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高速上差10公分追尾,前车刹车也太急了
Abstand, Abstand ... {:5_326:} chocomoo 发表于 2013-11-29 17:15
稀里糊涂被表扬了
嫩快把§ xx StVO 法条背熟了吧,可以去当驴屎了,赚钱好多哦{:5 ...
驴屎。。 {:5_355:}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1-29 17:19
Abstand, Abstand ...
我去,后来我跟前车保持至少20米的距离,追一下尾伤不起,我的胖6abs果断启动了,就差一点就亲上了{:5_313:}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11-29 17:21
我去,后来我跟前车保持至少20米的距离,追一下尾伤不起,我的胖6abs果断启动了,就差一点就亲上了{:5_31 ...
就这么点? {:5_355:} 而且还是大冬天,路况不好? {:5_355:}
夏天这点距离,如果当时是120kmh,那可就100大洋嗖就不见了,外加抠2分。{:5_391:}
weniger als 4/10 des halben Tachowertes 100,- EUR, 2 Punkte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1-29 17:36
就这么点? 而且还是大冬天,路况不好?
夏天这点距离,如果当时是120kmh,那 ...
哪有120,堵车路段,前车走了,我以为不堵了,一脚油门,突然发现前者毫无征兆的停了,而且越来越大,菊花也越来越销魂,赶紧刹车,感觉不够,猛踩,abs启动,堪堪停在10公分处{:5_355:}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11-29 18:49
哪有120,堵车路段,前车走了,我以为不堵了,一脚油门,突然发现前者毫无征兆的停了,而且越来越大,菊 ...
然后就洗了个桑拿吧{:5_383:} 可以给strasseverkehrsamt写信,来纠正这个问题的。他们会很认真考虑的。
我以前申诉一个人行道上的标识太低的问题,中午打的电话,下午就给收拾好了!我告诉他们,有人为此受伤了.....小城市,效率高。 支持劈老师,投诉一下
不太理解坑什么意思,反正就是支持投诉 写信应该写给交通局的公共邮箱吧?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11-29 17:49
哪有120,堵车路段,前车走了,我以为不堵了,一脚油门,突然发现前者毫无征兆的停了,而且越来越大,菊 ...
感觉越是堵车越是容易出现追尾。
这几天搬家,A1、A2来回跑,可以说每跑一次都能看到追尾unfall。 砖头哥 发表于 2013-11-29 18:25
可以给strasseverkehrsamt写信,来纠正这个问题的。他们会很认真考虑的。
我以前申诉一个人行道上的标识 ...
中! 有明确表达支持的了 {:5_366:} 是在慕尼黑吗,当时碰到这个灯,被卡在轨道上,心慌了好一阵 weltall 发表于 2013-11-29 23:43
写信应该写给交通局的公共邮箱吧?
好,查查看先,有没有公共的
估计得写正式信纸信 cqklee 发表于 2013-11-30 10:04
是在慕尼黑吗,当时碰到这个灯,被卡在轨道上,心慌了好一阵
不是慕尼黑,是法兰。电车多的大城市,这种路口可能会有。不过这样是不是合理,我不知道,打算问问看。 chocomoo 发表于 2013-11-29 16:47
嫩语文是砖头教的么?
我说的是你从灯1左拐,没让你左拐到geister上去,你左拐过去路口已经在你身后了,前面灯2那边还是个路口呀,除非一路绿箭头灯你可以顺利直接加速通过,否则就是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我又查了下,发现你说的还是有问题。绿色箭头灯,不是指你开出的路口,而是箭头指向的方向,这里就是左拐路口。
§37 StVO:
Grüner Pfeil: "Nur in Richtung des Pfeils ist der Verkehr freigegeben".
http://dejure.org/gesetze/StVO/37.html
而不是说,nur die Fahrspuren, die mit ...,sind freigegeben.
