不明白他们,属于我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我知道的每个作家都已经死了,没有人再写值得一读的书了。这个世界跟我小时候完全不同,现在出版的东西我可读不下去。你呢?“

    “有些还行。”我说道。“过一阵子就会有点可读的东西出现,格林沃德先生。我不知道它们怎么出现的,或者为什么,不过它们仍然会冒出来。有时候一本伟大的著作不仅能够出版,还会被很多人阅读。”

    “斯坦会喜欢你的。”他说。“他喜欢所有懂得阅读和珍惜好书的人。他是个老式的绅士,不像隔壁的那两个家伙。他们对每一个钢崩儿斤斤计较,肯定会让斯坦在棺材里不得安生。斯坦从不看重钱。荣誉、信任、友谊,这些才是他的信仰。一个好老头,像他那样的人再也没有了。”

    我们回到巴拉德房里。我告诉朱迪斯,我得看看她伯父的文件。他们俩跟着我进了那间小书房,看着我在旧文件柜里翻检。就像格林沃德保证的那样,它们都在那儿,关于俱乐部的一切记录:收据、账单,还有写满了注释和脚注的宣传单。好在巴拉德学习过书法,。他的字体很小,但是清晰美观。在我看来,这位老人为本地的经济繁荣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买下了当月的主要推荐书和其他六本书,平均价格是每本一元。相对于今天一本20块的价格来说,虽然不多,可那是1931年,很多人一周工作60个小时,挣的钱还不够他买书的。

    “你们的伯父是干什么的?”我问。

    “他是个股票经纪人。”朱迪斯说。

    “他1931年加入了读书俱乐部。对股票经纪人来说,那不是个好年景,不过他好像还是有很多钱,可以用来买书,即使在大萧条时期。”

    “他的钱是继承的,”朱迪斯说,“我不知道有多少,当然他没有留下什么,大概他把钱全花在书上了。经济好坏对他毫无影响,他总是有钱买书。”

    我翻检着那些文件。“我得拿走它们。”

    他们很不情愿。这时他们开始警惕,用怀疑的目光看我。我几乎能猜到他们的想法:也许那个老头把他的现金藏了起来,这里恰巧有一张藏宝图;也许这堆文件里,夹着一张存折或支票什么的。

    “我觉得你不能把这些东西带走。”巴拉德说道。

    “有必要的话,我可以拿到法庭命令,我想你们清楚这一点。”我说道。“干吗不让我们大家都好过点呢?”

    “这到底是些什么呀?”朱迪斯问,“有值钱的吗?”

    “要是有的话,我也会吃惊的。我们打包的时候,你们可以自己亲眼看呀。我会给你们一个收条,等事儿了结以后,你们可以全部收回。”

    “谁来收回这些东西?”巴拉德说道。

    “谁他妈的想要谁就拿回来。”

    我们开始收拾文件。这会费点时间,因为与此同时,巴拉德和朱迪斯几乎要拿着显微镜,来检查每份文件。

    “这样下去的话,得花整整一个晚上。”我说道,“让我们转入正题吧。评估报告的正本在哪里?”

    “在遗嘱执行人那儿,”朱迪斯说,“一个叫沃特·德里夫斯的律师。我想他当年和斯坦一起当过兵。”

    “我们得抽个人去见他。”我对汉尼斯说。

    “我去吧。坐出租车就行了。”

    “好,要是快的话,还可以在办公室关门前赶到。我会打电话,告诉他你正往那儿赶。”

    我完成工作时,天已经黑了。我们把文件柜里的所有东西装进了六个大纸皮箱,然后把它们搬进了我的车。

    巴拉德和朱迪斯都没有要帮忙的意思。我道谢后就离开了,留下他们继续忙活。真希望我永远不会落到他们那般田地,在开车时我这样想着,接着又想起了杰奇。纽顿,夜色越来越黑。

    汉尼斯正在十七街上等我。胳膊底下夹着一个文件夹,里面有遗嘱和一份评估报告。沃特·德里夫斯向他介绍了遗嘱的内容,随后他看了一下评估报告。

    “上面说些什么?”

    “几乎全是读书俱乐部的小说。一文不值。”

    “谁做的评估?”

    “常青路上那位夫人,丽塔·麦金利。”

    我抱怨了一声。

    “现在该怎么办?”汉尼斯问。

    “回到起点。是一件很小的东西,为了得到它,波比不得不买下整个该死的图书馆。一件小到可以放进口袋揣走的东西,不过非常值钱,你一想起它,后脖梗的汗毛都会竖起来。”

    “咱们怎么才能找到呢?”

    “掘地三尺,必要的话,我会把本州所有纸片全筛一遍。”

    我在路比的书店放下汉尼斯,他的车停在那儿。然后我开车回家,打算开始一夜的漫长工作。

    接着,发生了一件改变我一生的事。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26

第十五章

  传媒很卑劣。你可以回避电台和电视,可那些报纸的头条新闻一旦登了出来,就铺天盖地无所不在了。

    我决定给自己减压。我会把每篇报道读上一遍,好知道将面对什么,然后就把它们忘掉。

    《丹佛邮报》简单而友善,上面写着:警察被控施暴。在此之下,有一条小些的标题:杰斐逊县居民称其被警察铐住双手,并遭受殴打。

    《洛基山消息报》则不一样,想看我在日出前被处决。消息报的读者喝早茶时,会读到“由于暴力袭击,警察被要求上缴警徽”。真是令人欣慰的客观看法。

    我成了两份小报的头版头条。

    他们一如往常,总要比事态发展落后十个钟头。而其后的发展,据我所知,会让这个故事继续在第一版上停留一天。

    我被内务部召见,要我根据指控作出声明。我向两个板着面孔的警察讲了事情经过,他们一言不发记下了我说的一切,只在结束时间了几个问题。

    一天后,我的证词听起来愚不可及,不可理喻。我肯定像一部伊斯特伍德演的电影,一个比罪犯还要疯狂的警察,而这种印象还是基于我的说法。杰奇的版本就是另一个故事了。在那个故事中,我把他双手反铐着打他,他有伤疤可以作证——蹭破了的双腕,断了的鼻梁,肿了的脸。他还有个证人,芭芭拉·克洛维尔小姐已经做好准备,在法庭上支持他的陈述。

    毋庸置疑,这事儿肯定会上法庭的。即便我向内务部交待情况时,杰奇和他的律师鲁迪。莱文也还在大楼里暴跳如雷呢。

    探长布恩。斯蒂并不高兴。他是个老谋深算的强硬警察。他告诉我会发生什么,而我早料到了。杰奇会起诉,他会起诉整个警察局,不过他真正想整的是我。如果可能,他会把我碎尸万段。局里会尽力帮我,不过由于我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我们合约不会承担这一责任,很楞能最终我得为自己辩护,用我自己的钱。该死的律师和保险公司,斯蒂说。转眼我就会芎上两万美元的法律帐单,更糟的是整个司法体系的天平向杰奇倾斜,他们总是对有钱人倾斜。杰奇会在法庭上跟我没完没了,他会不断拖延,拉长整个过程,直到把我银行的最后一个硬币抢走。

    下班时,我又被叫到斯蒂的办公室。我被带薪停职了,最后的处分要根据调查的结果决定。

    那天晚上,我在路比那儿又扔下了一千块钱。

    我是按批发价买的,而且买得不赖。

    等第二天的报道登出来,我已经死猪不怕开水烫了警察被停职,两张报纸都是这么写的。报上有幅杰奇的照片,看起来像是劫后余生。旁边还有我的照片,一个长相猥琐的混蛋。他们用的是我八百年前的证件照,惨不忍睹。单看这两张照片,你永远不会知道,这两个家伙谁才是真正的恶棍。

    我从朋友那儿没得到什么安慰。我跟汉尼斯谈过他让我想起一只哈巴狗,总是送一些不切实际的鼓固其他伙计更差,有人向媒体透露了我和杰奇的宿怨,用非常煽情的方式讲的,报纸更是在此基础上添油加醋看起来,似乎我对他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却找不到任何证据。他们说我总是和他过不去,千方百计把他往死里整。情况看来不妙。

    终于轮到卡萝尔了。她在我受到威胁时离开,等威胁过去,我却已经变成了一坨臭狗屎。我们谈了几次可是毫无结果。这是我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她虽然说她想搬回来,却最终没有足够的勇气,我已经不再是她心目中那个优秀的警察了。于是,我俩之间有了一段冷淡的距离,这可不是我希望的。为了她的安全,我让她暂时避开,自己一个人面对那个恶棍。等恶棍终于倒下,在英雄的身旁,却无人喝彩。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27

第十六章

第三天中午,我的电话响了。

    “我想是简威博士。”

    “猜对了。”

    “是路比。今天的早报可把你骂得够呛。”

    “你该看看那个家伙被我揍的样子。”

    “我看到了,朋友。他鼻子肿得就像刚从珠穆朗玛山上滚下来。不过,我可不是来闲扯的,有几个问题要问你。准备好了吗?”

    “来吧。”

    “第一题。你想用那本戈尔丁的书赚点快钱吗?”

    那本书正巧放在我的面前。我凝视着它沉吟,不,他妈的不。我再也见不到这么好的版本了。

    路比察觉到我的情绪:“如果你想做一个书商,简博士,你千万不能爱上那些书。”

    “当然,”我说,而我的人生新阶段也从此开始了。

    “第二题,”路比说,“你能让我在这里赚点小钱吗?

    “听起来很公平。”

    “到目前为止答案正确。现在是关键一题。你准备做决定了吗?”

    “也许。”

    “看完报纸我就想,也许你准备好了。这份报纸让多事都变清楚了。”

    “你在打什么主意?”

