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看国内新发明的词----抢绿灯
@南京零距离【两名女大学生被别克轿车撞飞】昨晚九点,在南京应天大街和南湖路路口,两名女大学生被一辆别克轿车撞飞,均腿部骨折。别克司机称,当时两人合骑一辆电动车闯了红灯。但现场目击者称,别克司机抢了最后两秒绿灯,速度较快。伤者被送往附近医院抢救,一人伤势严重。详见江苏城市频道17:30晚间新闻。 loewez 发表于 2013-10-18 13:45
不要想当然,德国的路口情况和国内的路口根本没啥可比性。那两个女孩可能根本没抢红灯,我的分析:
国内 ...
既然按法律法规说事情,那咱们就按照法律法规来。不管剩下几秒,只要汽车过线是绿灯,就没违反任何交规,撞了人,如果那个人也是绿灯,这个问责必须交管部门,城市市政来负责。跟司机和行人都没关系。如果行人走上斑马线是红灯,我心里会说一句行人该死,但是法律上人和机动车比算是弱势群体,就算行人全责司机也要赔偿,只是多少问题。所以我认为这个规定听操蛋的,但是从人文角度来讲也无可厚非。 说明司机说的是事实 电动车闯了红灯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3-10-17 16:22
说明司机说的是事实
我就不能理解那个“但”字是从哪个位面转折过来的 moudy 发表于 2013-10-17 15:24
我就不能理解那个“但”字是从哪个位面转折过来的
新闻需要,不然就不是新闻了 黄灯有时还加速过呢,在国内估计要出人命的~ moudy 发表于 2013-10-17 16:24
我就不能理解那个“但”字是从哪个位面转折过来的
这新闻写的真没水平 这个新闻更证明了司机是按照交通规则在开车,这两个被撞的负全责。但是,机动车要赔偿,这是法律规定的。没办法。 FBICIA 发表于 2013-10-17 15:34
这个新闻更证明了司机是按照交通规则在开车,这两个被撞的负全责。但是,机动车要赔偿,这是法律规定的。没 ...
中国的交规,当笑话看就可以了 FBICIA 发表于 2013-10-17 16:34
这个新闻更证明了司机是按照交通规则在开车,这两个被撞的负全责。但是,机动车要赔偿,这是法律规定的。没 ...
基本上算是认了两个干女儿。不知道司机三者险买的够不够。
话说国内规定交强险deckungssumme达到10000医药费 2000财产赔偿就可以,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现场目击者更是个笑话 国内的红绿灯问题很大,这边红灯刚灭那边绿灯就亮, 中间一点时间差都没有。 要真抢绿灯那还真是很容易碰上撞飞一个俩的。 moudy 发表于 2013-10-17 16:38
基本上算是认了两个干女儿。不知道司机三者险买的够不够。
话说国内规定交强险deckungssumme达到10000 ...
