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租房公司打了11个月官司 (2013.01.03更新)
本帖最后由 巴郡临江 于 2013-7-7 19:10 编辑我退房的时候没有写坤信,但公司负责此公寓的房东也把钥匙收了,现在出现非常大的麻烦:
大家好,恳请大家帮助。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10月的时候我租了一间公寓,刚来德国我也不会德语,合同上是10月到12个月,到期后如果没有坤掉就自动续约,租金每月350,押金700欧。
我一直住在那里到今年2月的时候就搬了,由于我是第一次租房,不懂德语,也不知道要写坤信,但是事先和公司负责管理的房东说了好几次,说我要搬了。
2月的时候我就搬了,然后搬的那天晚上负责此公寓的老太太来检查了我的房子,然后说厨房的炉子脏了,还有地板脏了,扣60欧,另外有一个玻璃桌坏了,扣30欧,退还押金610欧。她当时还开了一个条子,但是我记不起来这条子是她收下的还是交给我的,我确实没经验不知道退房也很重要,以为过几天公司就把押金还给我就可以了。
过了2月押金还没给我,我开始打电话问公司,公司说需要我的账号信息,其实账号信息我是交给那位老太太寄到公司里面去了的;3月的时候我也一直在等,直到4月我又打电话问,他说在等我的信,这时我的一位同事帮我写了一封坤信,介绍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4月20的时候打电话问公司说信收到了,下周就处理,结果我就一直在等啊,等到6月也还没有还我的钱。
6月10号我又打电话问,他说在等我的信,我说4月就寄给你了啊,他说没收到(其实是收到了的,4月打电话问的时候他说收到了),所以我又把4月寄得信扫描了一遍发过去,包括那封4月的坤信,请他6月20日前考虑我的情况。
今天收到了公司的回信,他说我的坤信是4月3日写的,按照3个月的解约期,合同要到6月30日截止,那么4月到6月30日三个月的房租,加上桌子损失和房间清洁费350*3 +90=1140欧元,意思是之前的押金作为2月和3月的房租,所以我还需要给他们1140欧元。
我为这件事情头都大了,非常痛苦,从之前的崔押金他们却一直也不回复只说在等我的信,包括我的账号和住址,结果现在公司要我交租金,实际上这间房子他们也租出去了。
现在我很被动,我常常有被人欺的感觉,德国人看似礼貌,整人没商量啊。
下面是早上收到的公司的回信
Sehr geehrter Herr,
wir nehmen Bezug auf Ihr Kuendigungsschreiben vom 03.04.2012. Da Sie die Wohnung laenger nutzen wollten als im Miet vertrag vereinbart, ist das bis zum 12.12.2011 befristete Vertragsverhaeltnis automatisch in ein unbefristetes Mietvertragsverhaeltnis uebergegangen. Dieses bedeutet auch, dass sich die Kuendigungsfrist auf drei Monate belaeuft. Deshalb bestaetigen wir Ihnen hiermit die fristgerechte Kuendigung zum 60.06.2012.
Weiterhin befinden Sie sich mit folgenden Mietzahlungen in Verzug:
Miete April:Euro350.00
Miete Mai:Euro350.00
Miete Juni:Euro350.00
Beschaedigter Tisch:Euro60.00
Endreinigung: Euro30.00
Gesamt:Euro1140.00
Wir moechten Sie bitten uns den Gesamtbetrag in Hehe 1140.00 Euro bis zum 03.07.2012 auf unser Konto-Nr. 173 997 bei der Stadtsparkasse Bocholt, BLZ: 428 500 35 zu ueberweisen.
Sollten Sie diesbezueglich noch Rueckfragen haben, stehen wir Ihnen gerne zur Verfuegung.
