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两辆大巴夹击的下场
湖南常张高速结冰,多车连环相撞。目前15人死亡,60多人受伤。其中一辆面包车被两辆大巴前后夹击,彻底挤扁。http://y3.ifengimg.com/ba823efb4496b7e7/2013/0208/rdn_5114994936efa.jpg
http://y2.ifengimg.com/ba823efb4496b7e7/2013/0208/rdn_5114974cc0336.jpg 大BUS出头这么硬啊! 真惨 第二张图象我们这3天前出的事故.
其实是我老板描述的.
他拜访客户,搞到凌晨4点才回来,一晚上没睡觉.
在高速公路上,当时下雪,3点左右,看到右边一辆LKW出了事故,前面一辆小车已经解体了,他慢下来想看看有没有必要报警,发现尸首已经没了,满地是碎块,是不是肉不知道,但有很多碎衣服.
当时他也神志不清了,不想停车,觉得停了也没有用,直接开过去了,路上打了电话报警.
如果有别的路过车,必须得停车啊,不然违法,可当时路上没其他车.
我同事上次就是第一个路过没停,没报警,后来被传到法院,罚3000欧,找律师打官司,后来罚了1000多,再加上律师费几百. FBICIA 发表于 2013-2-8 10: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BUS出头这么硬啊!
看过Muenchberger Senk视频的话,会更感慨的。 不仔细看真是发现不了这俩大巴之间居然还有辆车 ERICHANSA 发表于 2013-2-8 11: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二张图象我们这3天前出的事故.
其实是我老板描述的.
他拜访客户,搞到凌晨4点才回来,一晚上没睡觉.
好奇法院是怎么逮到你那个同事的呢?
高速上很少有摄像头啊 不可能是面包车吧 ziege_he 发表于 2013-2-8 18:40:58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RICHANSA 发表于 2013-2-8 11:41
第二张图象我们这3天前出的事故.
其实是我老板描述的.
他拜访客户,搞到凌晨4点才回来,一晚上没睡觉.
好奇法院是怎...
因为是白天,被人看到报警了 面包车里的人肯定报销了 ERICHANSA 发表于 2013-2-8 11: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二张图象我们这3天前出的事故.
其实是我老板描述的.
他拜访客户,搞到凌晨4点才回来,一晚上没睡觉.
为什么要停车啊?是法律规定么?遇见事儿必须凑近看看然后报警?要是我不说德语警察英语中文又不好,那岂不是自讨苦吃?这是约定俗成还是法律硬性规定?如果是法律规定,那么以德国摄像头之稀疏程度,如何保证有效实施呢?
退一步讲,如果语言过硬,报警不就行了么?是法律规定非要停车下车么?
还有一个事儿我一直没想明白,比如我车坏了,坏高速上了,或者别人出了车祸,那么我要是找ADAC或者报警的话,怎么描述我的位置呢?比如说我在某高速什么方向多少公里处。。前面两个我知道,第三个怎么说啊? 本帖最后由 ERICHANSA 于 2013-2-12 08:47 编辑
pakycn 发表于 2013-2-9 15: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什么要停车啊?是法律规定么?遇见事儿必须凑近看看然后报警?要是我不说德语警察英语中文又不好,那岂 ...
是的法律规定,如果学了驾照都知道.
看到事故,如果你是第一个经过的,要停下找伤者进行急救,同时维持现场安全,光开过去报警是不行的.
被人举报会上庭的,一点余地没有.
我老板这事确实不用停,就象LZ说的事故一样,车都成碎片了.再加上周围没人,如果后面跟着车,还是要找个安全地方停下来的.再说他当时很困,又下雪,为了自身安全考虑,他也不敢停.,
"如果是法律规定,那么以德国摄像头之稀疏程度,如何保证有效实施呢?"
法律的力量不比摄像头更大吗?心中有法,自然有有效实施的. 这面包车真惨。。。 xianwubo 发表于 2013-2-12 09: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面包车真惨。。。
有人比较了轮子,觉得可能是一辆CRV..... moudy 发表于 2013-2-12 10: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人比较了轮子,觉得可能是一辆CRV.....
又见中国造铁皮车 ERICHANSA 发表于 2013-2-12 08: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的法律规定,如果学了驾照都知道.
看到事故,如果你是第一个经过的,要停下找伤者进行急救,同时维持现场 ...
行吧。。可是没有摄像头的话,法官如何判断我是不是第一辆经过的车呢?我自己又如何判断我是不是第一辆经过的车呢?如果之前有人经过没有停,那在法律上面,还有我的责任么?我看上面有人这么说的。既然您老懂法,跟恩们这样儿的扫扫盲。
第二张图,小车上那些红红黄黄的,是人肉么?。。。 {:3_260:}
pakycn 发表于 2013-2-12 16: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行吧。。可是没有摄像头的话,法官如何判断我是不是第一辆经过的车呢?我自己又如何判断我是不是第一辆经 ...
被传上庭的人都是这样想当然的,也许当时有事,存有侥幸心理.