“干”字念几声?如果是四声就是福利啊 chocomoo 发表于 2013-10-17 16:18
“干”字念几声?如果是四声就是福利啊
终身残疾的话,只能是一声了 不要想当然,德国的路口情况和国内的路口根本没啥可比性。那两个女孩可能根本没抢红灯,我的分析:
国内大路口的灯基本都是带倒计时的,所以那行人才能说得出抢的时间是两秒。那么这里“抢绿灯”的定义很好理解,就是绿灯剩下的时间(两秒)加上黄灯时间不足以让车安全通过路口,司机仍然强行通过。甚至很有可能路口是根本没有黄灯的,绿灯在最后几秒会闪烁,相当于黄灯,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司机注意剩余时间。
我在地图上查了一下事故发生地的路口,请看
可以看到应天大街是一条四车道的主路(不算高架),南湖路是两车道的普通道路。
用卫星地图估计下路口的宽度。图上“南京应天大街”几个字的宽度按比例尺显示大概是20米。那么,南湖路的宽度大概是20米,应天大街从人行道到对面人行道的距离估计足足有70米。司机可能是为了抢绿灯通行时间加速通过,结果撞上了对面人行道上的两个女孩。
按50-60kmh的正常车速计算,车每秒速度大概是15米。则绿灯时间最少要在五秒以上,才可以安全通过此路口。司机在还剩两秒的时候强行通过,则等他开到对面人行道的时候,可能行人灯已经绿了两秒以上了。但不知道南京的交通法规和此路口的交通灯实际情况是什么样的,是不是有黄灯,变灯有没有足够的安全时间。现场有高架桥,又是晚上,灯光条件复杂视线肯定不好。也有可能两个女孩也是在行人红灯的最后几秒急着迈步,才被急着通过路口的司机撞上。
这里是路口的街景图片:
点击链接可以进入
http://map.soso.com/#pano=10101022120901123622200&heading=31&pitch=16&zoom=1 仔细看图啊,3灯的,也就是肯定有黄灯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13-10-18 13:47
仔细看图啊,3灯的,也就是肯定有黄灯
就算有黄灯,估计开到马路这边行人道也是马上就要变灯了。两边不管谁走的安逸一点,可能就没事了。
不管是开车还是过路,还是宁慢勿抢啊。 chocomoo 发表于 2013-10-17 17:18
“干”字念几声?如果是四声就是福利啊
You are woman, how could you say this!!! loewez 发表于 2013-10-18 14:45
不要想当然,德国的路口情况和国内的路口根本没啥可比性。那两个女孩可能根本没抢红灯,我的分析:
国内 ...
这个图已经看得晕了,到底哪个方向的绿灯? loewez 发表于 2013-10-18 14:45
不要想当然,德国的路口情况和国内的路口根本没啥可比性。那两个女孩可能根本没抢红灯,我的分析:
国内 ...
国内过路口的时候的确要一慢二看三通过,各种危险因素太多了 司机提前结果了两个未来的南京老太....这是天大的好事啊.... loewez 发表于 2013-10-18 13:54
就算有黄灯,估计开到马路这边行人道也是马上就要变灯了。两边不管谁走的安逸一点,可能就没事了。
不管 ...
只要是车辆绿灯过了线,就是合规合法的....这个不需要质疑吧.... 砖头哥 发表于 2013-10-18 15:22
只要是车辆绿灯过了线,就是合规合法的....这个不需要质疑吧....
唯一可能存在的问题,就是有没有超速
如果超速的话,也有责任的吧 砖头哥 发表于 2013-10-18 15:22
只要是车辆绿灯过了线,就是合规合法的....这个不需要质疑吧....
不要把法律当挡菊牌 crazymoon 发表于 2013-10-18 14:50
唯一可能存在的问题,就是有没有超速
如果超速的话,也有责任的吧
即便超速,按照德国这边的规定,就是次要责任。
这个事故的问题是,若判成主要责任,则受伤的二人的医药费与治疗费用可由汽车车主的保险公司来承担。但同时,车主可能要承担很严重的法律责任,包括部分民事赔偿,甚至要去坐牢。
若是不按照主要责任判,则这俩未来的南京老太就可能无药可医,会死在医院里。
麻烦死了。 陶瓷虾 发表于 2013-10-18 14:52
不要把法律当挡菊牌
{:5_340:} 砖头哥 发表于 2013-10-18 15:18
司机提前结果了两个未来的南京老太....这是天大的好事啊....
仅仅是腿部骨折而已,没少了俩老太太 chocomoo 发表于 2013-10-18 15:27
仅仅是腿部骨折而已,没少了俩老太太
太可惜了!是俩瘸了的南京老太。。。 blackangel0528 发表于 2013-10-17 16:29
国内的电动自行车哦,跑起来拿自己当摩托,出事故装自行车。经常性一个十字路口,电动自行车成井字形穿梭, ...
关键是没有声音
悄无声息就从你右边过来了
国内开车,右转比德国头痛的不是一点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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