我想的解释是:(1)当时我不懂德语,没有经验,并且交的晚上老太太还开了纸条收了钥匙,就表示同意我离开那间房子了,合同就算结束了;
(2)关于退房的事公司一定是早就知道情况了的,因为从我第一次打电话去问的时候她就说要扣掉90欧押金,因为这90欧是老太太写给公司的信告诉的,公司却一直给我拖着;
(3)公司的房子现在是租出去了的,她也知道我已经离开了;
可是我的死穴在于没有写坤信,而且离开的那天晚上房东老太太开的那张纸条我现在手里没有,不知道是给我的还是寄给公司了,这个很重要得信息我也拿不出来,所以自己一直很被动,请问大家,现在该怎么和公司交涉呢,谢谢了。
(更新)2012.09.05
6月28日,我收到了杜伊斯堡电费公司寄来的账单,我才知道我租的这个房子自己是需要交电费的,这封信是新住进去的那个俄罗斯女孩告诉我的,他说收到了我的一封信。然后我就去补交了电费,交电费那天,公司给了我一封信,是房屋公司寄给电费公司的,说3月15日有一个新的人叫Gallas住进去了,所以我现在手上的另一份证据是6月1日这间房子又租给了Anastaoia的俄罗斯女孩,7月的时候恢复了他们的信,他们还是回复坚持让我交钱,今天交了20欧去了一个租客公司,成为了他们的会员,他建议我写信,并且现在6个月过去了,公司应该退你的钱了,如果不退,就上网填一个表格交给法院,这厮租客公司今天给我的建议
(更新)2012.11.14
上个月的时候我去公司和他谈判,因为我已经有他的证据他在3月15日把房子租给了别人,而且我已经非常明白他一直以来就是想坑我的钱,包括从最开始的时候让我交租金一直交到6月,共1140欧元。实际上他自己也知道这个房子也租给了别人再找我要租金是不可以的,所以他死找我要,来来去去写了4封信.....这时我已经认准他就是想坑我.....
他最后同意返还我260欧押金,扣我350欧元,我明确表示同意,然后我说你可以扣我150返还我460欧元,这我已经是退一步了,可是他不同意,然后我就去报警了(警察局是我上次去就踩好点了的,但是那次没见到公司的人),我说有公司要偷我的钱,我知道这警察是不会插手的,但是他指路让我怎么做,所以现在就在向法院寻求帮助,在我报警后警察给了他电话然后说是私人问题,他们管不了,就指我去法院了。在我报警的第二周,公司给我退了他同意的260欧元,这期间我没有在他那里签什么字所以我可以继续跟他纠缠,而他的意图也很明显,先给我260欧元看我会不会停止索款。
这个公司叫Zymost Grundwert GmbH, 在Bocholt, 靠近荷兰,从我这里去还要转车,单程需要两个小时。
(更新)2012.11.21
今天去学校找律师,本来是Mahnverfahren那张表我不知道怎么填,打算去问他们。实际上我不知道该找谁,上次有位同学给我发了一个网址说是学校的律师,结果去了那位说不负责管私人事情,但是他给我指了一条路,让我去一个律师事务所Bender & Menken. Rechtsanwälte,我就真去了,这个律师是Frank Menken, 说明来意后给他看了公司的信,我告诉他现在的矛盾是350欧元,我也希望要回,他说你可以要回175欧元能接受吗,我说可以,然后他说由他来写信给公司,让我等消息。我忘了问他们是否会找我收费,或者是免费帮助我的。
(更新)2013.01.03
11月21日律师信说的是,让公司退还我350欧元押金,其中明确指出这个公司明知房屋租出的情况下还想我讹诈租金,这是违法的,并且由公司支付85欧元律师费,期限是11月30日。可是最后没有回音,我也知道,这么狡猾的人怎么可能仅凭一封信就付了呢,所以我等到12月又去找律师,律师说,上次我是威胁他的,但是这件事情打官司还有风险,但是175欧元你接受吗,我说没问题。所以Bender律师又写了第二封信,要求公司返还175欧元。1月2日晚上,我查到账户进账94欧元,就是这个Zymost公司的,第二天我问律师,律师说公司接受了这个方案,但是他把律师费推到了我们这一方,所以我支付46.41欧元律师费,这位律师在前面出了一个小差错,因为公司按第一封信执行的付给他83.54多欧元的律师费了,这样,我一共得到了260+128.59欧元。
从我刚到德国4个月,到现在我也还不会德语,但是经过整整11个月的抗争,我找了3个律师,先后去了Bocholt的公安局和法院,还有Duidburg法院去了三次,我赢了!