但在庭上你说前面也有人经过没有停,这是没有说服力的,除非你能指出车牌号.当然你可以说你当时头转到另一边了,根本没看到事故,然后再继续编下去,让法官相信你为止.
遇到事故,停车救援,是写在法律里,就算没写,山沟沟里不懂法的人,也会自主停下来急救的.
不知你这一问是何目的,是想挑战摄像头,还是想挑战自我?
当然我老板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他自己也说了,如果看到人受伤他再累也要停下去救.但他已经慢下来了,看到车都碎了,衣服也满地都是,实在没有停下的必要了.这种情况下直接报警是可以的,反正没有必要去救,就算上庭了也说得过去.
还有种情况,就是自身也处于危险之中.比方说洪水,大火,大家都在逃,有人出事了,应该没人会停下来救. ERICHANSA 发表于 2013-2-8 04: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二张图象我们这3天前出的事故.
其实是我老板描述的.
他拜访客户,搞到凌晨4点才回来,一晚上没睡觉.
奇怪,LKW的司机为何不报警,难道也挂了??? optimus-prime 发表于 2013-2-12 16: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奇怪,LKW的司机为何不报警,难道也挂了???
这个谁也没看见,可以是晕了,或者跑了吧. pakycn 发表于 2013-2-12 09: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行吧。。可是没有摄像头的话,法官如何判断我是不是第一辆经过的车呢?我自己又如何判断我是不是第一辆经 ...
我觉得这种情况,即使被罚3000欧,也不能管,当你不能保证自己也安全的时候,又下大雪,又半夜,还是走为上。N年前我在京沈高速上(大雾),亲眼看见三车追尾,最后面那辆车严重变形,司机和副驾驶奄奄一息往外爬,却爬不出来,旁边一哥们儿停车去帮忙,刚拉到手,咣一声巨响,这几个车又被后面来不及刹车的大卡撞跑,连救人的那哥们儿也被撞飞(死没死不知道),但是第三辆车里的司机和副驾基本成了肉饼。。 optimus-prime 发表于 2013-2-12 16: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这种情况,即使被罚3000欧,也不能管,当你不能保证自己也安全的时候,又下大雪,又半夜,还是走为 ...
+1000
自身安全最重要,德国人这么惜命,黑灯瞎火的,他真心不敢停.下车走2步再踢个人脑袋,被吓一跳减寿好几年. pakycn 发表于 2013-2-9 15: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什么要停车啊?是法律规定么?遇见事儿必须凑近看看然后报警?要是我不说德语警察英语中文又不好,那岂 ...
怎么描述我的位置呢?比如说我在某高速什么方向多少公里处。。前面两个我知道,第三个怎么说啊?
公路上每个1、2百米有里程碑,报给警察或ADAC就行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2/25/Kilometerstein-B172-s%C3%B6Krietzschwitz.jpg/800px-Kilometerstein-B172-s%C3%B6Krietzschwitz.jpg
点评
http://www.dolc.de/forum/uc_server/avatar.php?uid=203117&size=small optimus-prime 发表于 2013-2-12 16: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报哪个数?
所有
被两辆大巴夹击的下场
confession一下。 其实我是看错了标题才进来的,{:4_287:}
如果把 击 放在 大 的后面,这题目就是 A 片的名字了。。。。{:4_286:}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2-12 16: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有
图中即为
几号公路(Bxx) 第 082 段,第 2,6 公里处
(如果不记得自己处于几号公路,可以在另外一面看到)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2-12 16:39
公路上每个1、2百米有里程碑,报给警察或ADAC就行
或者直接用高速公路上的notrufsaeule.警察也可以直接定位。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2-12 16:39
公路上每个1、2百米有里程碑,报给警察或ADAC就行
或者直接用高速公路上的notrufsaeule.警察也可以直接定位。 ERICHANSA 发表于 2013-2-12 16: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被传上庭的人都是这样想当然的,也许当时有事,存有侥幸心理.
但在庭上你说前面也有人经过没有停,这是没有 ...
没什么意思,我换的驾照,没上过交规课,对这个规矩是第一次听说,就这样。
不懂就问,这是祖国的优良传统,所以看你挺懂的,就请教一下。你告诉我我自然感激你,你不说也没关系。但是你非要从一个法律问题的探讨就把我幻化成一个性格丰满并且没有道德标准的具象加以批判,我就看不懂了;如果是这些日子没人上来说自己规章可以供你批驳,那么为了自保,我告诉你现在就有个帖子说他自己超速了,还骂人家警察太猥琐的。
我知道一个通用的法律精神,谁起诉谁举证。如果控方非要以我是第一个经过的这个事实来起诉我,那么他应该拿出证据来证明我是;而我不需要证明我不是。大一时候的法律基础上就是这么讲的。当然,德国法律也许不是这样,而且这条交规本身也未必就是这么说的,不然类似的案例举证起来太困难了。还是那句话,你还是懂呢,请不吝赐教,咱们也可以讨论。道德说教就去那个帖子吧。大过年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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