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偶团聚签证
先简单说一下情况。我和LP都是中国人,我们是在德国的中国大使馆登记结婚的,目前我刚拿到工作签证,LP现在还是学生签证。我想给她换成家庭团聚签证,可是外管局的人说像这样的情况必须要先回国,然后再从国内的德国大使馆重新申请签证。请问像这样的情况真的必须要回国重新办吗?有人在德国转换签证成功的吗?办理家庭团聚签证对工作一方都有些什么要求?多谢各位。 谢谢ls的回复。我LP在德国已经待了两年了,之前一直是学生签证。我现在的合同是无限期的。那按道理来说应该可以不用回国在这边直接办罗?可是这边的工作人员说要回国重新办,说是因为居留的目的变了,要重新申请Visum。还是说各地的外管局有各自的规定?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条款可以引用。 lz老婆还是学生的话,建议不用换家庭团聚签证啊,要换,也等到lz拿到不绑定的工作签证再换 按理是不用回国签的。我知道有不回国换成功的,但是也有人碰到和你一样的情况,因为ausländerbehörde 的办事人员未必就真正通晓法律。
建议:
1 换个地方anmelden,不同外管局管理不同。
2 找外国人法,里面有相应的条例的。 顺便问一下团签是不是对结婚时间有要求啊,比如结婚半年可以团签么? 看来还是可以在德国换罗,下回再去换个工作人员问问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