特别感谢 14楼的 flchenchao,你的案例对我帮助最大;版主茶水泡白饭,给了我鼓励,谢谢你;另外我也想提醒 楼里的hh2,你的判断实在不够水平;
写这个帖子,主要是想鼓励大家,碰到这样的麻烦,只要自己是有理的,不管对手是德国人还是中国人,就要毫不放松,这种事情一定要顽强,在异国他乡,我们更应该寻求正义!
为了给遇到同样情况的学生寻找正义的勇气,我把这个故事整理成一篇文章,分4期连载于 《欧洲新报》2013年6月--9月,题目是《我在德国打官司》
请律师吧
-==发送自Opera Mini==- 哎, 确实啊,在人家的地盘上,加上语言、文化等的问题,有时候确实会吃很多闷亏。。。
楼主先收集了解相关的知识和法规,好好跟他们谈谈吧,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
祝好运! 不会德语确实是一大障碍,懂德语的都经常中招。。。 找律师可能也没办法。从法律来讲,他们没做错啊,只是依法办事,合同是lz签署了的;即使没签署,三个月退房期限也是合同常态。房间是不是租出去了,跟lz和房东的法律关系没关系。 楼主能找到证据,证明向你多收的3个月租金内,是否这个房子已经租给别人了? snowball 发表于 2012-6-23 21: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能找到证据,证明向你多收的3个月租金内,是否这个房子已经租给别人了?
这个没用的呀。房子就是lz搬走的第二天就租出去,lz按合同该付的还是继续得付,这不是给房东的补偿,而是按合同必须做的事,除非房东自愿放弃。 hh2 发表于 2012-6-23 21: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没用的呀。房子就是lz搬走的第二天就租出去,lz按合同该付的还是继续得付,这不是给房东的补偿,而是 ...
这个当然重要啦,楼主有3个月的kundigungsfrist,从4月开始算,现在房子还是租给楼主的,如果同时又租给了别人,那完全可以告租房公司了。很可能房子并没有租出去。 这个怎么说都觉得是LZ的疏忽啊。德国人办事都是一根筋,走程序,你在多理由,他们程序怎么样就是怎么样。 本帖最后由 无心 于 2012-6-23 23:43 编辑
没有办法,必须交的。 首先很同情楼主的遭遇。但是问题真的是出在你这里的。因为你没有出面提出推房。3个月的期限是很正常。你好好跟他们商量一下,看能不能把损失减小。下次注意一下,语言不好以后找个朋友帮忙看看。真的是只能祝你好运了,因为你的责任太大了。不要去怪德国人了,别人也是按合同办。遇到国内有些不讲理的中国人,都不是动嘴了。 (3)公司的房子现在是租出去了的,她也知道我已经离开了;
已经住进人了吗?还是从下个月开始? 找律师是有用的!尤其是他们在有争议的三个月之内将房间出租出去了。
两种情况,如果认定你在当初没有书面kun的情况下,退房是无效的,那么合同关系在这三个月中就是实际存续,但是你错误地认为自己已经丧失了基于合同所享有的的权利,即使你没有行使这一权利但是仍需承担义务,也就是支付房租。而此期间,房屋公司若将房屋出租,那么在其实际上并不拥有房间使用权而处分的情况下,你应有权请求其向你支付其所得的房租。反过来,若房屋公司主张你承租房屋的权利在当时搬出之后已经结束,而使得房屋公司有权处分将房屋重新出租,那么就说明房屋公司认可了当时合同已解除,也就是说合同关系当时即终止了,那么现在也就无权主张,你来支付合同解除之后的房租。否则属于债法里显失公平的情况。不过前提是房屋公司真把房屋租出去了。总的来说,麻烦都是你当初没有重视kun房子的结果,损失点钱是难免的。 当然不是必须交的!
