翩翩起舞 发表于 2010-4-3 00:42

本帖最后由 翩翩起舞 于 2015-10-1 16:44 编辑

你不要再跟她们挣什么了,没有意义。
她来这里是摸黑诽谤我,还找了一群拖儿?我不会贱到让我的朋友 ...
Tamerlaner 发表于 2010-4-3 00: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hallo2012 发表于 2010-4-3 00:47

对不起,我是GG.
大家都是路见不平,有人踩.是吧?
所以呢,我们也别阵了.
别人都请律师了
有啥话,律师说了算.
88

julialan 发表于 2010-4-3 02:29

你的房东挺合理的啊。
你这样的话,其实合情合理可以告你。
劝你自己乖乖等着他的账单给你吧。
一般这种 ...
翩翩起舞 发表于 2010-4-2 19: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马甲 鉴定完毕

julialan 发表于 2010-4-3 02:32

你不要再跟她们挣什么了,没有意义。请所有能站在客观立场说真话的人,不是拖儿的那部分人,请你们不 ...
Tamerlaner 发表于 2010-4-3 00: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哇塞自编自导自演啊 。。嫩不累吗

punkani 发表于 2010-4-3 15:30

本帖最后由 punkani 于 2010-4-3 15:40 编辑

我沒有任何毀謗你,我說的全是事實,而我說的句字裡也沒有任何謾罵你的意思! 我希望你說話別這麼難聽,還有請你別罵台灣, 請你有風度一點!
你說我還在德國,我想你應該非常清楚,我已經回台灣了! 當初你一直都知道我三月底回台灣,到我回台灣前幾天,我們還通過電話,你還問過我幾號回台灣,我和你說31號! 我可以提供我的電子機票給大家看! 你說我2月底就跑走, 我都有和你講得非常清楚, 我當時都沒住在那了,想說 一直付房租錢,不如退掉, 你說只要找到下一個房客就行,我也找到了!你們也簽約了! 所以請不要亂說,和誇大!

我也沒有口頭恐嚇你! 請問我恐嚇過你什麼???我們至從不愉快電話那次後,在次通過電話,就是你問我幾號飛機那次,也沒說啥,雙方口氣也很溫和!

你和同上也寫很清楚明瞭, 大家都心知肚明! 也詢問過律師了,他說 德國法律都是以合同上寫的為主,你最後才和我提及的是沒法律效益的!

另外你說, 房子是你的, 你說的才算數! 也就是說 我們當初說好一人一半油漆錢,走時我就不再刷牆!也都不算了是吧! 當初大部分是我和我朋友刷的牆! 他們有都在現場, 最後你得知油漆錢才30歐,你說那你自己全付就好了! 也都不算數了嗎??

你說要拿這邊我所有對話當做呈堂證據,我是沒意見!我沒說出任何罵你的話或是汙辱你的話! 另外 我才想到,我MSN有對話紀錄,我也可以把這些都當作證據

翩翩起舞 发表于 2010-4-3 16:20

本帖最后由 翩翩起舞 于 2015-10-1 16:45 编辑

秘密的德 发表于 2010-4-3 16:25

莱茵FH
私立的学校,几乎都是中国人
都是无法上正规大学的人
你觉得知法犯法适合吗?
tianstarry 发表于 2010-4-2 23: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是真的吗。我今天听别人讲的这个学校,更加不堪。。。。。。。。。怎么会有这样的学校。这还是德国吗,感觉这样的皮包学校学出来的文凭,不值得浪费时间在上面。

翩翩起舞 发表于 2010-4-3 16:35

本帖最后由 翩翩起舞 于 2015-10-1 16:42 编辑

{:5_396:}

翩翩起舞 发表于 2010-4-3 16:38

本帖最后由 翩翩起舞 于 2015-10-1 16:42 编辑

翩翩起舞
应该认识房东吧,一个学校的。。。。。。。。。。
秘密的德 发表于 2010-4-3 16: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秘密的德 发表于 2010-4-3 16:44

不好意思,你都引用了,我都删不掉了。我边上正好有个n年前莱茵fh退学的朋友,他说你是。
谁知道,他说是猜得。。。。{:3_250:}sorry阿,你说话太站在房东那边了。难免误会了。。。

翩翩起舞 发表于 2010-4-3 16:46

本帖最后由 翩翩起舞 于 2015-10-1 16:42 编辑

不好意思,你都引用了,我都删不掉了。我边上正好有个n年前莱茵fh退学的朋友,他说你是。
谁知道,他说是猜 ...
秘密的德 发表于 2010-4-3 16: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lz_8848 发表于 2010-4-3 16:59

