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水涟漪 发表于 2013-1-20 23:41

无内容

本帖最后由 湖水涟漪 于 2013-1-21 14:45 编辑

谢谢一些姐妹的好言劝导,有些没有完全看完我的回帖,自动脑补的姐妹们的发言我也不想再说什么,更详细的我们家的状况我也不想多说,把内容删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1-20 23:45

谷不到狗 发表于 2013-1-20 23:49

一个月只是出300欧还好吧。如果你老公一直管他妈的事情,那他妈有事来找你们也是正常的啊。楼主想开点吧,你想想,要是你妈这样,你不也得管么?

小小投递员 发表于 2013-1-20 23:51

孝顺自己的母亲有啥问题吗?他母亲过得不好,不应该照顾?每个月才给300欧元很多吗?你母亲需要照顾,你老公不愿意,你咋想?孝顺父母这种事情,有啥需要和其他人比较的,自己想做就做。你们的遗产也是长辈的留给你们的,算是对你们的照顾,反过来咋就不愿意了?

sweatmais 发表于 2013-1-20 23:51

这个,没啥想不通。老公的妈,老公愿意给私房钱孝顺母亲,你支持老公,还有个人情。。
你不支持,容易跟老公闹矛盾的...

sweatmais 发表于 2013-1-20 23:54

如果你以后的儿子,你和LG有什么,先呸呸哈.啊....你们的儿子长大,结婚,生子,而你,无工作,有困难,肯定还是希望儿子们孝顺,对不?

湖水涟漪 发表于 2013-1-21 00:01

本帖最后由 湖水涟漪 于 2013-1-21 14:46 编辑

{:2_225:}

依_依 发表于 2013-1-21 00:21

谁付什么不都是你们两人的钱吗?如果觉得老公手上余钱很多,那你可以要求他多负责一些孩子的费用之类。总的来说,300一个月不算多。楼主主要不平衡就是说老公他哥没出钱出力。那这点你只能跟老公讲,怎么样让他哥也来关心一下妈妈。然后你们的生活怎么能理顺一点。如果你老公愿意生活紧张一些而资助他的妈妈,那你当老婆的也只能支持阿。上面的也说了,换位思考,你的父母虽然现在可以支持你,但是如果他们需要帮忙的时候,而你老公不愿意,那你多难受啊。

klimt 发表于 2013-1-21 00:21

这个很好想的通啊:
没有她就没有你老公,就没有你现在的孩子。
没有她当年遇到以外去世的你公公,就没有这笔遗产。一切都是因为她啊

sxias 发表于 2013-1-21 00:23

都结婚了,怎么还你付的,我付的,你老公赚的钱不给你花吗?你们账户的钱不是混着花的?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3-1-21 00:33

湖水涟漪 发表于 2013-1-20 2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我当老公面当然是没反对了,但是她以前做的那些让我不舒服的事我想起来就不能释怀啊,老公的私房钱能存 ...

你说家里吃饭等开销都是你在付, 也说这个钱遗产里公寓出租的钱, 说白了没有你老公你也拿不了这个钱, 进一步说, 你家收入都是你老公的功劳,你做为妻子对家庭经济也没贡献.站在你老公的角度, 他辛苦工作, 也摊上了个好老爹,怎么就不能自己亲妈钱花呢? 

你老公赡养他妈也是他的法律义务,这跟他妈好不好没关系. 在德国如果父母经济不行, 子女同样有负担父母生活的义务.  

qqttxs 发表于 2013-1-21 00:35

换位思考,如果LZ处在这样的位置,咋想。。。

bellaitalia 发表于 2013-1-21 00:36

没有你婆婆,你哪有房租拿,300块她不问你也要给。

aboo 发表于 2013-1-21 00:48

首先没有针对LZ的意思,就事论事。

通过主人公的描述我觉得之所以郁闷是个人人品有问题,也不说有问题,但是应该不算偏好,顶多中等。 个人觉得就算这个老公把妈妈接到家里奉养也是应该的,更不要提只给300了。
另外人不能和人比,他哥哥不养是他的事,并不代表他不养这个老公就也不养,如果这个老公也是他哥哥那样的人,或许也不会和主人公结婚的。所以没有比较的必要。

ninaliz 发表于 2013-1-21 01:05

其实也理解,这事不是自己妈肯定不会那么上心的,毕竟是老公的妈妈,当然我觉得既然都是咱妈,就是一样的要孝顺啊,还有就是女人自己要自立啊,也要会赚钱才行,我刚帮了我妈出了些钱买了套房子,我妈可开心了,说真是不见得养女儿比儿子差呢。