如果房子在Lz离开后,房屋公司租给了别人,那么就是对方公司在违约。
建议LZ搜集好证据,打听清楚,可以亲自去房屋那边看一看,确定已经有人在这期间住进去的话,可以给房屋公司写信,不行就请律师,让律师发一份律师信。
态度强硬一点,让合同存续期间,把你的屋子租给别人,对方房屋公司也不敢和你闹上法庭的。
我之前的情况是,我的合同到5月1日结束,但是我提前一个礼拜把行李什么的都拿走,然后清空房子。但是我发现房屋公司4月28日就提前让下一个租客住进来了。后来他问我要清洁费,粉刷费什么的,我都很强硬得不给,他都是全额退给我押金 kaeferin 发表于 2012-6-23 22: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当然重要啦,楼主有3个月的kundigungsfrist,从4月开始算,现在房子还是租给楼主的,如果同时又租给了 ...
我昨天去看了,房子里面住着一位人,她说是5月底搬进来的,但她不知道2月到5月住的是谁:我想公司其实是知道这间房子已经退了,之前催押金的时候他就一直拖着,只是我这次在崔他的押金让他给我必须回复,他就这么给我来回复我了。 rainpolar 发表于 2012-6-23 22: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怎么说都觉得是LZ的疏忽啊。德国人办事都是一根筋,走程序,你在多理由,他们程序怎么样就是怎么样。
是的,我知道自己在没有写坤信这一点上理亏,所以我想现在只有尽量解释了,解释这几个月发生了什么事,我当时是怎么退房的。昨天我把公司的信给管理的老太太看了,她也觉得不合理,她说星期一给公司打电话,但她还不确定有没有用。
还有一点,就是我记得当时 我走的那天晚上老太太开了一张发票一样的东西,上面写了700欧押金减去90,应该退还610欧,可是我不能确定那个票据是否给我了还是只有一份寄给公司了,要是我有这个也可以很有底气的,可是我现在手里没有那个票据, 不知道可不可以问老太太当时那个票据是怎么开的呀,是不是她寄给公司了。 确实是没办法的事,这跟欺负人没关系,德国就是死板,按程序办事,我觉得这样也好,至少有章可循。
lz这钱估计要回来难,其实公司也没坑你,在德国退房确实是要提前3个月,他们5月把房子租给别人,正好2到5月是3个月的房租。。。这个很难讲明白的。
另外提醒lz,像这种kun信,一般都要加保险邮寄,以防对方说没收到。。。 本帖最后由 茶水泡白饭 于 2012-6-24 17:16 编辑
巴郡临江 发表于 2012-6-24 16: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昨天去看了,房子里面住着一位人,她说是5月底搬进来的,但她不知道2月到5月住的是谁:我想公司其实是知 ...
你2月初退房是直接拍屁股走人了,并没有提前通知公司。而你突然一走,公司也无法马上找nachmieter的,这部分损失是公司的。
如果假比说,你这房子在你走的两个月左右就有人住进来了,那肯定你可以告公司违法。但现在实际情况是公司确实是将房子从你走了3个月之后才租给别人的,所以你现在很难办。。。
德语不好不是理由,每个地方都有办事的章程,如果公司愿意退你这个钱也是因为同情加理解,也并不是说公司就肯定做错了 茶水泡白饭 发表于 2012-6-24 17: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2月初退房是直接拍屁股走人了,并没有提前通知公司。而你突然一走,公司也无法马上找nachmieter的,这 ...
非常谢谢你的帮助,我现在还不能确定房子在2月到5月的时候是否租给别人了,不知道可不可以问公司或者负责管理房子的那位老太太呢? 巴郡临江 发表于 2012-6-24 17: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非常谢谢你的帮助,我现在还不能确定房子在2月到5月的时候是否租给别人了,不知道可不可以问公司或者负 ...
问那个老太太就行,如果确定中间有人住,那你这钱肯定不用交了。{:5_377:}
这个事情再看看能否跟公司商量下 回复:
巴郡临江 他现在给我的信中是说的 从4、5、6月为合同的终止期,因为我的信是4月3日写的。如果按他的说法也不应该从2月开始算是退房解约期。 发表于 2012-6-24 17:25
我刚又看了下德育信,确实他收你5月份开始的钱不应该。毕竟已经有人住进去了!
