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dl 发表于 2011-8-16 19:31

德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的使用问题

请问律师,税务师和各位大虾们,中国人在德国注册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想要打回国内使用,打回去后,该公司的张务是否就会出现问题?是否有年审?到年审时税务部门是否就会说资金出去没有发票要罚款或者其他处罚

kaiyue 发表于 2011-8-16 20:01

是的,不能瞎搞。

听涛小筑 发表于 2011-8-17 07:42

你这钱是想短期打回国内借用,然后再还回来,还是就想转走?

majeri9999 发表于 2011-8-17 09:02

短期借用要有借款合同 要不会计师那做期末报表怎么办

听涛小筑 发表于 2011-8-17 09:38

短期借款不用合同,这个以股东私人借款名义取出,会计账项里有这条名目。就是很简单的写张条子,说明你个人借款多少钱,当天日期就行了。会计报账那里没有问题。只是各个州对于企业资本金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地区是不允许动这笔钱,有的是直接给你冻结上的,有的是可以随意支取,所以问你自己会计师为好。

foreverinlove 发表于 2011-8-17 13:43

好像是冻结的,如果能随便移动,那还要它来干嘛?

听涛小筑 发表于 2011-8-17 16:21

各个城市规定不一样,至少杜塞可以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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