    “见面再说。一小时后来我书店,带着那本书。”

    他的客户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为了这本书已绍找一年了。“你见过的最挑剔的人,”路比说,“他愿仕价钱,不过一定得是全世界最好的版本。”他见过至少十来本了,都不合意,路比说,有人告诉了他这儿有一本。

    路比已经提醒过我,他得为这本书交上4 百大元。

    那家伙毫无怨言买下了书。他留下了一张支票给书店,随后快乐地离开了。

    我有一种奇异的兴奋感和无法言喻的信心。此刻开始,我拥有的每本书都可以出售。

    “简威先生,看来你毕竟还是个书商,”奈夫说,“现在你需要的,只是找个地方挂起招牌,以及迈出这步的勇气。”

    “这又让我们回到了第三个问题,”路比说,“那边街角的铺位空了快半年了。以前是个希腊餐厅,没人想过干别的。不过伙计,那将会是多棒的书店呀。有宽敞的空间,浓郁的气氛——要是有钱,我都想把它租下来,那样我就不会被绑在这张破租约上了。”

    我走到那个街角,往橱窗里张望。

    这房子是老式的,天花板很高。我猜它大概建于1910年,一座古董房。前廊被拆掉,并且砌上了砖,新建了商店的门脸,窗户上也加了炉架。最后一任房客更是毫不留情,墙上沾满污垢,地上全是沙砾,天花板塌陷,曾经铺着地毯的地方,现在已经成了老鼠臭虫的乐园。不过,你要是能透过尘埃看到这里的潜力,一切破败对你也就无关紧要了。

    我把招租的号码记下来,然后回到路比店里,给那人拨了电话。他想要800 块钱一个月,签两年的租约,他会负责店铺的外部保养,我则负责内部。那个地方算上地下室,共有2500平方英尺。我说我有兴趣,我们同意下午见面再谈。

    “要是我真干了,那我们可就是竞争对手了。”我对路比说。

    “这可吓不到我。”

    “干吧,一年之后这里就会大名远扬。”奈夫说。

    “相信他,简威博士,”路比说,“相信这事儿。一定要有信心,你得相信好人终究能胜利。”

    “我当警察太久了,再也不会信这套了,路比。”

    “那就信这个吧。”他举着夹在两指间的支票说。

    “他把支票给了我们,”奈夫说,“如果你允许我们提五十块钱,我就给你开张三百五的支票,那我们就扯平了。”

    “情况一定正在好转,”我开心地说,“你又能开支票了。”

    “赶快把它兑现,简威博士,”路比说,“上次的钱里还剩下一点,我现在就把这张存进去。不过你可得快点去提。”

    我跟那家伙见了面,签下了租约。然后我就向部里辞职。

    我给斯蒂打电话。我们谈了十分钟,他说的主要内容可以如下概括。

    你一直是个好警察,简威,别因为一个愚蠢的错误,就把这一切都抛弃了。跟那个畜生干到底。

    我再也不想战斗了。我回家写了辞职报告。

    这事如同火山一样一发不可收拾,横扫整个部门。

    我的电话没完没了地响,并且接连持续了好几天。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29

第十七章

我得亲手修好这房子。我渴望看到它从我身边拔地而起。我一点也不觉得形势逼人,银行的存款还没动,我打算用解雇金、拖欠的假期和退休金回款来应付,而且还能有节余。我买了木料、油漆和地毯。一条街外就有家银行,正好能开个支票账户,讨厌支票的书探子可以立刻兑现。我知道我得给书店起个名字,想起个温和点、有点文学色彩的,不装腔作势。我决定叫它“再来谈心”,然后打电话预定招牌。

    我知道至少得一个月,才能把它收拾利落。第一晚,我弄走了旧地毯,真是一件让人恶心的工作。路比没等我开口就来了,很认真地帮忙。在他当书商之前,曾经当过木匠。他的动作不再敏捷,不过技术还是没挑。穿过屋子时,他给我提了很多建议,还说会带着自己的工具,时不时过来帮点小忙。我塞给他二十块钱。他说他才不是为了钱才来的,可同时,他实在太窘迫了,实在无法拒绝。第一周他来了两三次,我们逐渐形成了有规律的夜生活。我叫来比萨饼,和他一直干到十点。我们无话不谈,让我隐约感到了一种兄弟般的温暖。

    第二周,《丹佛邮报》的图书版编辑打来电话。他想做一篇“警察变书商”的报道。我对这个主意可不觉得怎么样,因为报纸仍然拿我的火线辞职大炒特炒。不过我明白,我得用上所有能得到的帮助。这篇报道登在上星期日,题目是“他用警徽换了书店”。照片上的我,看上去几乎像个人样了。“看看这个,”我对空荡荡的书店说,“毕竟我还不算太坏。”文章也勉强合格。警察局里不肯透露姓名的混蛋发表了一通毁谤言论,扼要重提我曾经打死过两个人,还引用了一些我批评杰奇。纽顿的原话。这些我倒还都无所谓,不过,文章还引了一段路比的话。路比·希尔斯,丹佛的老牌书商,其书店就在简威的新书店附近。他说,简威是我所见过的,这行以外的最好的书虫。我知道他考虑这事已经多年,他会取得非凡的成功,他有一双慧眼,这会把他带到成功巅峰。

    “他妈的,你真是这么说的吗?”我怀疑地问他。他摆出一付学者的架势,放了个很响的屁。“我想我说的是,对一个老警察来说,到他这种程度还算不赖。天哪,每次吃咖喱虾他都百发百中。”

    那个星期,我一次也没见过奈夫。“奈夫不喜欢流汗,”路比笑着说。他告诉我,他跟奈夫认识了十年之后,才渐渐成了搭档。“兄弟,我还以为我们会所向无敌呢,”路比说,“奈夫对早期图书了如指掌。他是个魔术和口技专家,曾经拥有本州最好的魔术书收藏,不过就像别的东西一样,他高价卖了一些,剩下的也渐渐消失了。我嘛,最擅长插图版的书,美国文学以及非传统的东西。我喜欢关于罢工和激进政治的书籍。我有种别人想像不到的感觉,让我知道,能从一本好书里吸取到多少养分。我们是第一流的书商,简威博士,这话我只跟你说。我俩以为我们全都罩得住,问题是……好吧,你知道问题在哪儿,你自己也说过。我们有太多坏习惯,在一起时尤其变本加厉。只要我们看到一本喜欢的书,就会不顾一切买下来。最后,我们却不得不用比进价更低的价格,把它割肉甩卖来交房租。你不能老这么做,可我们好像一开始就停不了。书就像是毒品,我们俩就好像绑在一起,顺着马桶往下冲。”

    “那你们为什么不分开呢?”

    他耸了耸肩。“因为一件事,我们真的互相喜欢。我还是觉得,要是我们都能改邪归正,将会是自从蝙蝠侠和罗宾以来的最佳搭档。再说,要是我们散伙的话,就得马上宣布破产从头再来。我已经太老了,不能再重来了。所以我们就维持现状,日复一日,努力让自己别亏得太多,同时做着发财梦。”

    “大鱼不是每天都会上钩的,路比。”

    “还用你说。不过有时的确能碰见,总在你最想不到的时候。不过我开始相信奈夫的话了,大鱼总去找那些没想钓它的人。”

    又一个晚上要结束。我开始收拾工具。

    “还有岁数的问题,”路比说,“我不能永远干这个,我不能一辈子总是到处淘书。坦白的说,即使我永远见不到十块钱的书,那也无所谓。我想走高价路线,像丽塔麦金利那样。可几乎所有干这个的,都有启动资金。像我这样的,只能累得腰酸腿软,一天天老去。”

    “你的看法会变的。”

    “这个该死的真理不会变。每个人都以不同的方式变老。我呢,只会逐渐慢下来,像钟表一样,最后停摆。

    奈夫则会变成一个隐士,他的叔叔一年前死了,给他留下一个破破烂烂的牧场。他每周末都去那儿,你知道吗?他甚至不肯给我电话号码,就想一个人呆着。他说即便书店烧了,他也没兴趣知道,至于比这更小的事儿,那就更不要麻烦他了。不过我得告诉你一个秘密,简威博士,希望你别告诉任何人是我泄露的。我想他正跟那个米莉·法默打得火热。她上星期说漏了嘴,讲了些牧场的事儿,所以我知道她去过。她认为奈夫是全世界最聪明的家伙,真让人难以置信,毕竟她也见过我呀。”

    我至少还有两周才能开业,不过书已经堆积如山了二十四小时都有书探子来敲窗户,推销他们的货色。人们很好奇,这是件好事。邻居们都往店里张望,在离开时往往会冲我竖大拇指。

    我知道开业时会有丰富的藏书,不过这还不能把这个地方填满。我得对亚利桑那的书作出决定了。路比挥挥手,表示毋需考虑。“我要告诉你一个道理,简威博士,请相信我是善意的,因为我们正在成为朋友。你不需要那些书。尽管我真的想赚那笔发现费,不过如果我是你,我会完全靠自己的积累,把这个书店一点点建起来。只有这样,你才能从中学到东西,才能把那些没用的东西剔除。相信我,在你睁眼前就会被书淹没。只要人们发现你肯出钱,该死的书就会从四面八方向你涌来。”

    那个女孩来的晚上,我们刚刚开始工作。正是夏天,我们开着门,好接点傍晚的凉风。我一抬头就看见她,穿一条嫩绿色的裙子,看起来好像只有十七岁。她有一把红棕色的头发,满口苏格兰腔。

    “这就是那家书店吗?报纸上写的新书店?”