发表于 2013-1-21 01:17

湖水涟漪 发表于 2013-1-20 2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我当老公面当然是没反对了,但是她以前做的那些让我不舒服的事我想起来就不能释怀啊,老公的私房钱能存 ...

你付的生活开销也不是你的呀!是你们从你去世的公公那继承的,那去世的公公是你老公的爸爸,你婆婆的前男人,你有什么好纠结的,说到底,这钱还是你老公的.

fusion 发表于 2013-1-21 01:19

Lz一家都是靠着遗产过上好日子的,不赡养老人都说不过去,人没遗产,家里有条件的,也有义务养父母的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1-21 01:25

本帖最后由 芝麻核桃 于 2013-1-21 01:24 编辑

湖水涟漪 发表于 2013-1-20 2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我当老公面当然是没反对了,但是她以前做的那些让我不舒服的事我想起来就不能释怀啊,老公的私房钱能存 ...

我的想法是,夫妻之间应该做好沟通,有商有量,双方应该共同的心甘情愿的去干一件事情。如果一个人非要这样,另一个不愿意,整天放在心里生闷气,对婚姻是一个隐患,对健康也不利。
我理解你,你不是不愿意赡养他妈妈,而是你婆婆以前做的那些让你不舒服的事你想起来就不能释怀,你的爱计较的性格,加上你又不愿意敞开来谈,再加上你老公在这件事情上的自作主张,让你不舒服。
我建议是,还是要赡养,毕竟人无完人,你婆婆也没有对你干过大奸大恶的事情,而且毕竟是生你老公的妈妈。至于你婆婆做过的让你不舒服的事情,你不应该憋在心里,而是主动找她谈,说出你的想法和你的不舒服,给你婆婆一个解释的机会,也给大家一个消除误会的机会,而不能把这些事情作为不愿意赡养婆婆的理由,一事归一事吗。
还有,这些钱都是你老公继承的,你老公拿从他爸爸那继承来的财产来赡养婆婆,只要没有影响到你和你孩子的日常生活开销,那就很合情合理。如果这些钱是你继承的或者是你父母赠送的,然后你老公要拿你的这些钱去赡养他妈妈,那就不合理了。

狼崽 发表于 2013-1-21 01:31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1-21 00:25
我的想法是,夫妻之间应该做好沟通,有商有量,双方应该共同的心甘情愿的去干一件事情。如果一个人非要这 ...

非常同意,人是相互的,有时候不是舍不得钱,而是因为种种这钱花的不痛快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1-21 01:42

本帖最后由 芝麻核桃 于 2013-1-21 00:50 编辑

狼崽 发表于 2013-1-21 00: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非常同意,人是相互的,有时候不是舍不得钱,而是因为种种这钱花的不痛快

一点不假!唉~~其实人和人相处就是这样。先抛开赡养公婆这些关于义务的话题,其实就是单纯的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比如说对于我喜欢的朋友,我愿意为TA花钱,对于我讨厌的朋友,我一个面包都不想请TA吃。其实也一样。因为婆婆不是亲妈,和媳妇没有血缘关系,没有天生的情份,所以在赡养和给予的问题上,媳妇难免要带些个人情感和对历史问题的追究来看待这个问题。这个可以理解,毕竟谁也不是圣女。对于这种事情,也只能拿义务呀,道德呀,品质呀什么的这些观点来劝告和建议楼主了~~
唉,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些事情不是我们外人可以这么轻易说的清的,只能建议。

gonk 发表于 2013-1-21 02:03

晕,家庭主妇,拿公公遗产中公寓的房租,这钱还是属于你老公或者他家那边的呀,你老公工资和你付孩子的钱都是你老公的方面的,你怎么厚脸皮说成孩子所有开销你付啊。。。没见过说话这么理直气壮的,而且钱是老公方面的,还要分成你付我付,实在无法理解。

