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 发表于 2009-11-20 14:25

这个一定要找一个你自己的律师,不要随便签字!

na 发表于 2009-11-20 14:27

好想有个叫钱跃君的很懂这方面,好像是华商报上能找到他,你可以试试!律师费都是你LG付

sbwjy2002 发表于 2009-11-20 14:34

24# alles_lachen


还有,他过去虽然不给我现金,但对我确实很好,要什么买什么,还告诉我过去每个月的收入,他应该不好转移吧?
mimi. 发表于 2009-11-20 00:18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你都说了,和你以前挑的人不一样了,还是为将来和孩子的生活打算打算吧,防人之心不可无阿。

burger 发表于 2009-11-20 15:19


谢谢这位热心人........
我真没想到当初挑来挑去,嫁的人,有天会变成这样啊{:5_354:}
mimi. 发表于 2009-11-20 00: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几个人有这样的火眼金睛阿

wangxiaotudou 发表于 2009-11-20 17:19

楼主房租好贵的,可以租个便宜的地方。我看了这么多页就这一个结论。对不起,帮不了你什么

becci 发表于 2009-11-20 17:23

我以前听说,结婚前已经获得的财产不受离婚影响,各自的财产还只属于各自。但是婚后获得的财产,在离婚时是要平分的。就是说,楼主有权利分你们婚后你老公挣到的钱的。而且离婚后,你老公也要支付你和孩子的生活费。楼主还是别协议了,找个律师,走程序吧,这样不会吃亏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09-11-20 17:30

那个协议打死也不能签,一个做生意,动不动就入几万,一年缴税800,还把自己每月收入都告诉你,这不是把大尾巴送到你手里抓吗?万里长征才开始,慢慢来

菲瞳 发表于 2009-11-20 17:43

虽然不大懂离婚,但是楼主老公现在开出的条件很不好啊,小孩最起码他要负责到18岁吧,怎么能只有5年呢?无论如何先存点他外遇的证据,到时候打官司的时候应该会有用。另外如果德语不好英语怎么样的,德国的律师基本上英语都挺好的。不要公用一个律师那样对你很不利。不用担心律师费的问题,你先去咨询,估计听到你的情况的律师如果觉得有的打就算你没钱也会帮你,因为赢了的话你老公的钱一半都是你的,律师费就不算什么了。

菲瞳 发表于 2009-11-20 17:46

说句题外话,你老公真是伪善,还说什么不想两败俱伤,那他搞外遇的时候怎么不想到这个,他是只想你伤,他自己爽。。。。真自私

MR_XZ 发表于 2009-11-20 17:49

抱抱lz,遇上了恶心的男人真倒霉。你现在一定要尽力维护自己的利益,赶紧找一个律师,现在只有律师能真正的帮助你了。

berkk 发表于 2009-11-20 17:58

yanghiro 发表于 2009-11-20 19:01

elsanicoleyue 发表于 2009-11-20 19:18

同情一下

正午的月亮 发表于 2009-11-20 19:38

lz,你这个协议千万不能签。
举个我身边的例子吧,我一德国朋友的。
她妈妈当年跟她爸爸离婚的时候,年轻,傻(呃,我朋友的原话),就签了这么个协议,协议上说只给她妈妈每个月换算现在是一千欧(那时侯是马克),其他什么也不给了。她爸爸是银行高管,光几百万的房子就有好几栋。哎,这种生意人,精明着呢。现在她妈妈跟她妹妹一起住在亲戚家的顶楼里,每个月交房租的那种。而且,她爸爸只给她和她妹妹每个月德国法律规定最少限额的生活费。她妈妈以前是家庭主妇,没工作,后来离婚没办法,只好去厨房打工,很辛苦,钱也不够花,根本都办法旅游啊什么的。我去过她家,人很老。。。。。。
鲜明的对比就是她爸爸一同事的妻子,那男人也是银行高管,他老婆很厉害,官司赢了,那个男人每个月都得给他前妻7千不是8千欧来着,而且还得交很多乱七八糟的钱,他前妻活的滋润的不行,有男朋友,就是不结婚,整天出去旅游,世界都差不多走遍了。。。。