    “被你发现了,”我说,“不过你来得有点早。我们还没开业呢,大概还要等一两周。有什么需要帮忙吗?”

    “我正在找工作。我人品诚实可靠,工作卖力,个性讨人喜欢,而且我喜欢读书。”

    “你被聘用了。”路比在房那头说。

    “别理这个老糊涂,”我说,“我才是老板。”

    “我知道,我看过你的照片。不过他说话声音这么大,我还真以为他是真正的主人呢。”

    “聘用这个孩子吧,简威博士,”路比说,“她看上去不是挺聪明伶俐吗?”

    “我就是聪明。我的脑子快得像一阵风。问我问题。”

    “你叫什么名字?”

    “这太简单了。问我点跟书有关的问题。”

    “《太阳照样升起》的那个点是什么?”路比说,“每一个书虫都知道答案。”

    “什么是,点?”

    我们俩大笑。

    “你不能指望我懂那些从没学过的东西。不过只要告诉我一次,我就永远不会忘。哦,有件事儿我忘说了,我是廉价劳工。”

    “赶快聘用她吧,简威博士,在这话传出去之前。”

    路比说。

    “别强迫他,我看得出他正在思考。为什么不给你自己找点更有用的事儿呢?告诉我那个点是怎么回事。”

    “在第181 页上,‘soppped ’这个词有三个‘p ’,”路比说,“这就是所谓的点。”

    “换句话说,第一版有个错误,而后来的版本没有。现在我可知道了,我是有专业知识的员工。”

    “你几岁了?”我问道。

    “这有什么关系呢?”

    “我只想知道,是不是在教唆青少年离家。”

    “上帝保证,我二十六了。”

    “别想糊弄人。”

    “我真二十六了。你看什么呢,难道不相信我?这是我的又一个优点——从不说瞎话。我的判断力无可挑剔,总能给你些有用的建议,而且非常准时。凭你付的那点可怜工资,你还想要什么呢?”

    我们对望了一眼。

    “幽默感也是我的一个优点。”她说。

    “你看起来,超不过十五岁。”我说。

    “我今年二十六。等我明天再来,我会拿些东西证明的。”

    “明天我们不开门,未来几个星期我们都不打算开门。”

    “我知道。我是来帮忙准备开业的。”

    “看,小姐,我还不知道能不能请得起帮手呢。”

    路比清了清喉咙。“我能插句话吗,简威博士?”

    “似乎我还阻止不了你。”

    “聪明人点一下就够。你不想把自己绑在柜台上吧?你需要的,是让自己不受约束到处搜罗好书。”

    “正是。”那个女孩说。

    “你得在这个世界里生活,见见人,打打电话。”

    “打电话很重要。”那个女孩说。

    我们四日相投。她的眼睛是淡褐色的,带些天真可爱的味道。

    “如果你二十六岁,我就是惠斯勒的妈妈。”我说。

    “我十九岁。到目前为止我说的别的话都是真的,除了迫不得已撒点小谎。我又饿又累,急需一份工作。我太需要了,为此我不得不撒谎,甚至愿意干上一架。只要你允许我干活,明天我就穿工作服过来——免费,只要给点吃的就行。我上油漆很棒的,能给你节省很多时间。”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30

我正要开口。她喊了起来:“求你别说不!求你,求你,起码在你亲眼看到我干活之前,什么也别说!只要明天给我找点活儿干,一周内你就会发现离不开我。我保证……我保证……真的。”

    她顺着来路走出书店,迅速消失在街上。

    “好了,”我说,“你说我该怎么办?”

    “我已经告诉你了,”路比说。“她是个好孩子,刚漂洋万里来到这个国家,你不忍心让她沦落风尘吧?她正是这个地方所需要的。”

    我们继续工作。过会儿路比说,“还记得奈夫讲的吗,简威博土?诚实是最大的财富。再没有更对的真理了,而且它总能有效。”

    “她都没说她的名字,”我说,“我出五块钱打赌,她再也不会来了。”

    不过她身上有些东西,一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是我喜欢的。早上我到的时候,她正坐在人行道上,穿着一件旧的棉布裙。

    “你迟到了。”她开始教训我。“我八点就来等你了。喏,我给你的橱窗准备了一棵植物。”

    她递给我一个铁罐子,里面栽着一棵弱不禁风的可怜野草。

    “这是个象征,”她说,“刚长出的时候小得不起眼,几乎不存在,就像你的生意一样。你们会一起成长起来的。”

    “要是这个小东西死了,我猜我就得关门大吉啦。”

    “它不会死的,简威先生。我绝不会让它死的。”

    我开门,和她一起走进去。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斜射进来,屋里充满太阳味儿,清新而喜人。再搀杂着新鲜的木屑味儿,奇妙又刺激。

    “你打算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埃尔斯佩思。普莱德。“她把手塞进了我的手里。

    “以前的朋友们叫我粉红,因为我的头发。你可以叫我普莱德小姐。”

    我笑了。

    “我相信我们的关系应该保持在工作层面上,”她说,“你呢?”

    “绝对的。”

    “来开始工作吧。”

    她在后面刷漆,我则在前面忙着摆弄书架。我把前门支起来。锯木声传遍整条街,人们停下来张望,有的还问这问那。我虽然不善应酬,可这都是潜在顾客,而我已经成为生意人了。我干活比计划的慢,不过普莱德小姐整个早上都没闲着,几乎从没休息过。中午,我到后面叫她吃午饭,她已把整个房间的三分之二刷完了,而且干得很不错。

    我出去买了些三明治,回店里和她共进午餐。她真是饿坏了,狼吞虎咽。现在我不关心她的个人问题了,我们之间只有工作。她干起活不知道累,一开口就能提出好些关于用色、装饰以及墙上需要放什么东西的建议。

    “除了书之外,你会卖艺术品吗?”她问。我告诉她,我相信一次只能学好一门学问,她说,“那你就得在墙上挂幅画,不是为了卖,只是装饰。”她对这个店真的很关心,像她自己的一样。到了下午,我就发现她的话应验了,我开始问自己,如果没她的话,我该怎么办?

    三点钟我抬头,看见彼得站在门口。“我有一箱体育书,简威博士。”现在他们全这么称呼我了,都是跟路比学的。我浏览了一下,买了其中的一半。我买得很有信心,价钱也公道。我知道我要什么,此外的任何东西都不在考虑之列。我不会买有瑕疵的书,一点水渍墨迹都不行。我设计了一套标准,要是一本书有一页被划了线,那就等于每页都被划了线。如果一套书的一册皮面有缺损,那么整套书就都有缺陷。我只要原版好书。我只卖那些具有永恒价值的书,而不是现在流行的垃圾。我掏钱给彼得,然后提醒他,汉尼斯仍然想跟他见面,谈谈波比的死。“我对这事儿一无所知。”他回应说,随后继续上路。

    当我回过头想工作时,普莱德小姐正站在身后。“我可没偷懒,你知道。我只想看看你怎么买书。有一天我也会成为你的帮手,所以你可以把这看成我的第一课。

    你为什么挑了这些,而不买别的呢?为什么不要简·方达的书?难道它们不畅销吗?“

    我在她身旁坐下,一本本翻看那些书。有些是路比已经教我的。棒球书全是好东西,简威博土,橄榄球则是浪费纸张。因为棒球迷喜欢看书,而橄榄球迷则喜欢狂欢。关于篮球的书不值一读,而曲棍球类书籍则比较慢热。一定要买高尔夫球的书,任何一本这种书都卖得掉。可以买赛马和赛车的书,关于台球和象棋的也要买,而且越老越好,不过千万别买保龄球的书。而我自己,则加了以下规则:一本好的杰奇。罗宾逊传记,抵得上十本乔。纳马斯的书。罗宾逊的故事充满矛盾、戏剧性和冲突的张力,不用说还有棒球本身的吸引力。即使一百年后,他的故事仍然引人人胜。

    至于简·方达的健身书,呸!世上有两类截然不同的作者,写畅销书的和写其他书的。像简·方达这样的畅销书,只会在排行榜上登场两周,随后便销声匿迹。每个畅销书读者都会在它火爆时买上一本,等过了六个月,你想白送都没人肯要。

    我们继续工作,眼看夜色将临。她已经累一整天了,而我才刚刚开始有精神。她时不时走出来,活动一下手脚,然后又接着埋头干一个钟头。她问我,希尔斯先生今晚是否过来。我说不知道,希尔斯先生的来去,从来都是随意的。那天晚上路比没来。八点我让她回家,我会多呆一会儿,到处转悠一下。她说她想留下,和我一块儿转转。我们一起吃了晚餐,是外卖,随后我继续干到十一点。要不是因为跟手脚僵硬的她一起干活没什么乐趣,我本可以再干三个钟头的。,无论如何,这一天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了。

    “好吧,”我说,“我开车送你回家。”

    “不用客气了。”

    “我知道。不过现在已经是深夜,你干得很辛苦,而且这条街很乱。拿上你的东西走吧。”

    “嗯,事实是,简威先生,你让我难堪。我无家可归,没有一个你可以送我去的地方。”

    “那你住在哪儿?”

    “此刻我住在,嗯,一堆东西之间。”

    “你怎么了?在公园露营吗?”

