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i 发表于 2011-7-20 19:32

换工签必须在德国以结婚的身份共同生活两年以上,否则即使有工作,如果不到两年就分居,得马上走人。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1-7-20 19: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会马上走人的,但也不会再研发正式的签证,而是换为短期的类似于白条的签证,并且仍然有工作许可。

听说了一个这样子的,女方自己脾气不好,受不了婆家,就成天跟男的闹,男的闹得受不了了,两人就分了,距离结婚也不到一年,据说男的无比痛恨这个女的,但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女的从事发到今天都三年了还一直能留在德国。

莫非德国也是个神气的国度

不过这也要具体看什么地方哪里的外管局,有些恶心的,死扣着不给,就只好请律师打官司了,而且据说也有赢的案例。

beautysmile 发表于 2011-7-20 19:33

愿赌服输, 就走好了。

不联系。拖着他。让他结不了婚。

就这样了。还能怎么办?

xiaowla 发表于 2011-7-20 20:08

男方是德籍才有这个分居一年之说吧。
现在LZ女友是什么意思呢?

1. 离婚,带自己财产回国或留德国
2. 离婚,分得男方财产一半,并带自己财产回国或留德国
...
Stargate 发表于 2011-7-20 18: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按德国法律只能得到婚后增值财产的一半,这结婚一年的,就别打算分财产了,自己的不给分了就不错了。
赶紧离婚回去吧。

xiaowla 发表于 2011-7-20 20:12

不为签证,只为这口气啊
大家能理解这个女人吗
我一直劝女友别指望这个男人会补偿给她什么,曾 ...
xixi78 发表于 2011-7-20 20: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什么这口气的,
自己47岁还不会看人,怪谁。
现在这里也没什么居委会大妈管这事。
赶紧回去,自认倒霉,学个乖。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1-7-20 20:14

婚姻持续两年才能换的不是工作签证,而是工作许可,签证还是团聚签证

我说的是,如果她能找到工作,能养活自己(薪水不能低于一定的线),那么就去把团聚签证改为工作签证,当然这只是理论上可以,实际上操作起来比较艰难。。。
pearl 发表于 2011-7-20 19: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错!跟德籍结婚的外国人,拿到的团聚居留是马上有工作许可的。团聚签改为工作签,必须满足结婚并在德国共同生活至少两年这个条件,一旦在两年内分居,这个条件就满足不了了。

zhangdan_49 发表于 2011-7-20 20:19

同情。
建议:不要为了争一口气,让自己不开心这么久。如果费时费力拿到一些,就会很值得么?万一拿不到,更不值。
还是想得开些,离,趁早。
纯属个人意见啊,轻拍。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1-7-20 20:21

你说我朋友这么大年龄还有什么动机呢还不是只想找个可靠的男人过完下半辈子。那里知道现任的老公是如此恶心的男人。她现在想离婚走人但是不甘心这么被老公骗了 。之前读书,办理签证公正的钱全是自己出的。在内地的日子不比德国差。唯一的目的就是结婚嫁人,根本没动机啊。 像她这种情况该找那个部门反映呢。
xixi78 发表于 2011-7-20 20: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觉得人家骗了她什么?她老公也没要她养,不是说她不肯把自己的钱拿出来么?那他骗了她什么?她读书是为了自己读书,又不是她出钱让她老公读书。办理签证时为了自己能来德国。她老公一分钱也没从她那里得到。
她想找个可靠的男人,人家也许一样想找个可靠的女人,只是大家对可靠的认识不同罢了。
既然不是为了感情而结婚的,那也只能怨自己不了解清楚就卖了房子来,快50的人还不为自己留点后路,能怨别人么?什么都有风险的,不能因为事与愿违就肯定是人家的不是。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1-7-20 20:29

不过这也要具体看什么地方哪里的外管局,有些恶心的,死扣着不给,就只好请律师打官司了,而且据说也有赢的案例。
josi 发表于 2011-7-20 20: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订好了法律,满足不了条件的人外管局还给居留的是好运,不给也是按法律办事。
这里是人家的国家,我们要求留在别人的国家,人家不愿意,就说人恶心?

josi 发表于 2011-7-20 20:34

人家订好了法律,满足不了条件的人外管局还给居留的是好运,不给也是按法律办事。
这里是人家的国家, ...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1-7-20 21: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了,我是完全站在外国人的角度想这个问题了。外官局当然有他们的道理。

但有些人还真不是假结婚来的,确实后来性格不合没办法再在一起。但最后却要因为骗婚为由而被赶离开德国似乎有些不近人情。

pearl 发表于 2011-7-20 20:35

错!跟德籍结婚的外国人,拿到的团聚居留是马上有工作许可的。团聚签改为工作签,必须满足结婚并在德国共同生活至少两年这个条件,一旦在两年内分居,这个条件就满足不了了。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1-7-20 21: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德籍配偶的话,团聚签证本身带工作许可。

蓝字部分,请问有法条出处吗?

josi 发表于 2011-7-20 20:36

回复 98# lavendel2010


    人总是同情弱者多过喜欢冰冷的国家机器的,何况还是同胞。虽然有些同胞实在自己不是很争气。

shyshy 发表于 2011-7-20 20:37

楼主,你真觉得咽不下这口气,那就撂了这个男的
再找个更好的,保证能出气
没有本事再找,那就只好咽下去了
都这么大的人了,应该成熟点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1-7-20 20:42

