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a7star 发表于 2012-4-3 13:35

{:4_458:}

miruku 发表于 2012-12-5 00:32

菜市场是几个网上亚超最差的,我买过两次以后再也不买了,至少另外两家好一些

nomattewhen 发表于 2012-12-5 00:43

Hany 发表于 2012-4-2 09: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前提是, 必须说明, 食品已经过期, 不能食用

食物过期并不是不能使用,这个不是法律前提。HartzIV不是可以领快过期或已过期的食物?领回去难道不是食用的?我家门口Nahkauf也有卖过期牛奶的。

前提是,必须说明,食品已经过期。比如通过很低的价格或其它形式,让消费者自行判定到底买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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