    “至于今晚,我还没决定呢。”她钻进里屋,拿出那个一直随身携带的小手提箱。“事实是,和你见面前一个小时,我才刚到丹佛。我身上只有五美元,而我花了一半在洗衣店里。那儿有一张星期天的旧报纸——我就是这样知道你的。命运,简威先生。”

    “好吧,普莱德小姐。今晚你得睡在一张舒服的床上。”我掏出钱包。

    “不,不要。我不会为这个收一分钱的。我告诉过你……”

    “请原谅我的措辞,普莱德小姐,不过,你误会了。”

    “我想要一份长期工作,先生,不是一天的工钱。”

    “要是我的口袋只有两块钱,一天的工资看来也能派上用场。再说,我不会让人白干的,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拿着这些钱……”我把六十块钱塞进她手里,“然后我们去给你找个旅馆。”

    “那好吧,我会收下这些钱,不过你必须同意,这是贷款,而不是工资。”

    “别得寸进尺了,普莱德小姐。你今天表现不错,别在最后关头留下不好的印象。现在,让我们闭嘴离开这天过得不错。我们从陌生人开始,经过了迟疑不决的阶段,最终成了朋友。我俩坐在地上吃饭,这可是相当亲密的。我们俩谈论书籍,不同版本的区别,还有希望。对方身上,我们不了解的故事能写一本书,而我们了解的部分只不过能填满一页纸。我喜欢我所知道的她。我喜欢她,她给我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一种父亲般的感觉。突然间,我觉得对她的幸福负有责任。

    我们找的那家旅馆,离书店只有几条街,这样她就能省去不少交通时间。我给了她一把钥匙,这样她就不用每天早上在门口等我了,然后我走进那家旅馆,替她付了一周的房钱。

    第二天跟第一天一样:我们埋头干活,一起吃东西,很少交谈。书探子们来兜售各式宝贝,而普莱德只站在身后观察这一切。晚上,路比加入了我们的行列,我们一直干到十点。我付钱给他们俩,而普莱德小姐并没争论。至于路比,只要钱是给他的,他从不争论。

    我们三个相处融洽,这家店正逐渐成形。“真有一家书店的样子了,简威博士。”路比说。这种感觉很充实,不错,感觉棒极了。我们有说有笑,特别是在晚餐时,钱是我付的,不过我很高兴身边能有这些朋友。

    普莱德小姐是从爱丁堡来的,她把那里叫做“老烟囱”。她不时冒出来的苏格兰土话,让我们一点也摸不着头脑。我很高兴她至少还学过英语。她的奋斗故事简直能赚人热泪。她是个孤儿,在自己的国家里穷困而绝望。

    美国一直是她最大的梦想。她拿到了一年期工作签证,而她则希望能续签。她已经来六个月了,大部分时间在纽约,最后三个星期则在路上。纽约让她失望,她的赞助人突然去世,留下她独自面对险恶的大苹果。不过对丹佛的感觉还不错,她喜欢丹佛,这里是她的美国梦即将展开的地方。

    路比身上挂条围裙,手里刷子朝天指着。“把所有疲惫不幸的家伙,还有你的书探子们统统送来吧。”他的模样像祈祷,让我们笑了半天。

    十天后的晚上,我们终于完工了。这里看来焕然一新,简直可以说棒极了。路比最后一次收拾工具时,普,莱德用吸尘器把整个屋子打扫得焕然一新。而我,只是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充分享受这一刻的平静和满足。

    现在轮到书了。我腾空了我的公寓,把所有存货一古脑儿搬了进来。路比看到我的收藏大吃一惊。“我现在要告诉你,简威博士,你收藏的小说类图书,将会是整,个西部最重要的藏品。老天,看这本《生活战争》!我简直不敢相信!约翰。尼古拉斯也没这么多!”我告诉他,我打算用这些书在玻璃柜里摆一个金字塔,可他摇了摇头。你一次只能摆一本出来,他说,对于珍稀书,你永远不能一次摆两本同样的书,否则就没人会买。顾客们总会看到很多不错的书,真正会掏钱买的,永远是那些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现在或者永不,就是这种感觉。

    我们用了一个晚上给这些书标价。普莱德小姐根据标准比价,给普通书标价。她会在《尚在供应书目》里查找,要是我们拥有的那本保存完好,她就按半价标注。

    路比和我,则给那些值得收藏的书标价,不断争论应该高点还是低点,争论着稀缺程度、市场需求,还有永远的——品相。“记住,路比,我不想要高价。”我会说;然后路比就用极度厌恶的眼光看我,“你还是什么也不懂,”他说,“你真是不懂,标上高价会让一本好书卖得更快。该死的,人们喜欢认为他们买的东西物有所值。

    如果你定价太低,看起来就像一点也不珍惜它们。“他会把一本书贴在耳朵上,然后闭上眼睛,就像这书会跟他说话一样。那时他就会发表公告:”七十五块,“他说,虽然我会争论,但他还是会摆摆双手:”七十五块,简威博士,你不能少要一个子儿。你想让自己看上去像傻瓜吗?“

    就这样直到天亮。这夜一眨眼就过去了,就在这一瞬间戛然而止。“你看书时总会这样,”路比说,“一小时快得像一分钟。你都不晓得时间溜到哪儿去了,就像跟女人做爱一样……”

    随后他俩就都走了。路比要回家睡几个小时,普莱德小姐则回了旅馆。我在店里踱来踱去,此时此刻才领悟到——我选择了什么,抛弃了什么,在一个月内,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深吸了口气。这里弥漫着油漆和锯末的清香,闻起来像一部新车。它是真实的、活生生的,而且属于我。它甜蜜而又激动人心。我的未来生活突然有了方向,有了把握感和所有者的豪迈。

    辞职又能怎样?我还有另一份终身职业呢,一份很棒的职业。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33

第十八章

这都是以前的事了。

    我们开业的第一周引起轰动,第一天就卖出了两本《生活战争》,那天关门前,我们总共做了将近一千元的生意。三本斯蒂芬。金的书第二天被抢购一空。到周末,我已经收入了3000元。我的胡子刚长出来就被刮掉,然后又长了出来又被刮掉。我从来不打领带,人们都说我快变成吉普赛人了。

    杰奇·纽顿提起诉讼,向我索赔一千万美元。这案子看起来,像是会年复一年没完没了进行下去。我的律师是一位朋友,他说别担心,我们会赢的。

    我一点也不担心,只是略有些遗憾。偶尔我会梦见波比,还有那个未知的凶手,不过我跟自己说,那个整天操心的行当,我已经彻底脱离了。

    回头来看,当警察的日子简直如同隔世。我再也不会在梦中听到警笛了,甚至一篇关于警察毒贩火并的报道,也让我完全无动于衷。从部门离职后,我曾经受邀参加过几次葬礼,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成了一个真正的局外人。我仍旧跑步健身,保持着良好的体格仅仅因为这是习惯。我仍然持枪,也因为这是习惯,不过现在我得申领持枪证,就像任何一个守法公民一样。

    一年当中,我见过几个老朋友。我再没见过卡萝尔听说她现在和一个警官在西区同居。汉尼斯还是那副牛脾气,我们常一起喝啤酒,一起谈论旧案子,还有那些旧时光。

    我觉得他也不再像以前那么卖力工作了。他没找彼得谈过,也没找过丽塔。麦金利。搬家公司这条线索似乎颇有希望,可最终也归于寂静了。

    警察们没法侦破波比的案子,这帮笨蛋。而最终这个任务,还是不得不落到了我的身上。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44

第十九章

从此,我的日子变得惬意起来。我七点起床,在几条街外的咖啡馆里吃早餐、看报纸、喝咖啡,在九点以前。我把给书店开门的活儿留给了普莱德小姐。现在她有了自己的公寓,当然还是可以步行去书店的。每天不到九点半,她就会雷打不动出现在店里,这真的给了我很多自由,让我尽情寻觅猎物。从一开始,我就惊诧于我的收获。过去,我偶尔会逛逛廉价书店,常常一无所获。而从我成为书商那一刻起,好运气来临了。那些从前满布灰尘的书店里,突然冒出了许多真正的好书。现在我懂了两件以前不懂的事。以前我眼光狭隘,只顾找自己感兴趣的书。而现在,我则买下了一本眼部手术的医学书,带彩色图解,厚得可以作枕头,1903年出版。

    这可是我以前绝对不碰的东西,买它花了一块钱,然后向一位不在本城的医学专家报价一百元。我还花了十块钱,买了两本一套关于19世纪以来畜牧业的书,非常专业。我想在我的店里,要价125 元会很合理。我学到的第二件事是,毫无目的的行动很难发现好书。找书的过程并不是随机的、偶然的,我必须得去书籍的所在地,而且总得去。一本摆在明处标价极低的好书只会呆上几个小时,甚至几分钟,然后就会有一个书探子赶来把它挑走。我想成为第一人,而且很多次我的确做到了。我满城转悠,像个吸尘器一样,把好书一网打尽。

    在我选择的领域里,也就是文学类首版书和侦探小说,我大量进货而且搞得不错。我对市场作了一番研究,预见到了即将来临的潮流。这就是格拉夫顿,尽管我本人并不太喜欢她的作品,不过它来得正是时候。她的处女作《A 代表不在场证据》,一直在二手书市场疯狂炒卖,每年价格都会翻上一番,现在人们已经对一册品相良好的首版书要价三四百块了。格拉夫顿的文笔轻松活泼,可读性颇强,有很强的娱乐性,不过欠缺挑战性。她的父亲曾经写过文学史上最机智最引人人胜的书籍之一,他的《无可置疑》被很多人推崇为一本巨著。可现在,要是我想卖出这本书,却不得不利用他女儿的名声。于是我收藏起一册,静待更高明的时代来临。在别人
还以6.5 美元贱价出售《黑色星期日》时,我就发现了托马斯。哈里斯。他的《赤龙》,尽管在故事开头的一个情节上确实有漏洞,你不可能拿着玻璃刀从窗户进去,最好的办法还是用锤子把窗户砸开。不过作者和那部电影,还是义无反顾助长了这个神话:“把我的玻璃刀给我,医生。只要在玻璃柜上开个小洞,我就能把‘希望之星’钻石取出来。”啊哈,找个时间不妨试试看。不过这个小错误无伤大雅,《赤龙》一书如此精彩,以至我会接受哈里斯喂给我一切东西。那时候,他还在对《沉默的羔羊》进行润色,这是一本五年来我读过的最棒的惊栗小说。