就算他说4月初收到kun信,,而5月底已经有人住了,那你最多也是交2,3,4,5月的房租,按他们这么算他们让你交从2月到6月的钱。这个你最好找个德语好的去跟公司解释下,不然你说不清楚的。 茶水泡白饭 发表于 2012-6-24 17: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巴郡临江 他现在给我的信中是说的 从4、5、6月为合同的终止期,因为我的信是4月3日写的。如 ...
谢谢你。
我现在想的是(1)如果2月就开始住进去人了,那么我希望他把押金退给我,我也不会交租金;
(2)如果2月到5月没住人,他坚持要收我这一段时间的租金,因为他在5月住人了,他也有违约,我就扛着等他告我,就算我那610的押金拿不回来了;
(3)如果公司肯理解我,推我押金我也感天谢地;
你认为像(2)这么做这样可取吗,我还想不到别的办法了; 自己失误,就要承担责任,还怪别人整人,还上升到德国人怎么怎么。交涉也没用,记住教训!!! 这个情况不能光说德国人办事死板,德国房产中介大多都很游滑。
你在月间,数次电话求证,得到简单的等待回复,到头来这些口头的是都没有人承认的。
现在,你能做的只有老太太是关键,找到人,希望能作证,实在不行让她找到那张签收纸条。
找律师,是个方案,律师信寄出,中介多少会忌讳些。不过,问题是你得找个好律师,收费估计给你这事情写份信,听你叙述,收你600,不用商量。另一个折中方案,你让公司出面,以公司名义,叙述事实经过,写信力争,这个房屋中介也会有所忌惮。 DA11 发表于 2012-6-25 16: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情况不能光说德国人办事死板,德国房产中介大多都很游滑。
你在月间,数次电话求证,得到简单的等待回 ...
你好,谢谢你。我是在学校的,刚才把信和合同给教授看了,教授说合同中有一句话是矛盾的:(SS这是个双s的条款符号) 545 BGB wird ausgeschlossen. (ss) 545 S.1 BGB sagt aus: " Setzt der Mieter nach Ablauf der Mietzeit den Gebrauch der Mietsache fort, so verlaengert sich das Mietverhaeltnis auf unbestimmte Zeit, sofern nicht eine Vertragspartei ihren entgegenstehenden Willen innerhalb von 2 Wochen dem anderen Teil erklaert"
这里说了这一条款不包含在内,但是在后面又列举了这一条款,并用这一条款现在在要求我,是这个意思吗,谢谢大家了。 本帖最后由 DA11 于 2012-6-25 20:49 编辑
巴郡临江 发表于 2012-6-25 16: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好,谢谢你。我是在学校的,刚才把信和合同给教授看了,教授说合同中有一句话是矛盾的:(SS这是个双s的 ...
你这个只是合同规定期限到期以后,双方两周内没有其他异议,合同自动延至无限期。其实,这个也是对租客的保护,房东不能随意驱赶房客。
有限期还是无限期都无所谓,都有个法定坤的期限。这个是中介抓住你的。理论上,他们没有错误,你2月份交钥匙,他们5月底找到后任房客,3个月的房租空置期,你承担。如果,中介以4,5,6为期限,而5月份就找来人了,那他们自己就已经违约了。
我又看了你的事件描述,理论上,老太太收钥匙,也不代表你能逃避坤的限期3个月,这个本来就是给双方创造的缓冲期。中介除非笨到点了,或者后面马上有人急着搬进来。否则这三个月他无需理会。
6月份房租肯定不用你承担了,前3个月房租按合同你需承担。这个找律师也是这个答案。 哎同情lz
有些德国人就是讨厌 办事拖拉不负责任 hh2 发表于 2012-6-23 21: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没用的呀。房子就是lz搬走的第二天就租出去,lz按合同该付的还是继续得付,这不是给房东的补偿,而是 ...
这是明显的一房二卖啊,应该说房东或者租房公司违约,擅自处理你的房子 负责此公寓的房东也把钥匙收了
这个不是房东,应该是hausme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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