对,德籍配偶的话,团聚签证本身带工作许可。

蓝字部分,请问有法条出处吗?
pearl 发表于 2011-7-20 21: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找到出处了:http: // w w w.aufenthaltstitel.de/auslg.html#19
AuslG § 19 Eigenständiges Aufenthaltsrecht der Ehegatten

(1) 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des Ehegatten wird im Falle der Aufhebung der ehelichen Lebensgemeinschaft als eigenständiges, von dem in § 17 Abs. 1 bezeichneten Aufenthaltszweck unabhängiges Aufenthaltsrecht verlängert, wenn

    die eheliche Lebensgemeinschaft seit mindestens zwei Jahren rechtmäßig im Bundesgebiet bestanden hat,
   
(2) In den Fällen des Absatzes 1 ist 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für ein Jahr zu verlängern; die Inanspruchnahme von Sozialhilfe steht dieser Verlängerung, unbeschadet des Absatzes 1 Satz 3, nicht entgegen. Danach kann 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befristet verlängert werden, solange die Voraussetzungen für die unbefristete Verlängerung nicht vorliegen.

(3) Die Verlängerung der Aufenthaltserlaubnis kann unbeschadet des Absatzes 2 Satz 1 versagt werden, wenn gegen den Ehegatten ein Ausweisungsgrund vorliegt.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1-7-20 20:48

找到出处了:http: // w w w.aufenthaltstitel.de/auslg.html#19
AuslG § 19 Eigenständiges Au ...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1-7-20 21: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是不是理解错了, 是带有工作许可的团聚签证, 不是换成工作签证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1-7-20 20:50

是了,我是完全站在外国人的角度想这个问题了。外官局当然有他们的道理。

但有些人还真不是假结婚来的,确实后来性格不合没办法再在一起。但最后却要因为骗婚为由而被赶离开德国似乎有些不近人情。
josi 发表于 2011-7-20 21: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觉得来了一年不够,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与配偶分开了,人家德国就得把这些人都留在国内,并且让其享受只有本国人才享受的福利?
况且人家也外管局也没说你骗婚,让你离开的理由只是你原来要在德国居留的原因是家庭团聚,现在家庭已经解体,你也就没有了留在这里的理由。所以才设了两年为限。我觉得很正确。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1-7-20 20:58

你是不是理解错了, 是带有工作许可的团聚签证, 不是换成工作签证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1-7-20 21: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说,在德婚姻共同生活两年后分居,德籍人士的外国配偶可以延长一年不以家庭团聚为目的的居留,就是居留不再受与德籍配偶的婚姻影响,然后一年后有工作的就可以换工签。

josi 发表于 2011-7-20 21:03

那你觉得来了一年不够,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与配偶分开了,人家德国就得把这些人都留在国内,并且让其享受 ...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1-7-20 21: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是正解,我就是有吃饱吃好的时候喜欢乱飞同情心。

burger 发表于 2011-7-20 21:10

你说我朋友这么大年龄还有什么动机呢还不是只想找个可靠的男人过完下半辈子。那里知道现任的老公是如此恶 ...
xixi78 发表于 2011-7-20 20: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理解,只能说运气差了点

burger 发表于 2011-7-20 21:10

买张机票,扭头走人,回国后甩他和麦儿告诉他要离婚。财产甭想了,结婚不到一年没啥可分的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11-7-20 20: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burger 发表于 2011-7-20 21:12

不为签证,只为这口气啊大家能理解这个女人吗
我一直劝女友别指望这个男人会补偿给她什么,曾 ...
xixi78 发表于 2011-7-20 20: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值当,{:5_386:}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1-7-21 02:20

一楼的人都没有一个合格的沙发...
酱油我只好掩面离去

liuer3 发表于 2011-7-21 08:38


你们都不尽职阿
让来晚的我扼腕阿

freeman 发表于 2011-7-21 08:55

一起哭。。。

icesnow 发表于 2011-7-21 09:00

别指望这个男人会补偿给她什么,曾早走人

{:5_377:}

shyshy 发表于 2011-7-21 09:08

一起哭。。。
freeman 发表于 2011-7-21 09: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一个47的离异大姐嫁给德籍华人,来了以后发现和想象的有差距,
结婚不到一年要离婚
但是又想分男的家产,又想居留

哇哩 发表于 2011-7-21 09:27

就是一个47的离异大姐嫁给德籍华人,来了以后发现和想象的有差距,
结婚不到一年要离婚
但是又想分男的家产,又想居留
shyshy 发表于 2011-7-21 10: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代沟{:5_368:}

shyshy 发表于 2011-7-21 09:28

代沟
哇哩 发表于 2011-7-21 10: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年纪差不多的

气哼哼的老地主 发表于 2011-7-21 09:31

ild_kleidung 发表于 2011-7-21 09:36

但是大家还在帮她出主意。。。

这是一个无耻的 坛
女人互助什么都敢 干
先让德国男人们 钻
再想办 ...
气哼哼的老地主 发表于 2011-7-21 10: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95:}

做男人的心都寒了!

气哼哼的老地主 发表于 2011-7-21 09:39

页: 1 2 3 [4] 5
查看完整版本: 一个不幸的女人紧急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