    我读那本书的时候,老是想着格林沃德先生,想他是否会喜欢这本书。这书证明了我的那个观点,就是优秀作品可能来自任何地方,甚至包括畅销书排行榜。

    托马斯.哈里斯,他毋庸置疑是个一流天才。我祝他长命百岁,不过为防万一,我已经开始囤积他的作品了。现在收藏家们开始发现他了,在近期的目录里,我发现《黑色星期日》逐步向百元价位靠拢,而我已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收藏了堪称完美的6 册。

    简威自创的书探子法则诞生了。你买的东西一定是你喜欢的和你会读的。相信你的判断力,要有信心。好的作家也许会死去,并和其他人一样被世人忘怀,可他们总有一天会卷土重来的。

    我正在实践所谓的思索人生。晚上我会读些淘来的书。我读那些从没听过也无法想像的东西,我还听音乐,大部分是爵士乐,而且不断学习其他书商的目录。我学起来很快,而且不会忘记经手的任何一本书。这游戏就是这么玩的,生意人的精明、好运气和洞察力,三者缺一不可。谁的水晶球最准,谁就会赚到最多的钱。他会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正确的地点,拥有最充沛的精力,采取最佳的行动,收获最好的结果。

    我仿佛早就经历过这一切,似乎预见到了这些还没发生的事,最终找到了归宿,找到了那个一生下来就注定要干的职业。

    在被突然拉回旧世界之前,我已经作了三个月生意了。事情发生在万圣节前夕,我的店里来了两个不速之客:杰奇·纽顿和丽塔·麦金利。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48

第二十章

经过一轮艰难而毫无所获的淘书历程,我到店里已经很晚了。白天越来越短,不到五点天就黑了,这也是我们正常关门的时间。通常我会尽量在四点前赶回店里,这条街治安不太好,我不想留下普莱德一个人来关门。

    可那天我因为去的地方远点,没能及时赶回来。当我把车停在门前,已差不多五点了。我看见普莱德在核对今天的账。我进去时,她冲里屋使了个眼色,等我近些,她则举起计算器,向我展示今天的业绩。总额1425元,开业以来卖得最好的一天。我吹了声口哨。“有个大买家,”她说,“他们还在这儿,就在里面。”

    她给我看那些收据。他们买走了约翰。斯蒂芬的《尤卡坦半岛旅行记》,一本精美的1843年第一版,包在原版封面里。还有那本我上个月才从邮购手册买到的《调情者》,价格昂贵,两本加起来差不多要1200元。

    “要不是有这两本书,今天又是平常的一天。”我说。

    “他们看来有点怪,简威先生,”她压低嗓门说:“不过既然肯花钱,谁会计较呢?”

    “怎么奇怪法?”我问。

    “嗯,他们是三点半来的。发话的是其中一个,一来就指名道姓找你。我跟他说你不在,他就问你什么时候回来。我说可能五点以前,他就要我给他看这里最好的书,随后说,我要买下它,付的都是百元大钞。”她轻轻提起收银机的小抽屉,于是我看到那卷大钞。“他不肯收找头。给了我十二张百元大钞,还说不用找。我告诉他这不合规矩,我们不接受小费,可是他好像听不见一样,径自走开了。我还以为他要走呢,可他没有,一直在店里转来转去,现在正在里屋。”

    我耸了耸肩,“要换是我,普莱德小姐,我一定会收下的。”

    “早知道你会。”

    我坐在柜台后,开始查看销售情况。“要是你想的话,现在可以走了。”

    “噢,我还要再呆一会儿。哈克尼斯先生过几分钟会来带我去吃晚餐。”

    我坐直了身体。“杰瑞·哈克尼斯?”

    “有什么不妥吗?”

    我继续我的工作。我绝不想在她能见人的事上说三道四。不过是的,去他的,既然她提起,这事儿的确不太妥当。她还是小女孩,哈克尼斯的岁数相对大了点。

    是的,我有点不高兴,我不太喜欢这事儿。去他的,我对她已经太老了,而哈克尼斯,比我还足足大上八岁。

    我一直费尽周折,努力跟普莱德保持纯洁的工作关系,可现在,她却要跟杰瑞。哈克尼斯约会!

    “简威先生?有什么问题吗?”

    “这是你的私事,普莱德小姐。我只不过在想,他好像有点老。”

    “好玩的是,我从不这么看他。不过你说的对,他肯定有你这么老了。”

    我冲着天花板翻白眼。

    “我在开玩笑,简威先生,你的幽默感去哪儿了?对我来说他当然太老了,我又不会嫁给他……除非……”

    “什么?”我急促地说,“除非什么?”

    “如果他愿意给我方便,让我能得到绿卡,我也许会考虑这事儿。任何人只要肯帮我留下来,我都会考虑的。不过哈克尼斯先生没打算这么做,他想请我吃顿晚餐而我答应了,仅此而已。不过,要是你还有活的话……”

    我摇了摇头。“记住别去任何黑暗角落。”

    “永远不会的,先生。我只是希望他能告诉我一些专业知识。”

    “我相信他会的。”我干巴巴地说。

    “我想知道一切。”

    “有一天你一定会的。”我真心诚意地说。

    她学得很快。要是我们不得不把她遣返苏格兰,那将是这个国家的悲剧,我想。书籍交易的艰巨性并没有让她担心。事实上即便是一个老道的书商,一年里看到的大部分书,也都是以前从未见过的。她面对这个无底深渊,竟然毫无畏惧而且信心十足,即便一个真正的天才,也不可能洞悉全盘,而这却是普莱德小姐为她自己设定的目标。

    在三个月里,她学得如此之多,以至我开始让她用我的支票来买书了。她用我的钱从书探子那儿买书,就像我本人一样不受限制。确实她犯过错,不过我也是这么学到东西的。每周她至少会搞一次激动人心的大采购。

    我知道在不远的将来,终有一天她会离开,或许不是回苏格兰,而是去一个属于她自己的地方。此时此刻,在我们共同分享的这段缘分里,我的任务就是让她快乐。

    “顺便说一句,我打算给你加薪。”我说。

    她考虑了一下,好像可能会拒绝似的。不过她还是说:“我想这是我应得的。”

    我听到里屋传来了笑声。这笑声熟悉而刺耳,就像旧日的梦魇。我听到那两个家伙小声说话,其中一个笑了起来。

    随后他们走了出来。是杰奇·纽顿,还有一个模样像是职业杀手的家伙。杰奇什么都没拿,不过身边那位带着支长枪。他总算开始带保镖了,看来这个混蛋还是能吸取教训的。枪这种东西总能让人看见,我自己的就挂在皮带上,在后腰。够起来不太容易,不过要是真有事发生,我能用足够快的速度拔出它——比杰奇想的更快。

    那个保镖是个彪形大汉,和他的主子在店里转来转去,假装看书。我努力抑制住说点俏皮话的冲动,只是任由他们干自己的事。普莱德小姐朝柜台挪了一步,我看见她把剪刀悄悄抽了出来。

    这孩子一点也不傻,普莱德小姐。

    我看着她的眼睛说:“你干吗不立刻回家呢?”

    “啊,啊,哈克尼斯,记得吗?”

    “回家吧,普莱德小姐。”

    她一动没动。杰奇转过身来看她,她也勇敢地对视。

    “想出去兜风吗,美人儿?”他说。

    她摇头。

    他走了过来,一直看着我。

    “你好吗,XX?”他说。

    今天的情景,跟我给他车胎放气那次截然相反。现在轮到我一言不发,而他则滔滔不绝。“如果换我,肯定不会要这个地方。这么多贵重的书,这么个不太平的地段。我听说有些匪帮,除了到处乱逛乱砸之外,没有别的嗜好。”

    离我三尺远,他停住了脚步说:“这世上总是有些混蛋,在等着破坏你的生活。”

    只有他一个人在说话。

    “把你的玻璃砸烂,深更半夜倒进来一加仑汽油。嗤!”

    然后,他打开袋子,拿出两本已经买下的书。我知道会发生什么,却无法阻止。他已经付钱买了这些书,有收据为凭,这些书与我无关。

    他翻开斯蒂芬的书,撕下那张有一百四十年历史的地图,然后用它擤鼻子。

    他从那本800 美元的书里扯下一页,点燃,然后用它点着了保镖嘴里一直叼的雪茄。

    “本店禁止吸烟。”我平静地说。

    “噢,对不起,我没看见你们的牌子。”杰奇·纽顿说完,把还摇曳着火光的那页纸扔到地上,用脚踩了几下。

    接着,他把那本书摊开递出,那个枪手就把湿乎乎的雪茄扔了进去。杰奇把书卷了起来,然后隔着柜台递给我。

    “你有垃圾桶吗?”

    我用两根手指捏起了那本书,把它丢进垃圾桶。

    他们走向门口。

    “欢迎再来。”我说。

    杰奇大笑着走了出去。普莱德小姐长出了一口气,那把剪刀从她手中滑到地上。

    “我早该认出他来,”她说,“直到刚才我才想起他的照片,此前我一直不知道。”

    “没关系。”

    “这种表达蔑视的方式可够昂贵的,你说呢?”

