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龙
发表于 2015-6-9 22:09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6-9 22:07
当事女主也可以在国内找个律师发律师信嘛! 国内律师又不贵, 给反吓回去。
这就是个楼主自己弄的声明,律师函根本不长这样~~~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6-9 22:11
Herstwasser
发表于 2015-6-9 22:11
那个傻楼主,想个招看能不能在德国起诉嘛,总有办法的。赶回国再说呗,键盘不够力啊。。
☆笑着流泪★
发表于 2015-6-9 22:12
{:5_331:}
安家龙
发表于 2015-6-9 22:1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6-9 22:11
楼主忘了谷歌搜索引擎有多好用。嘿嘿!!
他那个智商,也就骗骗傻的~~ 所以毕不了业~~
他要真在德国请律师,证件这关就得先过~~~ 他敢吗?~~律师咨询费按小时算,他舍得给吗?
只能在国内折腾下下,这个就看谁有关系,谁后台硬~~
如果那姑娘被逼得豁出去了,就算下半辈子吃牢饭也要搞死这男的,国内找个杀手,也不是难事。
傻卵
发表于 2015-6-9 22:16
两只疯狗,最后两败俱伤,这结果不是挺好的吗
绿色的田园
发表于 2015-6-9 22:17
男的是做的不上路,做事不地道,女的是偏执的紧,撞一块才有戏。
sales_NMG
发表于 2015-6-9 22:22
周小猫 发表于 2015-6-9 21:53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人觉得签字好难看么...
握抓,同感
求包养
发表于 2015-6-9 22:24
渣男,1.你用马甲发帖
2 你在贴里逻辑不清,很多mm已经指出了
3 你男女关系混乱和欺骗,已经不少mm都指出来了,在柏林也有很多认识你的人指出来
你真是连脸都不要了
求包养
发表于 2015-6-9 22:26
安家龙 发表于 2015-6-9 21:54
我突然开始喜欢你了~~~
{:4_302:}表跟我抢房姐
第176天
发表于 2015-6-9 22:26
看楼主还一直没爆出女主个人信息,还算厚道吧。以后也就在德国夹紧尾巴做人吧。
土木系
发表于 2015-6-9 22:28
搬凳子,嗑瓜子,看猴戏,德国比较无聊,在国内这点破事估计没人理睬吧
deutour
发表于 2015-6-9 22:31
第176天 发表于 2015-6-9 22:26
看楼主还一直没爆出女主个人信息,还算厚道吧。以后也就在德国夹紧尾巴做人吧。
女主的信息还用楼主爆?女主本来自己发帖时都爆完了
楼主该爆的应该是女主要坑钱的证据,结果也就口说了半天。也没见有字有据
所以说楼主发帖是下下策,反而让人感觉倒打一耙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6-9 22:31
多多猫 发表于 2015-6-9 21:56
这位兄弟,看你贴上来的是律师的公函,很正式的样子。就知道你动真格了。
你也睡了别人,一个二十岁的小 ...
你这个托能不托得这么明显吗?还是你就是曾导本人?
先别说这个不是律师的公函(工科男就别装13),没有律所名字,律师名字,委托人名字,送达人对象,法律条文或者法律诉求。即使真的是律师信,国内的司法体系执行力度你要吓谁呢?!国内报警了报的是什么地方的警察?FBI吗?有跨省执行权?
这事上小姑娘的确在法律上讨不回公道,也可能夸大了事实,但是无论在什么时代男的都是渣男无疑,还好意思出来澄清,真心无语!
阿猫爱吃鱼
发表于 2015-6-9 22:31
又不是只有这一个女生被你骗,只不过只有这个妹子不愿意就这么算了站了出来。
老实点吧别再出来丢人了
butterfly1717dy
发表于 2015-6-9 22:33
都说相由心生,字也由心生么,丑的真是。。。。
求包养
发表于 2015-6-9 22:34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6-9 22:31
你这个托能不托得这么明显吗?还是你就是曾导本人?
先别说这个不是律师的公函(工科男就别装13),没 ...
曾导以前曾用各种马甲帮自己在这件事中洗白,但一般情况下被大家拍拍之后就删帖了。。。现在又整这么个马甲上来
求包养
发表于 2015-6-9 22:35
这个楼里的ID:第176天
就是曾渣男的马甲!!!
求包养
发表于 2015-6-9 22:37
按照渣男的套路,这个声明是不是天涯、百度贴吧、fb也要发一份啊,有人有连接么?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6-9 22:38
第176天 发表于 2015-6-9 22:26
看楼主还一直没爆出女主个人信息,还算厚道吧。以后也就在德国夹紧尾巴做人吧。
真要发律师信必须要有真实名字。估计不是厚道是装不像吧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6-9 22:38
Butterfliege
发表于 2015-6-9 22:39
借用小逗比另一楼里某位她的支持者的话,对楼主深表哀悼,坐等楼猪继续爆料,好精彩的感觉。
安家龙
发表于 2015-6-9 22:39
求包养 发表于 2015-6-9 22:26
表跟我抢房姐
没事儿,不跟你抢~~ 我要她的心,你拿去她的人~~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6-9 22:40
安家龙
发表于 2015-6-9 22:40
求包养 发表于 2015-6-9 22:35
这个楼里的ID:第176天
就是曾渣男的马甲!!!
我能爆粗口吗?~~
求包养
发表于 2015-6-9 22:41
安家龙 发表于 2015-6-9 22:39
没事儿,不跟你抢~~ 我要她的心,你拿去她的人~~
{:4_296:}她身体给了我?心给了你?
蝴蝶的语言
发表于 2015-6-9 22:41
CNMLB 姐姐特么坐等看你个傻逼怎么运用法律武器...祸害人的玩意儿死你全家!
安家龙
发表于 2015-6-9 22:42
求包养 发表于 2015-6-9 22:41
她身体给了我?心给了你?
我这么期待~~ {:4_457:}
求包养
发表于 2015-6-9 22:44
这个楼里的第176天你给我滚出来
http://www.dolc.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29657&extra=page%3D1&page=5
这个楼第50楼这个匿名是你发的吧,一千多字的洗白文章,后来你把原帖删了,所以引用现在是在50楼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5-25 21:13
刚在原帖里看到有个大妈头像的ID大概是情绪比较激动吧,说住在渣男学生宿舍tiergarten的全都是中国穷鬼和猥 ...
第176天,你出来说,“是”,还是“不是”吧,你这个渣男!
Butterfliege
发表于 2015-6-9 22:45
蝴蝶的语言 发表于 2015-6-9 21:41
CNMLB 姐姐特么坐等看你个傻逼怎么运用法律武器...祸害人的玩意儿死你全家!
我特烦爆粗口的人,但总有例外,就这贴,不是珍惜我这个养了多年的用户名,我就翻字典的甩脏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