绿色箭头灯,确实应该是自由通行的保障:
In der deutschen Verwaltungsvorschrift zur Straßenverkehrsordnung heißt es hierzu: „Solange ein grüner Pfeil gezeigt wird, darf kein anderer Verkehrsstrom Grün haben, der den durch den Pfeil gelenkten kreuzt; auch darf Fußgängern, die in der Nähe den gelenkten Verkehrsstrom kreuzen, nicht durch Markierung eines Fußgängerüberwegs Vorrang gegeben werden. Schwarze Pfeile auf Grün dürfen nicht verwendet werden.“. Mit diesem grünen Pfeil wird eine konfliktfreie Fahrt (je nach Pfeilrichtung: links, geradeaus, rechts oder in Richtung des Kombinationspfeils) über den Knotenpunkt signalisiert.
http://de.wikipedia.org/wiki/Gr%C3%BCner_Pfeil
而根据你理解的情况,或者说我建议他们修改成这样:
[*]灯1,取消箭头灯,改为大饼灯
[*]灯2,红灯取消。改成图中箭头所指地方的,黄色闪烁灯,绿色放行时候,有行人按下横行道灯,则黄灯闪烁,如果是无行人按下,则绿箭头灯亮起。
这样也就符合了 §37StVO 中的
Ein grüner Pfeil links hinter der Kreuzung zeigt an, dass der Gegenverkehr durch Rotlicht angehalten ist und dass, wer links abbiegt, die Kreuzung in Richtung des grünen Pfeils ungehindert befahren und räumen kann.
一会把这段补充道首贴中去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1-30 11:50
我又查了下,发现你说的还是有问题。绿色箭头灯,不是指你开出的路口,而是箭头指向
哥,你这么想啊:假如你在vorfahrt的路上右拐,但是你必须得给直行的行人让路一个道理,你这个路口的情况其实还要复杂一些,毕竟是条很宽的四车道路口。同你一个方向的行人过路口,即便你是绿尖头灯也得考虑行人的优先权。所以必须得小心慢行
绿色箭头灯只能保证你目前路口的畅通,灯2那边已经具备第二个路口的感觉了,既然有了第二个路口的问题,再次有交通指示灯是很正常的
灯1改为大饼灯也会有问题,等于每次大饼绿灯的时候所有灯1位置的车可以同时启动过路口,但是有些路口是交错放行的,可能更加利于交通畅行的宗旨?
灯2红灯取消,改为行人按下过马路就绿灯,没人按就黄灯闪烁跟目前的要么红灯要么没灯效果应该是一样的吧,黄灯闪烁更容易造成事故。
本帖最后由 劈马甲 于 2013-11-30 12:24 编辑
chocomoo 发表于 2013-11-30 11:35
哥,你这么想啊:假如你在vorfahrt的路上右拐,但是你必须得给直行的行人让路一个道理,你这个路口的情况 ...
二娘也不小心暴露了没上过理论课了? {:8_491:}
>假如你在vorfahrt的路上右拐,但是你必须得给直行的行人让路一个道理,
没有灯,只有先行牌子的时候,是必须。
绿色箭头灯,不是必须。
当然,别人强抢你的先行权,不能不时刻警惕。
但这是两码事。
> 你这个路口的情况其实还要复杂一些,毕竟是条很宽的四车道路口。同你一个方向的行人过路口,
> 即便你是绿尖头灯也得考虑行人的优先权。所以必须得小心慢行
小心永远都是需要的,这点你是对的,在StVO开篇第一条。
所有的先行条款,都不能排除这一条。
> 绿色箭头灯只能保证你目前路口的畅通,灯2那边已经具备第二个路口的感觉了,
> 既然有了第二个路口的问题,再次有交通指示灯是很正常的
额,"第二个"路口了。。。 好吧,理解上真会有不同 {:8_472:}
> 灯1改为大饼灯也会有问题,等于每次大饼绿灯的时候所有灯1位置的车可以同时启动过路口,
> 但是有些路口是交错放行的,可能更加利于交通畅行的宗旨?