    “因人而异。他花得起这钱。”

    “不过,这种花钱方式有多可怕呀。”

    我看见杰瑞·哈克尼斯走近窗户。走开,我想,现在我可没心情应付这个。

    他当然不会走开。他拉开门走了进来。他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系一条领带,穿一件蓝色运动外套,看起来简直就像衣冠楚楚的英国绅士,1968年的酷哥。

    “准备好了吗?”

    普莱德小姐取了外套,围上披肩。哈克尼斯不断把重心从一条腿移到另一条腿。当目光扫到我脸上,那副潇洒的形象一下就溶化掉了,看起来很不自在。

    “你没意见吧,简威?”

    “嘿,我又不是她的监护人。小心点就行。”

    我们又对视了一眼,我的话都写在眼睛里,完全没有说出来的必要。我们都已过了青春期,我们有着共同的年纪、经验和欲望。我知道他想要什么,而他也能知道我的意思。我说的是别来这套,伙计,想都别想,我的声音清晰得像一记巴掌。只有普莱德小姐才听不见。

    我独自面对这个凄清的夜。万圣节快乐,简威。天空飘起了小雪。明天,我想,我要在附近走走,跟哈克尼斯先生碰个头。可我立即就推翻了这个计划。管你虐己的事吧,我想。要是惹恼了她,她就会离开你,反正想用她的人有的是,比如今天来的那个老家伙。我的心情和天色一样阴沉。纽顿咄咄逼人,使我不得不考虑如何防守,而普莱德小姐也让我心烦意乱,我不知道该从哪里找到启示。我不想看书,不想工作,不想回家,也不想呆在这儿。我正在沮丧之中,无可救药,任何事情也不能让我重新振作。

    就在这时门开了,丽塔·麦金利走进了我的生活。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50

第二十一章

我知道是她。我脑中早有她的形象,而她和我想的一模一样。几星期前,我收到AB杂志寄来的复印资料,不过只有文字而没有图片。我把材料通读一遍,转给了汉尼斯。这不是我的活了,不过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偶尔我还会发现自己想她。从某种意义说,她正是解开波比一案的关键所在。我没什么事实证据,不过直觉告诉我就是这样。她几乎和我想的一模一样,一头黑发和一双褐色的美目,美得令人目眩。认识她的人只给我描绘了寥寥几笔,然而我却用惊人的想象力,将剩下的空白填满,并绘成了一幅完整的形象。而今,这个形象栩栩如生站在我的面前。惟一弄错的,是她的衣着:想像中她裹在皮裘里,珠光宝气,而现实中,她却完全不是这副打扮。她穿一件朴素的旧外套,里面的衣服也很平常,甚至可以说保守。她戴一顶小巧的帽子,这可挡不了多少风。她的两颊由于寒冷,已经变得绯红。她手里拿着一个布袋,而我以为她是应该拎个精致女包的。她既和我想像的完全吻合,又似乎毫无相似之处。

    “您是简威先生吗?”

    我说我就是。

    “我是丽塔·麦金利。”

    我立即感受到别人说过的那种感觉——在书籍交易这个宇宙里,我是那么的渺小和微不足道,真不知道她是如何做到这点的。她散发着完全真实的气息。你能够直视她的脸,从她脸上看到她的心,连一丝一毫的虚伪做作都没有。她走到柜台边,“前段时间,你给我留的言可真够生硬的。”

    “对于得不到任何回应的人,难免会有点生硬。难道你从不回电话吗?”

    “我一直有回电话的习惯。这次事出有因,我前段时间出去了。”

    “你一定走了很长时间。”

    “我有六个月没跟外界联系了。本来可以打电话回来查信息,可是系统出了毛病。”

    “你干什么去了,环游世界?”

    她没理会我的问题,开门见山地说,“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什么也没有,就目前而言。”

    “我记得电话里提到了一件谋杀案。”

    “我还以为你没听到呢。”

    “我的答录机录下了这段,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跟谋杀案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

    “原来如此。”

    她环顾整个书店,此时我再次感到自身的渺小和微不足道。出于某种原因,我觉得被激怒了。

    “别对这个地方太在意,”我说,“只不过是用来打发余生的地方。”

    “你干得不错。”

    我在她脸上寻找讥讽的痕迹,不过却一点也没有。

    她在店里四处浏览了一下,顺便往里屋瞟了一眼。“你好像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她说。

    “你感到意外吗?”

    “当然。这可不是我以为一个警察能懂的事儿。”

    “别担心,我也知道怎么揍人。除了智力之外,我身卜还有别的特点。”

    我的幽默感毫无反应。“这些东西很不错。”她真诚地说。

    “谢谢。”我说。

    “你肯定收藏很长时间了。”

    我没说话。

    “你有很好的品味。”

    “对于一个警察来说。”我说。我咧嘴一笑,同时摊开双手。

    “我想这证明了,一个好的书商可以来自任何行业。即使图书管理员也有机会。”

    “你不喜欢图书管理员?”

    “我自己就曾经是。他们是世上好书的最大敌人。除此之外,他们是好人。”

    她捏起一本书,打开来,读着什么。不过她的目光从书页离开,越过书脊遇到了我的眼睛。她的双眼寒光凛冽,要是在攸关生死的情况下,我可不会对这位女土说半句谎话,我想。

    “如果你还不知道,让我告诉你,在图书馆和书商之间,一直有一场无休止的战争。”她说,“没有和平,最多只能算暂时的休战。”

    “我还真没听说过。”

    “是的,我们互相仇视。”

    “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我们都在找相同的东西。很多情况下,这些东西是独一无二的。他们把我们视为雇佣兵被贪婪和高额利润驱动着。”

    “这太可笑了。”

    “当然。不过你没办法改变他们的看法。”

    “那我们又怎么看待他们呢?”

    “我只知道自己的看法,因为我曾跟他们一起工作我看到的,是足以令人痛哭的图书馆。无价、珍贵的书籍被送了进去,结果却被搁在发霉的地下室,任由它们腐烂。老辈人以为死后把书捐给图书馆,是对这个世界做了件好事。他们还不如把书拿来烧掉呢。公共图书馆尤其过分,他们根本没有足够人手和知识来处理这些书。毕竟,公众一定得拥有他们的通俗小说,所以图书馆一下就买了五十本,然后哭诉他们没钱。”

    “你在哪儿工作过?”

    “一开始,我是在堪萨斯的一个图书馆,那真是一个典型。它在三十年前得到一批珍贵的图书捐赠,这批收藏至今还呆在最初的地方,一间地下室。五年前,天花板开始脱落了,于是那批书就被埋在两千磅的石膏下面,我情愿出一大笔钱,把那批书从那里弄出来。”

    “你为什么不这么做呢?大部分人对金钱的反应都很积极。”

    “算了吧。当你真的想这么干,就会出现很多复杂的情况。有时你能赢得一场战争,拯救出一些美妙的书籍。更多时候你则会失败。你想问我些什么?”

    “我想,你最好跟负责这个案子的家伙谈谈。”我把汉尼斯的名字电话告诉她。

    “会问什么?”

    “我想,这最好应该由汉尼斯来告诉你。”

    “你在电话里提到了一个叫维斯福的家伙,他出事了?”

    我点了点头。我这可是在赶一趟浑水。我知道是否应该跟她讨论这件案子,不过毕竟,我已经好奇很久了。

    “我应该认识他吗?”她问。

    “你是说你不认识他?”

    “在此之前,从没听说过这个人。”

    “那斯坦利·巴拉德呢?”

    “他我倒认识。我为他做过一次评估。一个好老头。”

    “你看过他所有的藏书?”

    “每一本。浪费了许多时间。”

    “你在里面什么都没发现?”

    “他加入了两个读书俱乐部,百分之九十九的书都是从这两个俱乐部来的。你跟我一样清楚,这些东西能值多少钱。”

    “历史书还可以。”

    “可是巴拉德先生并不是历史学家,对吗?他是个文人,那些全是读书俱乐部版的小说。”

    垃圾,我想。

    她说:“当他打电话要求评估的时候,我告诉他除非那些书值得这么做,否则这是浪费他的钱。我的工作可不便宜,简威先生。我的专业程度丝毫不次于一个律师的专业知识,而且很难获得。我接到这种电话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冷静,在跳进汽车冲下山之前,我通常会问几个问题。”

    “什么问题?”

    “换了是你也会问的。对于一般爱好者来说,为什么他们要做评估?这道问题把大多数人拒之门外。很多时候,他们只会回答说,他们想知道这些书值多少钱。他们只是闲得慌,浪费他们和我的时间。等我告诉他们,图书评估费用起价是每小时六十美元时,他们就迅速退缩了。偶尔你会碰见一个真的想做评估的人,他想为书籍上保险,于是就得在草拟保险合同之前,给他的书做评估。要么就是他受了灾,地下室被水淹了,而保险公司不想理赔。我做的工作大部分就是这些。我不喜欢保险公司,他们全都想向客户报低价,有些甚至声称,那些书根本值不上保险额。这时我就登场了。告诉你,对这个我一点也不害臊,再没人比我更适合去对付奸诈的
保险公司了。不过我想这些你也知道。”

    “我一点也不知道。在这一行,我完全是个新手,我自己都还没做过评估呢。”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52

“这笔钱就像从天上掉下来的。听我的,下次你再登广告,一定要加上大大的‘从事评估业务’字样。只要你走出去,看一看那些书,做一点调研,写一份报告,就会拿到别人一星期都赚不到的钱。在如今这个时候,也算相当可观了。”

    “你做的大部分都是保险索赔吗?”

