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斑删了吧,已经没有讨论的必要了
本帖最后由 臭臭笨笨 于 2009-10-2 22:49 编辑............. 来得及 :curse: 可是当时没有第三人在场,有用吗?
臭臭笨笨 发表于 2009-10-2 11:51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是证人啊!
而且证据也有啊,不是肿了了 别问了,直接报警吧 报警。。。。。。 报警· 直接报警 报警 没啥可想的,直接报警 报警来得及,打个电话警察很快就到了。
不过想问问楼主事后报警的目的是什么?
因为看帖子楼主男朋友没什么大伤,而对于这种擦破点皮的事警察只会简单做笔录了事。打架本来也不是什么案子。 当然这是指简单的口角动手而已,不是那种几个人打一个人,或者是比较严重见血什么的,或者是使用凶器。
也就是说你现在报警达不到报复的目的。
如果是担心他们再过来打你们,那就一定要报警了,这个备案很重要。 不过大家都是学生,你男朋友该不会手无傅鸡之力吧? 又不是打家劫舍,直接用男人的解决方式就可以了。 本帖最后由 不会飞翔的翅膀 于 2009-10-2 15:50 编辑
.... ... 报警不是为了报复, 就是留个底, 保护自己.
让那人书面道个歉吧, 医生的验伤单好好保存. 问题基本解决了是啥意思?你都说他很嚣张不会道歉了啊 14# 臭臭笨笨
人没事就好,现在德国各种排外事件也越来越多,警察大多数时候是马后炮,还得学着自己保护自己,没事让你家那个练练吧,要不你练练也成, 你可以保护他。最起码不能让地铁里的小土混混欺负了。 谢谢大家关心。问题基本解决了。带GG去医院拍了片,问题不大,就是肿得厉害。今天看见他那伤势的时候确实想报警来着(心疼),但是毕竟对方也不是什么坏人,还是同一个学校不同届的学生,就为了这点事闹大了,怕留下 ...
臭臭笨笨 发表于 2/10/2009 14: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容人之量值的赞扬
但也不能滥好人
为5块钱打人????可真够。。。。。
一定要他正式道歉,不然,他都不怕留案底,你们怕什么 5块钱就打架,妈的,中国人就这么穷? 摸摸楼主 知道男字怎么写吗?即便不是孔武有力,也该有胆有识阿。你可以不打架,但至少不该惧怕打架,人家打上门了只会抱头鼠窜,这么逊的男人要着干吗! 估计若是你们隔壁太吵得话,他都没有胆量去敲门。
许多鸡毛蒜皮的事 ...
bigbig 发表于 2/10/2009 16: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咋了。。。。。说啥呢。。。。楼主的GF你认识么?瞎猜就下结论啊 我有点没看懂啊,那个打人的是因为你男朋友找他补交去年的水电杂费而打人的么?那为什么房屋中介不出面叫他补,而是你们叫他补呢?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他又为什么要打你男朋友呢?{:5_355:} 看来看去还是5块钱的事,一面动手了,一面要报警了,说你们半斤八两真是没错。
bigbig 发表于 2009-10-2 18: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话不能这么说。
虽然就是5欧,但是这也是那个人应该出的。
LZ如果不要,那是LZ愿意。
LZ找他要,那完全是正当。
那个人完全应该出,就算是1欧,也是他应该出的钱。
如果他没钱,那跟LZ说一声,我估计LZ也不会怎么样,但是动手打人就完全是他的不对了,骂人都不可以,何况打人。 Beleidigung也是strafbar的。LZ已经不算很较真了。现在没有报警只能说是那人走运。 我报警报的不是那5块钱,而是当个hauptmieter就这样被人打了。冤!我说了,因为他帮过我,打人这事就不报了。你还要我怎么样? ...
臭臭笨笨 发表于 2009-10-2 18: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报警是对的。但要告诉打人的人,为什么你没报警;他的恩你已经就此报了;如果他再打人,你就报警或者当场用菜刀劈了他。告诉他时要很认真,不要笑。 坚决直接报警! 我觉得,对方心理有不平衡的地方,对方既然以前帮你介绍工作,人肯定不坏的
是不是你们以前住一起的时候,对方给过你们什么恩惠啊?除了他帮你找到工作的那件事以外的恩惠
或者说,你们以前喜欢占小便宜?你们现在的房子就是给中国人住的,房租或者其他什么的费用是不是高了点?
对方觉得你们俩太爱钱了,所以心理不高兴了 看来看去还是5块钱的事,一面动手了,一面要报警了,说你们半斤八两真是没错。
bigbig 发表于 2009-10-2 18: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种逻辑不对, 中国人之前熟了的确不必算太清, 但前提必须是双方愿意的. 要去快去啊,在这里讨论什么啊? 要去快去啊,在这里讨论什么啊?
庄十三爷 发表于 2009-10-2 20:36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啊,实在想不明白,以为楼主早报了警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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