一个月300欧如果不影响家庭消费,老公也乐意付,不是多大的数字。如果你爸爸的财产,结果是你老公拿到手,部分钱付孩子开销,你老公还理直气壮说是自己付的,还要唧唧歪歪不给岳母300欧,因为他和岳母不和,你怎么想?再狠点,将来你老公财产分给你孩子,孩子的另一半掌握钱财,还唧唧歪歪不给你一点零花,因为不喜欢你,你怎么想?

狼崽 发表于 2013-1-21 02:11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1-21 00:42
一点不假!唉~~其实人和人相处就是这样。先抛开赡养公婆这些关于义务的话题,其实就是单纯的人与人之间 ...

说的太好了,来,舔一个

xiaomeng 发表于 2013-1-21 02:21

根据德国的法律,无论婚前还是婚后,LZ本人没有权利分到遗产,那都是LZ老公的。你们的共同财产就是每月的3000欧元,他每月用自己的钱养他妈,和lZ一点关系也没有,也没有花夫妻共同财产。

LZ应该高兴才对,找到了个忠厚的老公。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1-21 02:25

狼崽 发表于 2013-1-21 0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的太好了,来,舔一个

{:4_457:} 最近手紧,给点银子来得实在~~~

狼崽 发表于 2013-1-21 02:44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1-21 01:25
最近手紧,给点银子来得实在~~~

表要。。。

xiangtian 发表于 2013-1-21 02:47

小小投递员 发表于 2013-1-20 22: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孝顺自己的母亲有啥问题吗?他母亲过得不好,不应该照顾?每个月才给300欧元很多吗?你母亲需要照顾,你老公 ...

+1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3-1-21 03:03

你有这个资格反对你LG承担赡养他妈的义务吗?如果没有,那你焦虑就是自找的了。没有资格的事儿,想它作甚?

其实退一步想,你应该感谢你婆婆当年有个这样有身家的男朋友,生了俩孩子,你LG才有个能让他继承了遗产且买得起一个大Haus由你们住另有一个公寓可以让你拿房租的爸爸。你婆婆当年也许日子不好过,所以你LG上中学时一年四季就一双球鞋,但你现在却可以享他当年享不到的福。这份遗产不比你妈给你的2000欧多?

养也是人家儿子在尽自己义务,不是你,人家儿子毕竟也有工作也挣钱还有遗产,并没有吃喝靠你还拿你的钱去养他妈。你对她心寒,是你的事儿,凭什么不让人儿子给自己妈钱。对了,你也是当妈养孩子的人了,将心比心吧。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3-1-21 03:09

湖水涟漪 发表于 2013-1-21 00: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我当老公面当然是没反对了,但是她以前做的那些让我不舒服的事我想起来就不能释怀啊,老公的私房钱能存 ...

你说家里吃饭开销都是你在付,你的钱不也是你拿你LG所得遗产里公寓的房租嘛,要算得这么细,说来说去还是你LG的钱,你还有什么不能释怀的?

对了,看你题目,你真以为嫁了德国人这德国丈夫就不用为他自己父母出钱?那你还是早点有心理准备,你婆婆将来要进养老院的话,极有可能你LG也得出钱,这还不是全看个人意愿,是德国法律规定。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3-1-21 03:20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1-21 01: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的想法是,夫妻之间应该做好沟通,有商有量,双方应该共同的心甘情愿的去干一件事情。如果一个人非要 ...

这事儿她LG自作主张我觉得没有什么不对的,自己的妈妈,LP再有什么芥蒂或心不甘情不愿,难道就不养了?又不是拿LP的钱去养自己的妈。男人跟女人结婚了,可不是卖身给女人了,要讲道理的话,双方都应该讲道理,什么“你的都是我的”,女人嘴上说说可以,可千万别当成真理了。

JJMMS 发表于 2013-1-21 03:21

自己一分不挣,德国的事狗屁不通也就罢了,居然连中国的礼义廉耻都忘了。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查看完整版本: 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