虽然这两个例子是新法律生效前的,可能对lz没有太大的帮助,但是当个参考吧,别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力和利益,尤其对这种负心的男人。

gamesracy 发表于 2009-11-20 19:43

LZ好可怜。坚强点。

Lys 发表于 2009-11-20 19:51

同情

凑热闹 发表于 2009-11-20 20:06

新法对妇女保护少了点。对抚养孩子还是一样的,LZ的LG显然不厚道,他应该把自己的孩子抚养到18岁的,而他说只给几年生活费,就这点这男人就不是个东西,(对不起,骂人了)老婆不喜欢了,那孩子是自己的都可以以后说不管,这种男人还值得LZ心慈手软吗。
自己动动脑子别傻了以为LG还会回心转意。

皮皮熊 发表于 2009-11-20 20:41

好作孽,孩子才这么小,mm一定要自己找个好律师,尽可能争取自己的最大权益,毕竟你没有工作和收入,要为自己和孩子的未来考虑,不要指望离了婚以后他会良心发现照顾你和孩子。我记得以前婚版有个帖子里有免费咨询律师的电话,mm找找看

Benetanash_Eta 发表于 2009-11-20 21:49

付几年前 不是他说了算的 找律师 他这样的情况 很容易败诉的 你要收集他出轨的证据 先不动声色 以后有他好看了
对付负心的男人 要往死里整

why981801 发表于 2009-11-20 21:50

亲,1000欧太少了,我所认识的朋友,他们给妻子都是很多的,几乎是税后的一半,而且一付就是10年,而且有一个他们的孩子都成人了,另一个虽然还有一个16岁的孩子未成年,但是除了孩子的钱,还给前妻抚养费,所以你最好咨询一下律师,不然太亏了。千万别答应支付年限5年或10年,最起码孩子成人后再说,坚持啊!

闪电侠 发表于 2009-11-20 21:56

Don't_speak 发表于 2009-11-20 22:06

上面几位看贴不大仔细。
lz老公是说5年后只支付孩子的生活费。
其实lz的计算也很有问题,如果只是你跟孩子,房租不用500吧。

膤兔兔 发表于 2009-11-20 22:25

就不离婚~~托着~~在外国想结婚~~然后离婚~~都得付很多钱的~~看电视~~电影~~不是很多这样的列子吗~~坚持~~{:4_285:}

皮皮熊 发表于 2009-11-20 22:41

对啊,我也觉得如果离婚的话你应该可以拿到你们婚后的一半财产啊,应该查清你们家现在的存款房产什么的,你都有份的mm

Lee911 发表于 2009-11-21 01:59

不了解德国的婚姻法,但香港有关于提供配偶外遇的证据可以在离婚案中分得更多财产,韩国有外遇行为最高可达至通奸罪等,德国就没有相应的说法吗?
外嫁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爱情,事业或生活水准,以楼主的境遇是十分值得同情的,希望大家以同胞的立场多提点建议,拍砖就不必了。
楼主可以看看华商报等中文报纸,如温天敏和钱跃君都是华人律师,也许他们可以帮到你。

jochenkan 发表于 2009-11-21 11:45

88# Lee911
在德国没有这种说法。

yasuko 发表于 2009-11-21 11:46

哎,这样的老公。。。

irvine 发表于 2009-11-21 11:55

看了这个贴,不知道还有多少男人敢在德国结婚。

品味者 发表于 2009-11-21 11:55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frei-xyz 发表于 2009-11-21 12:04

很同情mm, 首要问题还是先找个好律师吧,实在没钱看看能不能找个免费的那种,多咨询一下,会有好人帮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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