    “不,不过我确实接过一些这种案子。就在这次外出之前,我刚接了一单,很典型的案子。那个家伙在一场水灾里,损失了所有书籍。水管子裂了,那时他却正在朋友家。故事的结果你也能想到。地下室有他收藏了二十年的书。那些书从没做过评估,本应包含在家庭财产险里。按照重置价值,你知道那条款。可是,保险公司不肯赔,那家伙交了一个两千元的账单,可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这是他们犯的最大错误。于是,那个家伙给我打电话,我就过去看了看那些书。基督,那家伙所要的根本没超出书的价值,而只是很少一部分,相信我。其中有些很棒的书,看见它们被毁得不成样子,真让我心疼。不过我还是都看了一遍,等我干完的时候,那个家伙拿到了三万五千美元的零售估值。”

    “光凭你这份报告,保险公司就转变了态度?”

    “他们采取一贯的做法,派了个走狗来质疑我的专业能力。你可以想见我们交涉的情形。于是看来我们只能上法庭了。如果他们想这么玩,我可没意见。可是突然之间,那家保险公司的某个人,脑筋终于转过弯了。于是他们愿意和解,打电话让我按每一本书的价值列出清单,并且给出所有的零售及批发价的根据。我很乐意这么做,突然之间变成这家公司出钱雇我工作。要是我在做这张清单时喝了杯咖啡,那会花去他们五块钱。他们本可以一开始就采取正确的行动,少花点钱就了结这事儿的。可他们决定骗人,于是账单就暴涨了。我给了他们一份全是索引、脚注和比较的清单,他们根本无法质疑。我花了三天时间,做了这份六十页的清单,每小时八十五美元。最终,他们向那个家伙付了评估值的一少半,一万五千块,这才达成和解。真正让他们肉疼的,是除此之外,他们还得付给我佣金。”

    我在脑袋里做了道算术题。“你肯定让他们花掉了那笔当初打算赔偿的价钱。”

    “两千四百块。人们还说这世界上没有天理。”

    “那巴拉德?”

    “我依足了程序来做。问他为什么要评估,好让我能肯定他的钱花得不冤枉。就这么简单。如果你有一点职业道德,这是你必须得知道的第一件事。”

    “这有什么区别吗,比如你发现不值得,可你还是做了评估?”

    她对此避而不答,眼睛因为生气眯成了一条缝儿儿。

    “别对我妄下判断。区别大了。”

    “什么区别?”,“你是真想知道吗?”

    “我跟你说过,这事儿跟我没关系了。”

    “好吧。那我就是在浪费时间。”

    我以为她要离开,可是她没有。她开始更仔细地翻看那些书。我继续我的活,随便她看。半个多小时后;她把所有书过了一遍。

    “喂,我有几句话要告诉你,然后就得走了。”她说“我不在乎你怎么看我,不过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个人告诉我,他加入一个读书俱乐部超过五十年了。这段时间里,他买的全是小说。我告诉他,我收取的酬劳可能比他所有藏书的价值还高。他说他不在乎钱,他只想给继承人留下一份档案,好让他的后事更容易处理。从他的话里,我猜到他的继承人之间,关系并不融洽。”

    “这能算是最轻描淡写的陈述了。”

    “总之,你明白了。他不在乎花钱,只想让他们在他死后少争一样东西。见鬼,如果他决定这么花钱,又不什么不可以呢?只要他们知道自己要什么,我又有什么资格来告诉他们,不值得这么做呢?我还是不想干,这不符合我的习惯,再说丹佛有很多人会很乐意干,而且收的酬劳少得多。如果你想知道真相,我实在无法面对—万本俱乐部版的小说,逐一把它们看完,即使是有人付钱也一样。我不需要这笔钱,而且除非这工作让我有兴趣,否则我不会再接活儿了。可是这位老先生执意要我做。他想要一份绝对不会引起质疑的文件。也许他的要求听起来有点离谱,简威先生,不过他的口气,就像这是一个人死前的临终要求一样。”

    “这并不离谱,也许这确实是他最后的要求。他今年夏天死了。”

    “我很难过。他是个非常好的老人,我喜欢他。”

    “每个人都这么说。”

    她的态度缓和了一些。“他就像……我的祖父……只不过读书的品味好一些。有些顶呱呱的书,不过都是些不值钱的版本。我还能说什么?”

    “你做了评估?”

    “是的。三周后我下山做了那次评估。所费时间不多,我也没多收他钱,仅达到最低的专业水准。”

    “你是怎么做的?”

    “什么意思,我怎么做?我看完那些书,然后写了份报告。里面没有任何值得单列出来的东西,只需要数数总数就行了,而我也就是这么做的。事实上,他在我去之前就数完了,是我让他做的。花钱请一个评估师,干一些你自己也能干的事,就毫无意义了。我做的只不过是看看这些书,真是动作迅速,只去了四个钟头,就把他全部藏书过了一遍。”

    “有没有可能因为你看得太快,所以漏掉了什么?”

    “面对这么多的藏书,这种事总是难免的。我能说的只是,我看过书架上的每一本书。跟老人说的一样,从头到尾都是俱乐部版的小说,还不如印这些书的纸值钱呢。”

    “你的书面报告怎么写的?”

    “就这些。没有价值,除非当作废品回收。不过,没准儿某个室内设计师会有兴趣,用它们装饰某个摩登家庭的书架。” .她的陈述到此为止。至今为止,她提供的情况没什么特别,这也是她将要告诉汉尼斯的。对于警察来说,现在该提问题了。可我已经不是警察,所以必须斟酌自己的话。你可不能告诉某人,警察会问什么问题,这会让她提高警惕,让她占上风。

    可我无法抗拒这种诱惑。“要是知道有人买了那里的全部藏书,你会感到吃惊吗,麦金利小姐?他是否做了一单大生意呢?”

    我再次看到她的愤怒,不过这次她强压住了怒火。

    “没什么能让我吃惊,”她说,“总会有人买些东西,也总会有人当冤大头。等你再干一段肘间,就会发现这点的。”

    我微微耸了耸肩。“这个家伙懂书,”我说。此时,我脑袋里响起了警钟,警告我在丽塔·麦金利对汉尼斯作出陈述之前,不能再向她透露更多了。

    她渐渐怒形于色。“也许他没你认为的那么懂行。也许他失去了理智,简威先生。也许我跟某人狼狈为奸。你想让我说什么?”

    “什么也没有。”

    “你是不是认为,我在评估报告里故意掺假,跟买书的人里应外合?你找我就是为了这个吗?”

    “我怎么想无关紧要。我已经不是警察了。”

    “我得走了,”她再次说,“不过先让我看看你那个柜子里的几样东西。”

    我把书拿出来,她仔细检查着。“再给我看看别的。”

    现在,她完全是一付精明商人的样子。我也想摆这付架势,把那些书拿给她。

最后,她把大部分都放了回去,最终买的是索尔。贝娄的两本罕见小说,那是不到一个只前,我从彼得那儿买下的完美版本。路比给它们定了价,当时我觉得已经很高了:《摇摆的男人》400 元,《受害者》250 元。

    她没跟我要折扣,金钱对她来说,好像根本无所谓。

    我按常规给她打八折,于是她开了一张520 元的支票。

    接着,我就陷入了漫无目的的闲扯。突然之间,这个晚上显得如此漫长而黯淡,我是那么不愿看见她离开。

    “我很惊讶你买了这些书。有个我认识的老书商说,它们很可能会给我陪葬的。贝娄应该是另类作家,没人会喜欢收藏的。”

    “我想你的朋友错了。起码在贝娄上。”

    她向门口走去。我想拉住她的袖子,给她看点东西。

    什么无关紧要,只要是有趣的、她没见过的就行。

    你想看看一个警察真正的盘问程序吗,麦金利小姐?

    可事实上,我说的却是:“瞧,我可没对你暗示什么。”

    她在门口转过身,看了我一眼。于是我放弃了抵抗,给我这次对丹佛警察局的背叛行动画上了完满的句号。

    “我知道那些书不值一文,”我说,“我们看了俱乐部的账单。他保留了从第一天开始的全部账单,一份完整的档案。换了是我,单看保存的档案,也可以作评估的。”

    “那太好了,”她爽快地说,“我想我是不用坐电椅了。”

    她把门打开。要么现在要么永不,我想。

    “找个时间吃顿晚饭,好吗?”

    “不啦,”她几乎同时回答说。“谢谢你的邀请,不过,不。”

    拉开的门在她身后关上。我又伫立于这广袤的宇宙中,独自面对空荡荡的房间。她的香水留下一丝淡淡的痕迹,她的记忆则经久不散。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53

第二十二章

我梦见了她。我俩在书籍的海洋里一起遨游,在我的梦中。这真是美妙。我很长时间没谈恋爱了。一个正迈向高龄的单身汉,已经不敢相信一些东西,他害怕。

    然而,丽塔·麦金利点燃了我心里的那把火,我知道。我像浇上了汽油的灰烬。这对年轻人来说也许是正常的,不过对我这样过了而立之年、平时只跟“关系”不跟“爱情”打交道的男人来说,这种感觉鲁莽而怪异。它并不让人讨厌,不过随之而来的,却是担惊受怕和浑身上下的不自在。

    早上,我给汉尼斯打电话,把事情做了了断。我残存的警察责任感让我这么做。我把麦金利下班后的到访告诉了他,我们谈了些什么,我泄漏了些什么。他似乎不太关心,市长并没要求警察加班加点侦破波比的案子。

    等他们取得联系,他会乐意跟麦金利聊聊的,不过谁也不指望,这次会谈能有任何收获。

    两小时后,他打电话告诉我;麦金利上午11点会去警察局。

    大约两点左右,我给她打了电话。她开着答录机,不过不到一小时,她就回了电话。

    她的声音冷淡而疏远。“简威先生,您都想明白了吗?”