哎中国人欺负中国人

julialan 发表于 2010-4-3 17:59

是啊 楼主挺可怜的,你说一个小女孩容易嘛,为什么不退人家钱呢,那个房东房子又不少还差这么点钱么,再说了一个FH的学生,要人肉真是太简单了。何苦呢。。。

alley 发表于 2010-4-3 19:38

{:6_419:}

tianstarry 发表于 2010-4-3 19:48

翩翩起舞 发表于 2010-4-3 20:03

本帖最后由 翩翩起舞 于 2015-10-1 16:41 编辑

翩翩起舞 发表于 2010-4-3 20:07

本帖最后由 翩翩起舞 于 2015-10-1 16:39 编辑


LG的宝贝 发表于 2010-4-3 21:41

这个房东简直太强了,口才绝了。 如果要不是他太过分了,这么房客mm至于走法律程序么。声明本人也不是房客的托,只是看不下去,哪有这么无耻的房东, 以老卖老啊。

leox 发表于 2010-4-3 22:10

中国人再国外通过外国人的法律来解决问题,让外国人看笑话!!!{:7_450:}
哎,真有点伤心,失望{:7_437:}

民族魂 发表于 2010-4-4 01:05

本帖最后由 民族魂 于 2010-4-4 16:56 编辑

你不要再跟她们挣什么了,没有意义。请所有能站在客观立场说真话的人,不是拖儿的那部分人,请你们不 ...
Tamerlaner 发表于 2010-4-3 00: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房东,说话字字精辟。太简洁了,几乎没有废话。房客的说的那些事,没有证据,没用啊。房东说的是法,房客说的是事。事不见得就合法了,只是写的太长,没时间细看。可是,我算是研究明白了。

房东没说一定会把kaution全扣掉,他只是说扣刷墙钱30欧,即使房客说墙的大部分或是全部是你的朋友刷的,可是你可以跟你的房东算劳务费,这事情很逻辑,你没做是你自己的问题,跟房东没关系。
nebenkosten的这个钱,超了会扣,不超就不会扣。估计,你房东给你算的也是个去年的数。他是因为看你要回台湾,才给你去年的数。否则,等到明年再跟你结算kaution也不算过分。为什么房东说你口头恐吓,律师信什么的?肯定你的哪句话把房东惹毛了,估计还有一点是,你给房东发律师信,也可能把房东惹毛了,人家是学法律的,最不怕的和最讨厌的就是这个。学法律的人就是这样,有本事就法律程序见真章。如果你给人发律师信,你房东走法律程序,不退你钱是很正常的,他的理由很充分,你没刷墙,没打扫卫生,交钥匙给没有合同的nachmieter。房东应该先跟nachmieter见面,然后再决定是否租给nachmieter。nachmieter有了合同,才可以收钥匙。你是这么做的么?如果不是,schlüsselübergabe,也出问题了。还没约房东检查房子。他说你是跑掉,用词比较得当。肯定还有细节是你自己忽略了!你这么多事情都没做,人家不退你也是正常。唉!太马虎了!

不管你怎么说,我看得出来,人家一个学法律的人,一般原则性都很强。你要是跟他好好说还可以,你发律师信给人家,弄不过人家,又跑到这里抹黑房东。如果,我是房东,我也不退钱给你。通常来讲,大家同情的是弱者,可是在这里,弱者是房东,他什么都不解释,措辞简单强硬,点到即止。你自己看看帮你的人有多少,你说了那么多,好像很软弱无辜。其实,你是什么都不懂,真的是应了你房东那句话,无知妇孺啊!唉!来德国这么久都干什么了,交房子这么简单的程序都不懂。你房东顶多算是无情而已,骗还算不上。你说你没骂人,你的标题就是说你房东骗人了。他骗你什么了?我不相信他就差这么点钱,人家那么多房子,干嘛专扣你,你有钱在人家手里,还不好好跟人说。我看你呀,不会做人,不会处事。吃亏也是正常,就当长教训了。多学学做人,你这人真是出国白出了,什么都没学到。唉!

说实话,本人也不喜欢台湾人。理由只有一个,那里的人崇拜日本!我讨厌日本!

民族魂 发表于 2010-4-4 01:06

中国人再国外通过外国人的法律来解决问题,让外国人看笑话!!!
哎,真有点伤心,失望
leox 发表于 2010-4-3 22: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不明白此房客为什么会给房东发律师信,这不是逼着房东找房客毛病么!真是自找的!

hallo2012 发表于 2010-4-4 16:22

{:3_256:}

majia001 发表于 2010-4-4 16:37

哦,好像明白点了。。。。

民族魂 发表于 2010-4-4 17:06

本帖最后由 民族魂 于 2010-4-9 10:18 编辑

本人有件事情十分不解。

人家莱茵FH的怎么招惹人了,此房东就是莱茵FH教出来。文笔这里无人能比,专业知识能把对方律师搞定,应该不比uni的差吧。

真是不懂这些拖儿们,人家说话稍微客观点的都成了房东的马甲了,看我像马甲么,日日本仔。唉!真是江河日下!

bsbale105 发表于 2010-4-8 22:56

{:2_225:}

马甲1 发表于 2010-4-12 12:23

越来越觉得"翩翩起舞","民族魂"是房东的马甲!{:5_349:}{:5_330:}

kendra328 发表于 2010-4-16 10:33

最恶心P事都往民族啊,国家上靠的人,就事论事行不行啊!
要是真有道理就不要扯这些有的没的,错了就是错了

藏起来的烟 发表于 2010-4-16 10:46

这人真缺德,那你每个月房租多少,他当时和你写什么协议了吗,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吗,还有,他当时没说暖租的吗

大花猫 发表于 2010-4-16 12:38

暖租中水和暖气费用只是预付,除非特别说明是PAUSCHAL,否则多退少补是一般常识。

这种事情如果真的打官司,只能便宜律师,貌似房客输的可能性更大些。估计楼主自己也知道,现在就是为出口气吧
建议还是双方好好沟通一下,退一步海阔天空。

小金刚 发表于 2010-4-16 13:05

{:3_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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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謝謝各位的幫忙!官司勝訴了,請大家幫幫我找房東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