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隐瞒婚姻情况,怎么办?
大家好,我去年申请入籍的,然后去年12月底的时候给我通知说我可以入籍了,但是很巧那天我刚好回国和老公结婚去了(我们双方都是中国人)然后回来也忘记和移民局说,我的婚姻状况改了,(我这个人一直做事比较大条)回来2月的时候直接去领了身份。然后今天我才意识到我在德国官方还是单生,请问我该如何办理,让德国承认我已经结婚了呢?由于我在2月入籍的时候签署都是我还是单生,没有结婚。现在告诉他们说我去年底其实已经结婚了,会不会把我驱逐出去呢?要怎么样才能承认我结婚了?我老公现在也在德国,在念书,我们应该如何办理?
谢谢 结不结婚你都还是入了籍阿,应该没有问题的。
把你的结婚证在国内版双认证,然后拿到这里来去改户口 你现在在德国还是单身,所以你在中国结婚跟你入籍没关系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2-4-13 19: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现在在德国还是单身,所以你在中国结婚跟你入籍没关系
我在德国不是单身,我希望是德国政府也能承认我在中国的婚姻,尽管当时其实已经是已婚的我在签署入籍时说我还是单生,没有结婚。 那你老公填表或者延签证的时候是否添了你的信息呢,如果是,那别人不是也会知道你那天结婚的了,算一算就知道了。 你要德国政府承认你的婚姻状况就需要把你的结婚证书拿去双认证然后拿到Bürgerbüro去德国才承认你是已婚,不是你说你已婚德国就承认的。如果你现在没有出示你的结婚证书,那你现在在德国就还是单身。 本帖最后由 累累真累 于 2012-4-13 20:29 编辑
你在德国还能再结一次。{:5_342:} mauce 发表于 2012-4-13 20: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你老公填表或者延签证的时候是否添了你的信息呢,如果是,那别人不是也会知道你那天结婚的了,算一算就知 ...
问题就在这里啊。
因为我老公就快延签了,我们也不想隐瞒我们结婚的情况。如果他写他已经结婚了,结婚对象又是我,然后如果德国这方面一查,我又是还是属于单身状态,那我会不会因为欺骗罪,遭驱逐啊? 去丹麦再结一次 夏雪宜 发表于 2012-4-13 20:31
问题就在这里啊。
因为我老公就快延签了,我们也不想隐瞒我们结婚的情况。如果他写他已经结婚了,结婚对 ...
比较保险的方法是,先回国离婚,然后再结婚,用后来的那张证书。只要在国内没人管你 夏雪宜 发表于 2012-4-13 20: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问题就在这里啊。
因为我老公就快延签了,我们也不想隐瞒我们结婚的情况。如果他写他已经结婚了,结婚对 ...
没事的,最多来封信问你当初为什么隐瞒,你就照实回答说怕写两个人收入不够不能入籍呗。 mauce 发表于 2012-4-13 2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比较保险的方法是,先回国离婚,然后再结婚,用后来的那张证书。只要在国内没人管你
我也想过,但这不是不吉利么,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有没有懂法律的告诉我应该按照如何正确的步骤走?
直接结婚证认证,然后到Bürgerbüro去认证的话,我怕他们说我入籍的时候隐瞒婚姻状态,取消我入籍然后将我驱逐,那就麻烦了 Berlinxiong 发表于 2012-4-13 20: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去丹麦再结一次
不可以的,虽然我没问题,但是老公国内单身证明拿不出来了,大使官审查资料的话一看他就是已婚了 大使馆应该查不出婚姻状况吧,不联网的 mauce 发表于 2012-4-13 2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比较保险的方法是,先回国离婚,然后再结婚,用后来的那张证书。只要在国内没人管你
我觉得这样可以!还蛮特别的经历呢。呵呵 夏雪宜 发表于 2012-4-13 20: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可以的,虽然我没问题,但是老公国内单身证明拿不出来了,大使官审查资料的话一看他就是已婚了
可以,国内户口本公证,单身就行了。(除非你动作迅速单身改已婚了。) 你俩再结一个婚吧,让你老公再向你求一次婚{:5_342:} 这没关系吧. 你就说搞公证认证花了很长时间, 这些证明不下来德国也不会承认你的婚姻关系的 是这样的,按照德国《行政程序法》第48条2款1项,基于arglistige Täuschung取得的受益性行政决定是可撤回的。但这并不符合你的情况:首先,你是在回国结婚之前就已经获知可以入籍,也就是说你领取身份之前,该行政行为已经做出了。第二,你入籍的理由不是因为你有婚姻关系的缔结,所以你入籍后婚姻关系的变更也不影响你已经拥有的国籍。
此外,你的婚姻关系就算当时一回德国马上在市政厅变更,也未必可以,因为国内的结婚证要在德国认可,需要去德国驻华使馆办理legalisieren.也就是说你想告知都不行。 mauce 发表于 2012-4-13 2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比较保险的方法是,先回国离婚,然后再结婚,用后来的那张证书。只要在国内没人管你
好主意,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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