    “想明白什么?谋杀案还是图书生意?”

    “如果有一天,你把图书生意都搞清楚了,一定要让我知道你是怎么做的。我能为您效劳吗?”

    “帮我想清楚。”

    “昨晚我就告诉过你,今天早上我又告诉了你那位汉尼斯先生,对这个案子我一无所知。”

    “我指的是图书生意。我想去你那儿,看看你的藏书。”

    此时,我觉得自己仿佛成了透明人,被脱光了暴露在世界面前。我做好了被回绝的准备,而她也确实那么做了。

    “对你来说,从我那儿买书没钱可赚。”她说,“我所有东西都是高价零售。”

    “我敢打赌,一定能找到些东西。”

    “我不这么认为。你不可能赚到钱,再说,我现在很忙。我刚到家,累得要命,而且还有成千上万的事要处理。事实上,此刻我真的毫无热情待客,一点也不需要人陪。”

    “好吧,你说得很清楚,打扰了。”

    “对不起。再见。”

    简威第二次受挫。第九局下半场,两球出界,球迷们已经站起来,准备退场了。我把书店交给普莱德小姐,随后出去转悠。我到了山景道上的DAV 书店,书刚摆出来,看上去像垃圾。我从丽塔·麦金利的角度再来审视书,于是看到的更全是垃圾了:一些无聊人寻找的无聊书,俱乐部版的推理小说,俱乐部版的科幻小说,色情小说,等等等等。但愿这些书不会在千年后被发掘出来,让未来的人据此判断我们的生活。

    正想着丽塔·麦金利发呆,突然我的目光落在一本书上。我伸手及时拿了起来,此时一个身影在我身后出现。

    “你好,简威博土。”

    我转过身来。“嗨,彼得。生意如何?”

    “还能再好点。你几乎漏掉了那本书,它值多少钱?”

    我翻开书,取下封面,嗅嗅有没有发霉的味道。这是一本足够好的首版书,只是衬页有折痕,某个笨蛋在上面写了自己的名字。

    “噢,这本嘛,大概三四十块吧。”

    麦金利小姐不会要它,即使只卖两块钱。不过对彼得这样的家伙,这书简直就是他们的命根。

    “该死,”他说,“再晚一分钟,我就能得手了。”

    “反正它也是你的了。”我说,然后把书递给他。

    “耶稣基督,简威博士……”

    “圣诞快乐,提前两个月。”

    “天呐。”

    我们并肩走出去。我俩在停车场里聊了会儿。我问他有什么收获,他说是的,有些不错的东西要给我看,一两本过硬的货色。他可能本周晚些时候来找我。

    此时,他突然变得僵硬。我看着他的脸,还以为心脏病突发。他摇摇欲坠,如果不是我抓胳膊,他就要摔倒了。

    “喂,彼得,你没事吧?”

    “没事儿,当然。”

    他看起来可一点不像没事儿的样子。有点像一条被钓起来的鱼。

    “我得走了。”他说。

    “我开车送你吧。”

    “不……不用。公车来了。”

    他挣脱我的手臂,跑向对街。一辆车突然转向,差点撞上了他。他的身子被带得转了一圈,可这也没影响他的速度,仍然全力向车站冲去。他的那本刚买的书,就掉在我的脚边。

    我把书捡起来,看着那辆公车开走。这是怎么回事?

    我暗自纳闷。

    是害怕。彼得对某个东西太害怕了,以至完全被吓傻了。有什么东西,把他吓得屁滚尿流。

    我环顾四周。这是个繁忙的十字路口,车流汹涌,人群熙熙攘攘。街边对立的是两间便利店,第三个街角有家小店和墨西哥咖啡馆。我试图回忆彼得当时在做什么,看什么,不过最终无法肯定。我穿过街道,从一家便利店买了口香糖,接着就把这事儿抛在一边,接着忙我的工作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4:55

第二十三章

“丽塔·麦金利来过电话,”我进门时听见普莱德说,“就在一刻钟前。”

    我装出一付冷静的样子。检查了一下收据,生意差劲。我们的收入刚过一百,仅仅能抵得上开销。

    我去看路比。他正准备结束今天的生意,奈夫已经回家了。他们今天的收人还不到五十。

    今天对整个书店街来说,都是差劲的一天。

    我没有去哈克尼斯那儿。能看见窗里的灯光,所以我知道他在。

    夜晚很凄凉,孤独的感觉分外强烈,而我有预感,无论丽塔·麦金利对我要说什么,都无法给我温暖。

    可她真的给了我惊喜。当打电话给她,她竟然充满歉意。

    “通常我不会这么无礼的,简威先生。可能是时差还没调整过来。”

    “哪里的话,是我太冒昧了。”我撒谎。

    接着是长时间的静默,终于她说:“如果你还想来,我当然欢迎。”

    “什么时候呢?”

    “明天下午或任何时间。最好晚点,这样我可以稍微作些休息和调整。”

    我简直觉得头晕目眩,简直就要倒了。伙计们,简威还有戏,真令人难以置信。尽管过去的二十四小时里,他不断击球出界,可这场比赛竟然还他妈的有戏!

    普莱德在给绿色植物浇水,它已经被移了两次盆,正在长成一棵小树。我还从没见过什么东西,能在三个月里长成这样。

    “这是什么东西?”我问。

    “我不知道。不过是随手挖出来的。”

    “要是哪天它长出牙来,记得把它杀死。”

    然后我们开始每晚仪式,准备打烊。

    “你还没告诉我,”我说,“哈克尼斯怎么样?”

    “一个可爱的人。十全十美的绅士。”

    我叹了口气。

    “我知道你想找个借口,把他脑袋拧掉。不过遗憾的是,我恐怕帮不上忙了。他人不错,他的风度无可指责。”

    注意保护自己,普莱德小姐,看好你的船头船尾左舷右舷。现在咱们把这宝贝锁起来,让这糟糕的一天就此结束,你说呢?“

    “今天确实够闷的。我去关灯,再把答录机打开。”

    她消失在屋里。我把前门上锁,然后开始数钱。没多久,我就觉得脖子的毛竖了起来。转身向外看,只见杰奇·纽顿正坐在一辆车里,盯视着我。这是一辆加长的黑色轿车,保镖坐在驾驶座上。

    “啊——哈。”我说。

    普莱德小姐刚从里屋出来,问我:“你跟我说什么?”

   “我说我们有伴儿了。”

    “噢,上帝。”

    “千万别看他们,别受他们一点影响。继续干你的活,然后准备离开。”

    我把招牌翻过来,让他们不至于有什么想进来的念头。普莱德小姐匆忙收拾起她的东西。

    “咱们准备好了吗?”我说。

    “我准备好了。”

    “很好。今晚我送你回家,绕道从西边走。别争论,就这么办。我们就从那些畜生身边过去,开我的车走人。明白吗?”

    我把店里的灯关上。电话铃响了。

    我听到那部答录机启动的声音,然后开始录音。我不喜欢这种机器,不过普莱德小姐说服我安了一部,好让我们不会错过任何重要消息。如往常一样,她是对的这个该死的机器帮了我们大忙。

    “我要看看这是谁,”我说。“你先等一下。别看那些家伙,也别让他们觉得你担心。我马上回来。”

    等我走进屋里,答录机已经录完了。很可能是丽塔。

    麦金利,我想,要取消明天的约会。我把磁带倒回去,播放这段留言。

    是彼得。他扯紧嗓子,听起来焦急不安。“我得跟你谈谈,现在。”他说。

    我等了片刻。我知道他没挂电话,可最终什么也没说。他似乎突然被吓傻了,就像上次一样,他是个吓破胆的可怜傻瓜。

    “噢,该死。”他说,随后挂了电话。

    我把磁带倒回去,又放了一遍。跟那天一样,他莫名其妙。我不知道他在哪儿,也不知道怎么跟他联系。

    也许路比知道。

    我重新放好磁带,回到门前关了最后一盏灯,挽起普莱德的手说,“咱们走吧。”

    锁好店门后,我们从杰奇的车旁走过。那个打手发动了引擎,车子在我们身旁慢慢滑动。我会忍受十秒钟,我想,然后就要教训人了。我走到路比的店里,这里已经打烊上锁。我经过哈克尼斯的店,这里也关门了。只有克莱德·菲克斯还开着门,他坐在窗前凝视着街道,就像一只秃鹰。

    我们转过街角,来到一个小停车场,这条街的车都停在这里。那个打手的车缓缓跟在身后。我为普莱德拉开车门,然后走到那个打手的车前,那辆车停了下来,只有马达还在转。

    我敲了敲车窗,杰奇把车窗打开一道缝儿。

    “到此为止,纽顿。今晚要是再让我看见你的屁股就得有麻烦了。”

    “彼此彼此。”那个打手说。

    我盯着杰奇。“这个家伙会说英语吗?把手在方向盘放好,臭嘴。敢碰一下你的枪,我就让你见祖母去。”一阵故意的停顿后,我对杰奇说,“现在我有话告诉你,纽顿,你也听着,臭嘴。如果你想活到下一次生日,千万别惹我。别……惹……我!”

    “硬汉子,”那个打手说。“我会陪你一程,硬汉子。”

    “就算走跳板,你也会迷路。赶紧开着这辆破车,混蛋!”

    杰奇想装出被逗乐的表情,却不太像。他摇起车窗,用手示意把车开走。我看着车尾灯逐渐远去,又对着空无一人的街道,独自站了好久。

    只不过是书店街的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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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死亡约会》--作者: (美)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