这种情况不矛盾啊。右转是是红灯,带箭头那种红灯,就属于右转弯禁行状态。这种组合我们这很多的,比如右拐方向上正好有人行道绿灯亮起。
(在这里只有两个方向,没有其他方向了)
> 灯2红灯取消,改为行人按下过马路就绿灯,没人按就黄灯闪烁跟目前的要么红灯要么没灯效果应该是一样的吧,
> 黄灯闪烁更容易造成事故。
本来,绿色大饼灯,左转弯都要注意其他人和车{:8_470:}
1、直行车辆(这里没有)
2、同方向过马路的行人
黄灯闪烁,完全是"zusätzlich"的,怎么能说"更容易"呢?应该闪烁提示,应该是更不容易才对吧。以前我刚到柏林,来到大城市欧,看到有很多大路口左转弯都这样,觉得比俺们那嘎答好多了,还脚着应该学习学习首都经验来着。
现在确实是有些路段,慢慢加了些zusätzliche的黄灯,比如右拐上主干道的倒三角,本来没有任何灯,但是交通事故多了,后来就加了一个常年闪烁的黄灯,没有任何其他颜色的灯。
而且要么红灯要么没没红灯,跟这也不一样
它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1、安装位置:红灯出于死角,左拐前看不见,拐直了才看到。黄灯安装在对角线,在转弯的过程中就会看到
2、视觉效果:红灯是静态,闪烁是动态。动态更容易被注意到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1-30 13:16
二娘也不小心暴露了没上过理论课了?
>假如你在vorfahrt的路上右拐,但是你必须得给直 ...
得,偷懒少打了几个字,就被你揪住小辫子了{:3_258:}
>假如你在vorfahrt的路上右拐,但是你必须得给直行的行人让路一个道理,
没有灯,只有先行牌子的时候,是必须。说的就是这种情况{:3_255:}
其它的字太多了,刚吃饱了泡饭,脑子不够用,暂时不看了{:3_249:}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1-30 13:16
二娘也不小心暴露了没上过理论课了?
>假如你在vorfahrt的路上右拐,但是你必须得给直 ...
那个啥,投诉信写了没?
俺支持嫩写哈,跟你讨论这个路口坑不坑的问题是另外一回事{:3_251:} chocomoo 发表于 2013-11-30 12:27
得,偷懒少打了几个字,就被你揪住小辫子了
>假如你在vorfahrt的路上右拐,但是你必须得给直 ...
其它的字太多了,刚吃饱了泡饭,脑子不够用,暂时不看
多吃泡饭,脑容量泡大一点? {:8_492:}
好,俺也泡脑容量切了。。。 {:5_347:}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1-30 13:16
二娘也不小心暴露了没上过理论课了?
>假如你在vorfahrt的路上右拐,但是你必须得给直 ...
1、安装位置:红灯出于死角,左拐前看不见,拐直了才看到。黄灯安装在对角线,在转弯的过程中就会看到
这个才是问题关键,尤其是安装位置有点坑爹
视觉效果么,个人还是赶脚红灯更有强烈的限制作用-因为必须停,黄灯闪烁的话可以不停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1-30 13:31
多吃泡饭,脑容量泡大一点?
好,俺也泡脑容量切了。。。
现在满脑子泡泡呀{:5_320:} chocomoo 发表于 2013-11-30 12:28
那个啥,投诉信写了没?
俺支持嫩写哈,跟你讨论这个路口坑不坑的问题是另外一回事
没呢还,等理赔之后,把理赔案子一起递上,这样更有说服力些。{:5_339:}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1-30 13:32
没呢还,等理赔之后,把理赔案子一起递上,这样更有说服力些。
{:5_342:}有理有据,符合劈老大研究精神! chocomoo 发表于 2013-11-30 12:33
有理有据,符合劈老大研究精神!
{:8_492:}补脑去了。。 这个,就在我家旁边就有和这一样的设置,几乎每两天都要过一次。
确实是个坑,灯2一般不亮,一旦亮了就弄得大家很尴尬。 加个黄灯在对角最靠谱{:5_346:} 有些地方的交通灯设置确实很有问题
有次下高速,一个大拐弯,结果,弯道尽头,居然有车停着,原来是等红灯,尼玛还好刹车即时啊
一般不都应该到直线的时候,远远的看到交通灯么
夏季树木茂盛,弯道基本全给挡上了,视野太差,估计也坑过不少爹了 俺感觉更改行人绿灯的时间,也许可以最小投入的解决问题。灯1绿色箭头放行后,行人那里的灯不能变绿,必须等转弯灯变红后,行人那里的灯变绿,行人通过后,直道上的灯从红变绿。 xianwubo 发表于 2013-12-12 13:38
俺感觉更改行人绿灯的时间,也许可以最小投入的解决问题。灯1绿色箭头放行后,行人那里的灯不能变绿,必须 ...
恩,这个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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